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罗庄区政府债务限额批准情况
市政府核定我区2018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3.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亿元,专项债务21.45亿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3.65亿元。按照预算法关于债务限额须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要求,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批准全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3.45亿元。
二、2018年全区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18年底我区地方政府直接债务余额为39.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9.2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20.71亿元,均未超过债务限额。当年新增债务3.65亿元,按规定全部是由省政府统一发行代为举借的新增政府债券。
三、2018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18年,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10.42亿元,其中,存量债务置换债券6.77亿元(含一般置换债券2.69亿元,专项置换债券4.08亿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历年拖欠工程款和高息债务,有力缓解了各级偿债压力,降低了地方政府融资成本;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65亿元,重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大班额”项目。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上述地方政府债券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