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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2/2018-0000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业务手册  成文日期  2018-12-10
 公开日期  2018-12-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发改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业务手册

目 录

一、前言..................................................1

二、审批要素..............................................1

(一)事项名称................. ..........................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审批依据............................................1

(五)审查条件............................................2

(六)审查材料............................................4

(七)审批证件............................................4

(八)办理时限............................................4

(九)收费标准............................................4

(十)审批咨询............................................4

三、审批流程..............................................4

(一)收件................................................4

(二)受理................................................6

(三)审查................................................6

(四)审批决定............................................7

(五)决定书送达..........................................7

(六)审批流程图..........................................7

(七)决定公开............................................7

(八)归档................................................7

四、投诉举报..............................................8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8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8

五、表单及文书............................................9

(一)申请与受理类........................................9

(二)审查与决定类........................................9

(三)特别程序类.........................................10

附件

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11

2.核准流程图........................................12

3.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方案的请示文件................13

4.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14

5.申请材料接受凭证..................................18

6.补正材料通知单....................................19

7.受理通知书........................................20

8.不予受理通知书....................................21

9.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表........................22

10.行政许可事项撤回申请书...........................23

11.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24

12.行政许可不予批准决定书...........................25

13.送达通知书.......................................26

14.行政许可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27

15.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28

16.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29

17.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公告.............................30

18.行政许可听证会笔录...............................31

19.延长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32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二)实施机构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

(三)审批对象

由区发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27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七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招标项目,应当先行获得批准或者取得相关证明后才能进行招标。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进行项目核准、备案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招标人对核准的招标内容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核准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审批条件

申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包括:

(1)煤炭、石油、天燃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4.本规定第1款至第3款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六)审查材料

申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应当向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方案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2.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七)审批证件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1。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核准事项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1.接收

(1)窗口提交。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地址:罗庄区政务大厅发展和改革局窗口,(罗庄区湖东二路和教育巷交汇处)。联系电话:0539—7105596。

(2)信函提交。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地址:罗庄区政务大厅发展和改革局窗口,(罗庄区湖东二路和教育巷交汇处)。邮编:276017,联系电话:0539—7105596。

(3)网络提交。网址:http://zwfw.sd.gov.cn

(4)传真提交。传真号码:0539—7105599。(适用材料补正提交方式)

2.登记

对核准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同时录入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台账。

3.编号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在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平台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由申请人当场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平台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网址:http://zwfw.sd.gov.cn

4.出具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3)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http://zwfw.sd.gov.cn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主要包含项目单位名称;申请的事项;补正的理由、内容要求等;核准机关印章及日期。

(2)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主要包含项目单位名称;申请的事项;补正的理由、内容要求等;核准机关印章及日期。由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http://zwfw.sd.gov.cn下载。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局发改局行政审批科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通知书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审查

书面审查。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进行审查,同时对项目相关支撑性材料审核把关,并将项目情况及附件提交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电话征求意见。

(四)审批决定

1.行政审批科将项目审核的相关情况电话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审定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意见。

2.由区发改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签字发文,行政审批科分管领导定期到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补签相关手续。

(五)决定书送达

当场予以核准的,在区发改局窗口领取核准文件;不能当场予以核准的,待核准后通知申请人来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六)审批流程图

见附件2。

(七)决定公开

核准决定(核准结果)在中国·罗庄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luozhuang.gov.cn,公开内容如下表:

事项名称

项目名称

批准

不予批准

公开截止日期

业务联系人

时间

批准文号

时间

不予批准决定书编号



















(八)归档

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项目办结后由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具体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清月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科负责对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6.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科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向有管辖权限的投诉举报工作机构投诉举报;

7.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经过初步核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8.对收到的举报事项,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科作出处理后,应向各自分管领导报告处理结果,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了结。处理结果不合规范要求的,责令承办责任人重新处理;

9.受理投诉举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

五、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预受理类

1.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方案的请示文件

见附件3。

2.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见附件4。

3.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见附件5。

4.补正材料通知单

见附件6。

5.受理通知书

见附件7。

6.不予受理通知书

见附件8。

7.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表

见附件9。

8.行政许可事项撤回申请书

见附件10。

9.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11。

(二)审查与决定类

10.行政许可不予批准决定书

见附件12。

11.送达通知书

见附件13。

(三)特别程序类

12.行政许可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

见附件14。

13.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

见附件15。

14.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见附件16。

15.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公告

见附件17。

16.行政许可听证会笔录

见附件18。

17.延长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

见附件19。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附件2:核准流程图

附件3: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方案的请示文件

XX公司文件

XX公司〔2018〕XX号 签发人:XXX

XX公司

关于XXXX项目申请核准招标方案的请示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填写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情况包括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产品及规模、投资、资金来源等。

