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8/2018-0000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罗庄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2018-12-10
 公开日期  2018-12-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审计局
关于罗庄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7月25日在区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罗庄区审计局局长陈艳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基本情况

(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2017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促进政策落实、促进提高绩效、促进深化改革、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任务目标,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扎实开展审计监督。本次预算执行,结合7名科级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共对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12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对区地税部门税收征管质量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共计104.57亿元,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5.16亿元。同时实施了8个街镇财政决算审计,开展了2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1项涉及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上述审计工作涉及财政、地税、街镇、企业、村居等300多个部门(单位)。审计中注重统筹审计资源,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努力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监督预算执行和审批财政预决算提供客观依据;在维护民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和深化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区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是财政收支任务较好完成。2017年度全区实现境内财政总收入36.76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8.4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税收占比达到89.9%。

二是民生资金投入有效保障。2017年度医疗卫生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保持增长。全年投入17.95亿元,同比增长4.42%,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73.8%。

三是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预算公开扎实推进,77个预算单位同步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逐步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政府多次就审计发现的问题部署整改,采取跟踪督查的形式检查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通过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上缴财政收入16.70万元,占应上缴财政的100%,增加税收等财政收入687.15万元,登记固定资产26.27万元,已整改问题金额15947.60万元,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142条,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18项,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的审计

审计重点为全口径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缴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安排不够规范,预算分配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016年部分支出预算按归口单位编制,未落实到具体单位,涉及金额15134.87万元,占本级支出预算的7.27%;预算编制与支出决算差异较大,债务利息支出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相差3902.88万元。

是部分收支预算执行不够到位,预算监督力度有待加强。非税收入缴库管理不严格,累计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027.82万元;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经费追加频繁,2017年度共计追加业务217笔,金额共计931.8万元;专款管理不规范,2017年度区财政104个指标专款文收到后超过三十日未下达;滞拨省级专项资金1036.62万元。

三是社保资金管理不规范,社保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缴费不及时。应缴未缴2014年10月-2017年12月职业年金约1.63亿元;截至2017年末教育系统共有318名退休人员应享受未享受一次性补贴,金额约2600万元。

二、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管质量审计情况

2017年度,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罗庄分局,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规,强化征收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努力克服经济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采取各项措施保障税收工作,全年累计完成9.0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4.72%,较上年同期增收70.89万元。审计发现,辖区内税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不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税款的行为。此次审计查出6户企业未申报缴纳税款505.29万元,492户企业已申报未征收税款1580.56万元,审计后,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审计结论,至报告日止已落实税款入库114.74万元。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涉及10个区直一级预算单位(结合7个区管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其中4个为全省统一组织安排的行业部门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各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得到加强,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各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按时公开,违纪违规问题有所减少。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预算约束力不强,涉及资金1.97万元。区人社局将市级项目资金1.45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区民政局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执行0.52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效益欠佳,涉及资金86.76万元。区人社局就业创业能力培训补助24.98万元未及时拨付;区民政局结转资金管理不到位61.78万元。三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两个部门和单位工程项目及设备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金额224.81万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系统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3月至5月对罗庄区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5694.72万元,延伸调查3个街镇6个产业项目涉及资金506.9万元。审计发现,部分扶贫事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违规将8名财政供养人员、3名村干部、1名死亡人员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未及时退出。二是未按照省、市要求设立扶贫专户,专账封闭运行扶贫资金。三是项目建设及管理不规范。项目库录入明显滞后,未发挥项目库的指导作用;部分产业项目存在进展缓慢、建设程序不合规、资产不明晰等问题。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对基本医保基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及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延伸调查了1家公立医院3家私立医院。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在地方商业银行存储;二是未将10名特殊人群纳入相应社会救助;三是医院多收取住院费用0.90万元,套取医保基金0.59万元。

五、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区开展了2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延伸审计了36个部门单位。审计发现部分政策性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一)“放管服”改革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部分行政审批应进未进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是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未下放给区分局;三是部分具有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因区政务服务中心场所面积偏小无法进驻。

(二)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情况。

一是推进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迟缓;二是对新增债务控制不力,政府隐性债务增长较快,2017年8月至12月新增ppp融资项目23.96亿元;三是政府债务风险较高,连续两年被财政部列为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地区。

六、街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各街镇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三公”经费进一步下降。但审计也发现,在财政财务收支和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规范。2个街镇以户外广告费、保证金、污水处理费等名义违规收费10.31万元;6个街镇应缴未缴社会抚养费、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1525.42万元。

二是预算约束性不强,支出随意性较大。各街镇2016年度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开支61.62万元。另外各街镇普遍存在向辖区内的国、地税所及派出所等单位拨付经费补助、报销费用等形式支出1018.05万元。

三是街镇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5个街镇存在白条抵库现象;2个街镇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2627.16万元未整改到位;公务卡制度落实不到位,街镇普遍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2个镇滞拨各类专项资金569.56万元;个别街镇存在入账票据不合规、支出无清单、票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街镇普遍存在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集中采购问题;个别镇存在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审计建议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向区政府作了详细汇报,并依法及时进行了处理。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并检查审计结论落实情况。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健全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推动管理创新,确保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积极适应新常态,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强化支出责任和执行效率,既要做到预算支出合规合法,也要不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三)准确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用好管好民生资金。强化医疗保险、扶贫脱贫等民生资金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骗取、挪用民生资金的行为,保障各项民生资金合理、高效使用,充分发挥惠民政策和资金的最大作用。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提高依法理财、用财水平。加强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财经政策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法规水平。认真落实预算单位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