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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35/2020-0000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执行效果评估:关于全区食品公司改制工作情况的评估报告  成文日期  2020-12-20
 公开日期  2020-12-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执行效果评估:关于全区食品公司改制工作情况的评估报告

临沂市罗庄区食品公司改制工作自2019年4月开始,2020年5月20日程序依法终结,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沂市罗庄区食品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营生猪屠宰、管理等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先后隶属于区财委、区经贸局、区流通局、区商务局,2018年1月起隶属于区畜牧局(机构改革时变更为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该公司自成立至2018年4月,一直租用区驻地绣花城路一处办公场所办公,因经营等问题,后搬至下辖的傅庄食品站办公。傅庄食品站地处居民区、不符合环保要求,设备老化,屠宰证到期无法审验,手续即将作废,已无法正常运行,区食品公司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2018年10月,公司宣布放假,职工生活费、社保费等无任何保障。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0654.50元,账面负债342597.25元,负债率425%,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2018年底至2019年2、3月间,罗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陆续收到临沂市罗庄区食品公司在职、退休职工的来信,职工要求对区食品公司进行改制,解决职工工资、社保等问题。

2019年4月4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区政府办公室、财政、人社、审计、畜牧等相关部门和傅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研究部署区食品公司改制工作,成立区食品公司改制清算工作组,4月5日,工作组进驻区食品公司,开展调查落实工作。在书面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在《临沂日报》公开登报声明进行资产清算(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起45日)。清算工作组历时5个月,除原街镇食品站土地情况外,区食品公司的情况基本查清。

2019年9月16日,经罗庄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罗庄区食品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改制。2019年10月16日,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罗庄区食品公司破产还债,指定罗庄区食品公司清算工作组为罗庄区食品公司管理人,2019年10月21日,区法院在《临沂日报》发布企业破产公告(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22日前),12月19日,在罗庄区人民法院召开罗庄区食品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罗庄区食品公司管理人聘请临沂华斌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对罗庄区食品公司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落实、处理,根据调查落实、处置情况,补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47889.56元、失业保险基金5949.58元、工伤保险基金3365.96元,共157205.10元;补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用377142.69元;一次性发放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517270元;补发职工工资689840元;支付其它依法应付款236797.8元。2020年5月20日,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罗庄区食品公司破产改制程序终结。

二、执行效果

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原区食品公司破产改制过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对改制工作非常满意,社会反响很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原区食品公司破产改制程序终结以来,没有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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