招标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

XX公司(盖章)

2018年XX月XX日

附件4: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山东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2、主要建设内容:

3、主要设备:

4、建设地点:

5、建设性质:

6、建设起止年限:

7、项目总估算、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二)项目提前招标情况: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招标:有 ;无 (在适合项打“√”)。

2、提前招标事项:

3、提前招标理由:

4、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情况:

(三)项目招标内容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的招标范围: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在适合项打“√”)。

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在适合项打“√”)。采用自行招标的需附有关材料。

3、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在适合项打“√”)。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

4、不招标的说明。

5、其他有关内容。

项目法人及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单位地址:

附表一

招标基本情况表

建设项目名称:

单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情况说明在表内填写不下,可附另页。

附件5: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XX公司:

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的下列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方案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2.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以上材料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6:补正材料通知单

补正材料通知单

编号:

你(单位)提出办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的申请,经审查,所提供(出示)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如下“R”所示: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方案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请补正补齐上述书面材料后再进行申请。

如需咨询,请拨打联系电话7105596 ,联系人:

申请人签收

年 月 日

本通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受理窗口留存。

附件7:受理通知书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受理通知书

受理号:第(20XX)XX号

项目单位


事项名称


申请时间


附件材料


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建设项目符合我委关于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受理的规定,决定受理项目申请人的申请。

特此通知。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 月 日

负责人:

经办人:

申请人:

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发改局窗口 电话:0539—7105596

附件8:不予受理通知书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号:第(20XX)XX号

项目单位


事项名称


申请时间


不予受理依据


不予受理决定意见

经审查,该建设项目属于XXXXXX,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人的申请。

特此通知。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 月 日

负责人:

经办人:

申请人:

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发改局窗口 电话:0539—7105596

附件9: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表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表

被许可人


地 址


许可项目


项目名称


联系人


电话或手机号码


变更

延续

内容

及其

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0:行政许可事项撤回申请书

行政许可事项撤回申请书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取得《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受理通知书》(编号: ),由于下列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期限予以配合办理许可手续,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现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

撤回申请的原因(可附页说明):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意见:

(行政审批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11: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

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代为提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申请。受委托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中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2:行政许可不予批准决定书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不予批准决定书

罗发改政务不准字〔20XX〕XX号

XX公司:

我委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公司提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申请(受理编号: )。经审核:该项目招标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不予批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临沂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方式:7105596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年 月 日

本决定书一式二份:审批机关一份,申请人一份。

附件13:送达通知书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决定送达通知书

编号:第(20XX)XX号

项目申请单位


送达文件名称


送达文件编号


经研究,同意XX公司关于XXXX项目核准招标方案的申请,现将核准意见送达你单位。

特此通知。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 月 日

负责人:

经办人:

签收人:

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发改局窗口 电话:0539—7105596

附件14:行政许可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

罗发改政务告字〔20XX〕XX号

因申请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申请,与你(单位)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你(单位)有权力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和申辩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9—7105596

邮编:276017

地址:罗庄区湖东二路和教育巷交汇处,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5: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陈述申辩人:姓名: 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许可办理人员:

记录人:

告知:(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本机关拟做出的许可决定,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况)。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听清楚了。

(以下记录陈述的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名:

许可办理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附件16: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姓名:

利害关系人姓名: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提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中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写明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具体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9—7105596

(行政审批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17: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公告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公告

编号: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提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申请。经本机关依法审查,发现该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该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影响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均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必须是该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影响范围内的重大利益相关人,且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

2、由于该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众多,若要求听证的人数超过6人,则由本机关在申请听证的人员中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6名申请人参加听证会;若要求听证的人数不足6人,则如数直接参加听证会。

3、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时,需一并向本机关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利害关系人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还应当在听证会前向本机关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罗庄区湖东二路和教育巷交汇处,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窗口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9—7105596

监督电话:0539—7105599

年 月 日

附件18:行政许可听证会笔录

行政许可听证会笔录

案 由:

时 间: 地点:

许可申请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

(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

许可利害关系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

(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许可办理人员(审查人员):

(按照听证实际进行顺序如实记录)

听证人员签名:

许可申请人签名:

许可利害关系人签名:

第页,共页。

附件19:延长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延长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

编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申请,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由于原因,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查期限延长十日,将于 年 月 日前作出决定。

特此通知。

(行政审批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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