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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0/2023-00000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4-04
 公开日期  2023-04-04  发布机构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6日至9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10月26日向我局反馈了4个方面共18条巡察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相关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研究制定了我局《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问题整改坚持清单管理,切实做好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局党委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问题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听取整改建议,讨论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分工进行初步明确。后续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要求各科级干部、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扛牢整改责任。12月12日,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开展了相互批评,就问题整改作出进一步研究。

(二)明确职责,清单管理。实行问题清单管理,2022年10月31日,局党委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印发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罗应急党字〔2022〕7号),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照问题清单,逐个落实整改措施。局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真整改、真落实。

(三)完善机制,强化督查。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整改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局党委对问题整改进度、效果等情况进行验收,并严格实行整改过程督查和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针对同类问题进行研究及时解决,整改一条验收一条销号一条,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l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1.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党委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学习有关重要讲话、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不够全面深入。如,党委未组织开展对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内容的学习。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局党委搜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相关的重要讲话、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编印成册,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学习。(2)2022年11月14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局党委书记、局长燕常林同志领学了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内容,会前拟定了学习方案,各班子成员提前准备了研讨发言内容,学习过程中开进行了研讨交流,学习情况记录和过程材料由专人存档。

2、责任分工不够细化。制定的落实清单只是摘选了区委办公室印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分工落实方案》和区纪委《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涉及的内容,未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逐项细化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局办公室在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将每一项涉及的本单位具体业务进行细化,制定了相应的推进措施,将工作职责明确到科室,已形成新的分工落实方案。

(二)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具体任务落地落实有差距

1.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现行应急预案汇编为2015年由原区政府应急办编印,尚未重新修订发布。区级应急演练不平衡,自然灾害类应急演练较少,2019年以来只开展了一次森林火灾处置观摩会。企业应急管理水平不高,抽取30家规模以上企业2022年检查记录,有23家不同程度存在预案未及时修订、未定期演练等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2022年9月,新修订的罗庄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已经修订完成并在罗庄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2)经核实,2022年4月在沂堂镇麒麟山举行了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2021、2022年分别举行了防汛综合应急演练,上述均属于自然灾害类应急演练。(3)针对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相关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通知》,将应急演练纳入了月度、季度考核计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省政府341号令对应急预案演练的相关要求,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

2.应急物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应急物资统计制度,应急物资数据采集不够全面,只提供区储备库和防汛救援物资储备信息,未有效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影响统一调度的效率。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1)鉴于省、市层面暂未发布物资统计制度,区级应急物资统计制度暂拟定初稿,尚未正式发布。下一步将积极与上级请示沟通,根据上级要求,召开应急物资储备领导小组会议,将各类应急物资的购买、入库、调拨使用等相关流程进行明确,强化应急物资管理。(2)已联合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林业中心、区粮储中心、区交通运输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印发《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程序》,发布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出现灾情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及时调拨物资。

3.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如,“应急直通车”推进不够有力,截至2022年7月,仍有34个村居尚未完成。为构建无人机智能指挥救援系统配备了9台无人机,飞手培训未及时跟进,操作仍需厂家派人进行。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1)通过加强与建设方广电公司沟通协调,截至2022年12月,“应急直通车”已全部建设完成。(2)我局招聘第三方技术保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已具备无人机飞手技能。我区(含街镇)原计划与2022年第四季度开展的飞手培训因防疫等工作冲突推迟,拟于2023年9月前组织培训。

l常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党委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不够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安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不够有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水平较低。抽取30家企业2022年检查记录,有18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未进行评审、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等问题。二是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运行不畅。隐患整改抓得不紧,措施不硬,未能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监管成效打折扣。如,2021年上半年全要素评价494家,2021年1l月仍有32家企业未整改到位,只有3家企业纳入了2022年重点监管执法企业名单;2021下半年全要素评价企业415家,复查时有209家企业隐患整改不彻底,截至2022年3月仍有40家企业未上报整改报告,28家企业隐患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检查,2023年1月对30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一轮抽查,抽查发现30家企业均有隐患排查记录。(2)对2021年“全要素”评价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盘,隐患均已整改到位,企业均已提交隐患整改报告。(3)强化对“全要素”评价结果的运用,提高“全要素”差评企业在年度重点监管执法企业名单中的比重。2023年制定的年度重点监管执法企业名单中,有12家企业为2022年“全要素”差评企业。

2.事故警示教育运用不够充分。党委对警示教育认识还不够到位,未能充分利用身边安全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如,2021年“4•24”湖北路污水管道检查井一般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后,党委未能举一反三在自身监管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2022年12月结合企业“安全联盟”工作会议,对“4•24”湖北路污水管道检查井一般中毒窒息事故进行了情况通报和警示教育。(2)2023年2月,利用春节后的企业“开工第一课”,邀请专家开展线上直播培训,要求各企业组织员工集中收看,培训内容重点突出了事故案例警示。

3.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牢。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追责机制不健全,未见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追责机制。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缺乏常态化学习机制保障,2021年未见工作培训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了《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追责机制》。(2)成立了由分管负责人牵头,年轻干部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2022年7月、2023年2月分别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材料等由专人存档。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还有不足。牵头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廉政风险排查不彻底,未组织系统梳理科室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谈话中了解,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不能全面系统掌握。二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力。2019年12月一名党委成员受到诫勉处分,未在述责述廉报告中作出说明;2020年6月一名科级干部受到诫勉处分,述责述廉报告中仅对3个问题当中的1个问题进行了说明。三是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要求不严,2019年以来有9人次涉及相关事项,有7人次未按要求进行报备。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局党委召开会议对机关各科室廉政风险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制定了精准防控措施,形成了完善后的廉政风险台账,台账在公示栏公示并下发给各科室学习。(2)已责令受到处分但未在述责述廉报告中说明的干部作出补充说明,已转隶至其他单位的干部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了告知。(3)对应报备而未报备的婚丧喜庆事项进行了排查,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写出了书面情况说明;针对办公室对该项工作的疏漏,对办公室作出通报批评。

