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情况
2018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40063万元,完成全年收入计划的107.35%,同比增长18.1%。
分收入组织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完成134098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12.17%,同比增长23.39%(其中原区国税局累计完成133823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12.26%,同比增长23.49%);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完成104734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10.59%,同比增长21.65%(其中区地税局累计完成9466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15.01%,同比增长26.51%),财政部门完成1231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3.13%,同比增长-85.55%。
分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118696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8.15%,同比增长18.97%;营业税完成3303万元,占全年计划的440.28%,同比增长384.31%;企业所得税完成22521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34.53%,同比增长47.98%;个人所得税完成5264万元,占全年计划的66.29%,同比增长—27.0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782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13.92%,同比增长25.32%;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0127万元,占全年计划的86.05%,同比增长-5.34%;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资源税等其他工商税收完成19902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1.95%,同比增长12.14%;耕地占用税完成247万,占全年计划的69.95%元,同比增长-23.05%;契税完成13413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92.88%,同比增长112.16%;环境保护税完成3189万元;专项收入完成14281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7.27%,同比增长18%;罚没收入1264万元,占全年计划的25.54%,同比增长-71.9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1万元,占全年计划的3.49%,同比增长-96.16%。
分收入结构完成情况:全区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24487万元,同比增长22.83%,占整个收入的比重为93.51%,其中工商税收完成210827万元,同比增长19.7%,占整个收入的比重为87.82%;非税收入完成15576万元,同比增长-24.11%,占整个收入的比重为6.49%。
街、镇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见附表1)
重点纳税企业完成情况:(见附表2)
二、支出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39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同比增长-1.6%;其中民生支出176391万元,占总支出的73.7%。
支出分大类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27924万元,同比增长5.14%;公共安全支出8595万元,同比增长18.11%;教育支出80251万元,同比增长7.19%;科学技术支出1343万元,同比增长-25.51%;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097万元,同比增长6.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44万元,同比增长18.5%;医疗卫生支出20735万元,同比增长-42.76%;节能环保支出3524万元,同比增长-39.49%;城乡社区事务9246万元,同比增长-5.22%;农林水事务支出21367万元,同比增长-3.93%;交通运输支出3747万元,同比增长30.2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89万元,同比增长-74.7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118万元,同比增长17.5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96万元,同比增长61.7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000万;住房保障支出9908万元,同比增长16.43%;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289万元,同比增长-21.0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459万元,同比增长15.73%;其他支出20万元。
三、预算平衡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2018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24.0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6.58亿元,减去上解支出14.62亿元,全区一般预算内可支配财力15.97亿元,加上级专款2.49亿元,全区总财力18.46亿元(比上年财力19.46减少1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上年数1.45亿元,今年列市级支出),全区实际支出为24.94亿元,本年支出缺口为6.48亿元,通过结转下年支出1亿元和调入资金5.48亿元(其中:清理往年存量资金0.8亿元,基金预算调入0.21亿元,从预算外调入资金0.6亿元,调入2017年土地收益1.2亿元,调入2018年土地收益2.67亿元)弥补缺口,实现了平衡。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8年全区基金预算财力总计99664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3012万元,专项补助收入5598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6500万元,调入资金4169万元;2017年全区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9664万元,其中:当年基金预算支出975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4万元,调出资金2062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2018年上级置换债券转贷收入6770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907万元,专项债券40800万元。置换债券还本支出67707万元。
四、2018年财政收入情况分析
(一)财政收入增速提效,财政收入各项指标继续在全市保持领先。2018年,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8.1%,税收收入增长22.8%,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了6.7个百分点、7个百分点。2018年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4.01亿元,全市排名第二位,较去年同期上升一个位次;增幅18.1%,全市排名第一位,较去年同期上升四个位次;税收占比93.5%,全市排名第二位,与去年同期持平;主体税收占比66.7%,全市排名第一,较去年同期上升一个位次。税收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我区重点纳税行业的高速增长是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今年以来,工业品价格虽有所波动,但仍高于去年同期,同时裕欣药业、江泉管业等新企业、新项目今年开始实现税收,受此影响钢铁、焦化等我区纳税主要行业税收增长较快。2018年,钢铁行业实现税收46367万元,同比增长144.51%,行业重点企业江泉管业实现税收27262万元,去年未实现税收,江鑫钢铁实现税收20188万元,同比增长74.4%;焦化行业实现税收56098万元,同比增长93.76%;行业重点企业盛阳焦化实现税收24169万元,同比增长268.12%;恒昌焦化实现税收25119万元,同比增长46.4%。
