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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8/2020-00001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2020年一季度收支情况分析  成文日期  2020-04-06
 公开日期  2020-04-06  发布机构  罗庄区财政局
罗庄区2020年一季度收支情况分析

一、收入情况

2020年一季度,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3985万元,同比增长-33.87%。

分收入组织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完成57985万元,同比增长-40.06%;财政部门完成6000万元。

分收入结构完成情况:全区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55123万元,同比增长-39.53%,占整个收入的比重为86.15%,其中工商税收完成48580万元,同比增长-42.88%,占整个收入的比重为75.92%;非税收入完成8862万元,同比增长58.36%,占整个收入的比重为13.85%。

二、支出情况

一季度全区财政支出累计完成91638万元,同比增长87.02%。

三、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财政收入下降比较明显。

三月份收入累计完成6.4亿元,同比增长-33.9%,增长率居全市倒数第一,总量居全市第三位。但是如果扣除2019年缓缴收入2.9亿元后,总量将位居全市第九位。收入下降的主要因素是:

1、因环保停产影响,炼焦、钢铁、建材行业税收大幅下滑,1-3月份分别减收18375、10190、1962万元,三个行业合计减收30527万元,影响地方级收入约15000万元,其中:恒昌焦化减收7601万元、江鑫钢铁减收4714万元、江泉管业减收5833万元、盛阳集团减收5365万元、中盛金属减收4778万元。

2、受疫情影响,截至目前共办理缓缴6421万元,影响地方级约3000万元;部分企业办理延期申报,未能实现税款;涉及个人的车购税申报、发票代开、二手房交易等业务未能正常开展,影响地方级约1000万元。

3、减税降费因素影响,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757万元,减税降费征前减免18070万元,其中增值税税率调整引起的减收14651万元,影响地方级收入7325万元。

(二)组织收入工作将面临较大困难

今年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将逐步显现,组织收入工作将面临较大困难。

1、受制造业经济下行、焦化、建陶、铸造、水泥等行业环保关停、减税降费、增值税率下调等因素影响,我区重点企业税收将大幅下降。

2、针对新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财政部要求各地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将对非税收入产生影响。

3、疫情导致我区大部分企业停产减产、产品滞销,盈利能力短期内将有所下降,对我区税收收入影响在2月开始突出显现。以上因素都会影响财政收入增幅,财力也将进一步受到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挖潜增收,紧抓收入不放松。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今年收入任务的艰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核心,坚定完成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确保完成今年收入任务。坚持财源培育和强化征管两手抓,在服务市场主体、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大征管力度,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增加非税收入,确保土地转让收入、罚没收入及时入库,真正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大力培育新兴税源,主动了解企业诉求,加大各级支持复工复产政策的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和在建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努力扩大总量、提高质量。

(二)增强节俭意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今年初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市财政分别制定了具体落实意见,明确要求除“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上级统一规定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民生支出、上级明确必须由政府承担的据实结算支出、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必须的支出等5项重点、刚性支出外,其他所有支出一律压减10%以上,要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公务用车更新支出,严格压减各类会议经费支出,并将压减支出工作作为审计监管的重点。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增强节俭意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精打细算,切实把支出压减下来,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新增支出

区级预备费只能用于救灾抢险、疫情防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支出,不得用于单位的日常运转、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公务用车更新、会议等经费支出。各级各部门确需增加的支出,要优先在本单位现有预算中调剂解决,不能自己调剂解决的,由区财政统筹调剂解决。确需动支预备费的,需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查同意后,方可动支。

(四)规范财政库款管理,优先保障民生重点。

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库款调度,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和节奏,力争每月月末库款保障水平达到0.1倍以上。对街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超调资金,将有限的库款资金优先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加强基本民生经费保障,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支持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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