2.工作作风不扎实,“包保企业”不够深入。党委推动落实“包保企业”制度不够有力,包保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作为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员,满足于完成常规任务,包保工作主动性、专业性不足,工作标准不高,对企业指导和隐患排查不深入,包保工作实效还有待提升。如,2022年一公司因未如实记录新入职人员岗前三级教育情况,一公司因动火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证被处罚,隐患发现难度不大,但包保人员事前均未能发现并督促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市应急局下发的《临沂市企业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工作方案》要求,包保责任人每季度现场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并不直接检查企业的安全隐患。2022年第二季度开始,市应急局已逐渐弱化企业包保工作考核,鉴于包保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廉政风险,现该项工作已经取消。

3.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部分支出无附件,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存在无明细、未附单据、未附合同协议、未附相关批件等问题共计699.7万元。如,2021年6月购买8架无人机及配件共115.96万元未附相关批件。二是部分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共计140.04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1)因2018年11月-2021年12月涉及账目较多,且涉及疫情封控、科室人员调整等原因,财务人员尚未完成对无明细、未附单据、未附合同协议、未附相关批件等问题的排查,后续将加快排查进度,着重对将附件补充完整,力求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2)经核查,140.04万元资产系在区财政未支付费用情况下,供货方提前送至我局紧急使用,可暂不计入固定资产。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力提升不明显

1.持之以恒抓党建工作的韧劲不足。一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委未能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2022年1至5月,党委会议尚未专题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二是党建品牌创建尚无进展。2021年3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提出“把党建文化品牌创立起来”,会后未采取措施落实,截至2022年5月党建品牌仍未创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2022年12月12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对局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支部学习机制、党建品牌进行了研究。(2)结合前期探索的“六悦”支部工作机制,建立了“践行初心使命、护航安全发展”党建品牌。

2.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意识还不够强,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部分中层干部未备案。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5名中层干部未按规定向组织部门备案。二是个别中层干部调整使用未经党委研究。如,2021年6月局长办公扩大会,直接宣布人员调整事项,其中一名同志调整为中层正职。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针对人事科对该项工作的疏漏,对人事科进行了通报批评。(2)经核查,2021年6月召开的会议为党组会议,由于记录人员对会议类型不熟悉导致记录有误,已对记录人员作出通报批评。(3)经核实2021年6月党组会议上研究内容为:因部分科室中层正职缺失,由现有的中层副职临时主持科室工作,未将该同志调整为中层正职。

3.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截至2022年6月,仍有2名党委成员未按双报到要求到居住地进行报到。规定环节有缺失,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未建立整改台账。组织生活会不规范,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自我剖析后,仅1人对该同志开展批评。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经核实,党委成员均已到居住地社区参加报到,报到证党务工作者保存不当丢失,已责令党务工作者李连强同志作出书面说明和检讨。(2)鉴于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规定环节的疏忽遗漏,对党务工作者李连强同志作出批评教育并形成批评谈话提纲留存。(3)2023年2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后,由另外2名党员对其提出了批评意见。

l营商环境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不到位。全要素安全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2021年以来工贸企业全要素安全评价结果仅公示了l次,将395家企业划分为“好”“中”“差”三类。企业分类监管体现不突出,2022年确定了42家重点监管执法企业名单,只有9家在公示名单内,其中“差”类企业4家,“中”类企业5家。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2022年度根据市应急局要求开展了一轮“全要素”评价检查,结果已在2022年6月份公示。(2)在2023年度监管执法企业名单中提高了“全要素”差评企业的比重,有12家企业为2022年“全要素”差评企业,强化了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

(二)未能充分发挥以罚促改作用。2018年以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及罚款数额逐年递增,形成严管重罚局面。但党委未能通过处罚推动解决全区安全生产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重罚之下共性问题整治效果不明显,执法威慑力未充分彰显。如,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41件,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8件,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93件,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63件,抽查2022年30家企业的检查记录,仍有21家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局党委根据日常监督监管和执法情况,总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清单。下一步将加强对共性问题的监督执法力度,防止问题屡罚屡犯,切实体现以罚促改的成效。

l问题整改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整改措施执行不坚决。制定的“每年按照要求至少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充分做好筹备工作,对重要问题事项广泛征求意见,会中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进行”措施执行不严,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均无征求意见表、无谈心谈话记录、无党员整改承诺等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1)鉴于党务工作者对相关工作疏忽遗漏,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2)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做好了相关准备工作,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记录表已留存。会上党员开展了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党员对查摆问题作出了整改承诺。

(二)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仍然存在,2021年度仅召开5次党组(委)会议。2022年截至5月16日均为召开党委扩大会。二是“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内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依然存在。如,2021年9月份、2022年1月份主题党日没有记录参加人数、缺席人员及党员签到等要素。三是仍未设立工会账。

整改情况:(1)经核实,因会议记录人员对党委会议记录要求不熟悉,误将部分其他科级干部列席的党组(委)会议记录成党委扩大会议,已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后续党委会议已准确记录。(2)对2022年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记录进行了梳理,对对缺少参加人数、缺席人员、签到表等要素的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3)局工会已会同财务科建立了工会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不足,对已整改完毕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二)夯实责任,强化管理。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完善机制,防微杜渐。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对以往制定的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并加以完善。同时,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忠诚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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