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和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子项名称: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二)实施机构(受理、审批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267233
(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财税大厦二楼西厅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四)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7年3月修订)
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五)申报要求
属于“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六)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
1.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
2.经审查的施工图(纸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施工计划及方案(纸质原件1份);
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纸质原件1份);
5.开设路口或敷设主管线须附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纸质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6.地下管线分布图(纸质原件1份)。
(七)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咨询(审批机构联系方式)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217-222窗口(科室)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财税大厦二楼西厅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7105500
二、批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络或前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给予办理;
对应作补件处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
对已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33;
网络查询网址:http://lylzzwfw.sd.gov.cn/lz/public/index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举报方式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财税大厦五楼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7105599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国防教育中心4楼408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9-8243556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