(三)房地产业成为今年我区纳税的新亮点。受益于去年以来的较好房地产市场形势,房产销售量价齐增,今年上半年税务部门开展了房地产行业专项评估,相关行业税收大幅增长。房地产行业实现税收51185万元,同比增长72.77%,建筑业实现税收13284万元,同比增长41.72%。
(四)2019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压力较大。2018年虽然各项指标达到了2015年环保风暴以来的最高点,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不可避免的对2019年的收入组织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一是财政收入高增长持续性不可延续。2018年财政收入好于预期,主要受多项一次性收入因素拉动(江泉集团1亿元、罗欣药业6000万)和钢铁、焦化等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上涨影响。2019年,一次性增收因素将不复存在、工业产品价格回调,财政收入组织压力巨大。二是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外溢。自5月1日起,增值税率从17%下降至16%;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降低,自2019起我省现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80%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印花税税负降低,工业企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下调至50%。而制造业又是我区主要纳税行业,对税收完成影响较大。三是我区产业结构易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近期钢铁、有色金属等工业品价格呈持续下滑趋势。目前,钢铁行情由4300元/吨降至3800元/吨,而我区主要纳税行业焦化、钢铁实现税收后续增长乏力。四是环保治理持续深入。我区重点纳税企业主要是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企业,受环保治理影响,今后有可能继续实施关停或限产、搬迁。自2015年以来,在全区大面积关停企业的基础上,2018年仍有12家陶瓷企业面临关停,直接导致减收1亿元,影响地方级收入5000万元。
(五)收支矛盾异常突出。2015年受环保风暴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出现断崖式下降,当年全区财政收入仅完成16.35亿元,同比增长-19.69%,当年财政缺口5.92亿元。2016年、2017年财政收入开始实现恢复性增长,但是由于收入增长缓慢,各项民生支出扩面提标(扩面:扩大享受人员数量;提标:提高补助标准),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每年存在较大缺口(2016年5.7亿元、2017年4.85亿元)。2018年虽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支出缺口仍在6亿元以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巨大,导致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缺口预计达到9亿元,预算平衡压倒较大。
五、2019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挖潜增收,努力夯实财政收入。认真落实好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税收保障协调机制,搞好收入调度、分析、督促、指导,做好纳税公示和综合治税考核。依托税式支出管理信息系统,搞好涉税信息比对分析,堵塞收入征管漏洞。全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减免缓行为,加强非税收入调度,做好污水处理费等征收工作,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资产高效节约使用,拓宽增收渠道。
(二)有保有压,努力做好财政保障。一是大力压缩存量资金。从严把好支出关口,通过厉行勤俭节约,遏制行政性支出增长。对国库往来沉淀资金进行深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沉淀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的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二是优先保障民生投入。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坚持民生优先发展,切实把有限的财力集中运用到民生领域,力求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劳有所得”、“住有所居”,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三是全力保障中心工作。集中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确立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既注重对“五园、五湖、五城、五业”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又注重对投资评审的严格把关,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投资效益,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顺利落实。
(三)精准发力,努力提升管理成效。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动部门预算精细化、科学化,刚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简化有预算项目资金的安排程序,从严从紧无预算追加的审批,确保预算刚性执行,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把握“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主线的同时,不断强化国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事前控制,从源头上消除潜在风险。积极配合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对于拟委托监管的国有企业,督促进一步健全公司管理机制,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对于拟依法退出的国有企业,做好企业资产的调配及处置工作。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提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与项目评审系统的一体化程度。建立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分类发布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工作。建立常态化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强化财政监督,密切关注财政资金使用、财税政策执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等财经纪律落实情况。继续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涉农扶贫资金等涉及民生领域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改革,努力助推经济发展。一是抓好预算绩效评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在区直部门和街镇全覆盖,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围绕财政管理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项目支出的重点部门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推进评价结果应用。二是抓好政府债务管理。科学测算和制定债务年度计划,将债务收支预算纳入全口径预算体系,合理均衡分配长短期负债比例和还款期限,使举债规模与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相适应,避免还贷高峰出现。加快推进国有公司实体化进程,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并取得合理回报,激活民间投资。三是抓好非税收入缴款系统管理。积极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行非税电子缴款模式,不断优化流程,完善系统,扩大范围,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票据“以票管收”的作用,为构建规范、高效、科学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