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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8/2018-0000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关于2017年度 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2018-12-10
 公开日期  2018-12-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审计局
罗庄区关于2017年度 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11月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罗庄区审计局局长陈艳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7月25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罗庄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利用审计倒逼机制,推动制度建设。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区政府把督促整改工作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领导小组,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会议,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审计部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安排,对2017年9月以来完成的审计项目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向相关单位发送整改通知,各审计小组专人负责,督促审计决定的落实。同时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实时回复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疑问,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整改成果,不断提升审计成效。

各被审计单位按照整改通知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总体上看,各部门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机结合,认真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问题发生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方面查找原因,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努力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得到纠正,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8年9月底,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审计的12个区直部门单位和8个街镇,增加税收、非税等财政收入1191.66万元,清理往来款项2.9亿元,登记固定资产10.48万元,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77条,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8项。

二、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2017年度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预算安排不够规范,预算分配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017年本级支出预算中1.51亿元按归口单位编制,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对此问题,区财政将进一步强化措施、改进管理,切实细化预算管理,减少科室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预算编制与支出决算差异较大,债务利息支出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相差3902.88万元。对此问题区财政将根据我区实际财力情况,将债务利息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2关于部分收支预算执行不够到位,预算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非税收入缴库管理不严格,累计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027.82万元。对此问题财政局计划于11月份入库1200万元,剩余金额将于2019年1月全部缴入国库。

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经费追加频繁,2017年度共计追加业务217笔,金额共计931.8万元。对此问题区财政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尽力减少不确定因素,提高预算编制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预备费使用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用途使用预备费。

专款管理不规范,2017年度区财政104个指标专款文收到后超过三十日未下达。对此问题2019年度区财政将根据上级专款和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及时按预算法相关要求分解下达指标专款文到相关单位。

滞拨省级专项资金1036.62万元。对此问题区财政已拨付各类专项资金407.76万元,其余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

3、关于社保资金管理不规范,社保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的问题。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缴费不及时,应支付未支付部分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对此问题区财政在2018年年初预算中,已把2014-2015年退休人员应享受的一次性补贴500万元列入预算,2019年争取将剩余部分在年初预算中予以补足。

(二)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管质量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不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税款行为的问题

此次审计查出6户企业未申报缴纳税款505.29万元,492户企业已申报未征收税款1580.56万元。地税部门采取税款催缴、欠税公告、税收保全等措施,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截至2018年9月底已清欠、补缴税款1191.45万元。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涉及资金1.77万元。区人社局将市级项目资金1.45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区人社局积极调整账务、出台制度,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支付使用;区民政局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执行0.32万元,民政局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按标准实行工作餐制度。

2、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效益欠佳的问题。

涉及资金86.76万元。区人社局就业创业能力培训补助24.98万元未及时拨付,区人社局已按相关要求拨付完毕;区民政局结转资金管理不到位61.78万元,区民政局已按照资金用途列出明细,上缴财政,根据下年度预算安排使用,解决结转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3、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两个部门和单位工程项目及设备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金额224.81万元,涉及固定资产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备的两个单位,已积极与国资局和政府采购部门联系,补办相关手续,今后严格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避免出现无预算、无审批购置、处置资产现象。

(四)“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扶贫系统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1)关于违规将8名财政供养人员、3名村干部、1名死亡人员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未及时退出的问题,审计期间区扶贫办已根据审计结果备案上报,待11月份国家系统开放后完成退出。

(2)关于未按照省、市要求设立扶贫专户,专账封闭运行扶贫资金的问题。现我区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设扶贫专户。

(3)关于项目建设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库录入明显滞后,未发挥项目库的指导作用,我区2018年度以后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有关项目库程序进录入;部分产业项目存在进展缓慢、建设程序不合规、资产不明晰等问题。沂堂镇冷水沟恒温冷库项目50万资金已退回,调整至2018年度产业扶贫项目中使用;黄山镇李官庄村柳编扶贫车间加工项目剩余10万元资金已于2018年6月26日拨付完毕,目前该项目收益1.4万元,正常运转;黄山镇蝎子山村旅游扶贫开发项目,截至2018年8月份,2017年度收益8万元按约定收取到位,正常运转;褚墩镇金菜园大棚蔬菜扶贫基地项目资产于2018年8月1日录入三资平台。

