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地点和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二)实施机构(受理、审批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五)申报要求
1、项目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批准;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审计;
4、建设用地(或单体控制性工程用地)已经批准,土地预审意见不能代替建设用地批复;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招标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7、有明确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应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申报材料清单
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纸质原件2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3、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4、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5、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6、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7、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
8、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七)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咨询(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217-222窗口(科室)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二、批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获取许可决定书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33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举报方式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国防教育中心4楼408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9-8243556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