2、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情况

(1)关于对新增债务控制不力,政府隐性债务增长较快的问题。2017年8月至12月新增ppp融资项目23.96亿元。根据省财政厅新出台文件规定,我区规范运作的两个PPP项目资金23.96亿元不属于政府隐性债务,截至2018年9月我区隐性债务为701万元,主要是教育系统往年工程欠款,较好控制了隐性债务的增长。

(2)关于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问题。2016、2017年债务率分别为149.94%、136.34%,连续两年被财政部列为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区财政局出台了《罗庄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罗财字﹝2017﹞44号),2017年罗庄区实际债务率136.37%,完成了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债务率的任务目标。2018年预计债务率低于130%,能够完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债务率的任务目标。

3、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达标的问题。罗庄区5个市控考核断面中,2个断面水质没实现达到V类标准的要求,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组织多批次对辖区内河流进行污染源排查,共排查出五里河3处生活废水直排,3处管网破损,多处河道垃圾,南涑河干支流8处生活废水直排,多处河道垃圾、秸秆,并及时下发督办单给相关部门街镇。

(2)关于部分水体存在污染的问题。罗庄区5条市控重点河流中,2个断面氨氮含量部分月份超出Ⅴ类标准,占比40%。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加大对辖区河流的监测频次,不定期对各处河流断面取样送检。加强对涉水企业的监管,确保涉水企业能够达标排放。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1)关于未将10名特殊人群纳入相应社会救助的问题。区人社局于2018年4月12日将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2名残疾人自费参加医保的个人缴费150元予以退费,对另一名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残疾人要求街镇村居对其做好后续年度参保工作。同时2017、2018年度特殊人群参保数据由街镇居民医保办集中导入,同时对全年参保信息进行修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关于医院多收取住院费用0.90万元,套取医保基金0.59万元的问题。区人社局对医院套取的基金进行了追回,并给予2倍的处罚,共追回不合理补偿1.13万元。

5放管服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

(1)关于7项行政审批业务应进未进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问题。我区正在采取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现已整合25个部门的142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2)关于市直分局派出机构不具备审批权限无法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问题。区政府正在与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进行积极对接,争取市级权利事项逐步下放至区级。

(3)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场所面积偏小的问题。公共服务事项已进驻89项,仍有413项无法进驻的问题。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积极对现有场所进行整合,现已进驻公共服务事项133项,其他未进驻事项预计于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

(五)街镇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区政府要求各街镇对违规收费进行清理,现已基本杜绝了以环境综合治理、罚款等名义的违规收费。针对应缴未缴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1525.42万元的问题,各街镇正在安排财政所、计生办工作人员对未上缴社会抚养费情况进行落实核对,核对完成后将应缴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2、关于预算约束性不强,支出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针对各街镇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开支61.62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出台关于《罗庄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试行)(罗财办[2017]10号),解决中短途出差问题;关于街镇向辖区内非预算单位拨付经费、报销费用问题,各街镇正逐步规范缴拨程序,将派出所经费纳入区级预算。

3、关于街镇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白条抵库现象,各街镇依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历史遗留的白条问题分类汇总及时清理,目前已清理白条抵库金额49.45万元;2个街镇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2627.16万元的问题,现已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个人户进行了彻底清理;关于公务卡制度落实不到位,街镇普遍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各街镇正在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出台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和审批程序,减少和规范现金的使用;关于2个镇滞拨危房改造、“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569.56万元问题,褚墩镇于2018年7月6日将危房改造资金178.21万元退回区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正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核实、清理;针对8个街镇购置固定资产均未经政府集中采购,2个镇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问题,各街镇已积极与国资局和政府采购部门联系,补办相关手续,今后严格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避免出现无预算、无审批购置、处置资产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总体来看,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有些历史遗留问题、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和地方财力不足等原因,近期还难以整改到位。下一步,区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区审计局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审计整改成效,提高全区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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