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日至9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6日,巡察组向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逐项梳理,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了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整改反馈问题全覆盖。
(二)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根据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党组成员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整改期间,多次调度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其他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对照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二是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学习的习近平同志关于黄河流域的有关论述,各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对如何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展开研讨。
主动谋划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三农”领域的最新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二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科级干部职责分工,形成闭环落实机制,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高效落实。
2.关于职能责任履行不充分,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有差距的问题。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重要论述不坚决。
①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到位。
整改情况:农业技术推广方面:一是定期召开局、街镇农技人员会议,对小麦管理技术开展培训,并及时下发冬季、春季小麦管理技术指导意见,二是派出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查看小麦苗情,并给出指导意见,三是对部分地区小麦出现冻害等情况,及时汇总反馈,并加强田间指导。高标准农田方面:计划实施1.3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预计年底前竣工。土地深松方面:2021年未完成1.13万亩深松作业已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任务。下一步工作中,区农机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深松整地质量进行核验,及时督导深松整地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程序不严谨,建后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管护制度。下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巡查管护制度的通知》,督促镇村两级要每月到属地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巡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其整改,并已争取2023年市级、区级管护资金,用于后续管护整改等。
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打造存在短板弱项。
①对乡村振兴重视不够,工作成效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纳入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二是结合罗庄实际制定出台了贯彻《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落实意见;三是牵头编制《罗庄区2022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以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为重点,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形成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规范、项目科学合理、使用高效的机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四是依托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布局,集中各类要素、资金,加快示范片区建设,通过加强督导,定期调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 、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已基本建设完成,进入收尾阶段;五是认真谋划,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乡村振兴观摩项目,2022年我区乡村振兴观摩取得第6名。
②乡村振兴牵头揽总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定期调度五大乡村振兴专班每季度召开会议情况,并于2022年3月3日、6月22日、8月10日、12月9日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专题会议,调度各专班工作推进情况;对五大专班2022年以来专题会议召开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③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农产品品牌创建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企业做好品牌建设,扩大品牌知名度。组织我区预制菜行业代表爱亿农食品参加第五届深圳餐饮博览会等相关展会。2022年12月组织爱亿农参加中国农产品交易会(成都),笨鸡小跑系列预制菜沂蒙炒鸡在临沂展区获得瞩目。2023年3月24日至26日,组织6家企业参加首届中国临沂地产食品博览会,涵盖粮油、预制菜、休闲食品特色产品。2023年4月组织8家企业参加兰陵菜博会,涵盖种植,加工,预制菜等行业,进一步拓展了罗庄当地品牌的知名度。二是调研龙头企业信贷需求,协助企业与银行进行银企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2022年12月,对有信贷需求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企业进行摸底调研,选取了9家企业代表,同时召集中行、农行、建行、工行等13家银行机构,在区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召开银企对接会,协助企业与银行进行现场对接,力求在符合银行信贷规章和政策的前提下,快速有效地解决企业资金困难。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心用力不足。
①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齐鲁富民贷”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每周及时将街镇提供的申贷农户名单提报给农行,定期召开“齐鲁富民贷”工作推进会议。截至2022年底,“齐鲁富民贷”共推荐农户1690户,发放贷款客户83户,发放贷款额1302万元,已超额完成2022年贷款计划900万元,已完成整改。
②项目进展缓慢制约街接资金支出进度。
整改情况:2022年全区共整合各级衔接资金4058.7万元,实施衔接资金项目10个。截止2022年12月底,全部项目都已完工并完成第三方验收和资金拨付。
对农业领域存在的污染问题管控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已制定《罗庄区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奖励)方案》;二是已完成2023年度罗庄区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项目申请汇报材料。三是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目前向群众发放宣传明白纸500余份。
常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推动全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刻、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二是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了集中研讨。三是各支部开展学悟见创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全体党员开展述学活动。四是区委农办牵头起草2022年度一号文,下发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贯彻落实,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单位职责、重点任务。
农业领域重点工作抓得不细不实,“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待提升。
①农业综合执法推进力度不够,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特别是涉渔违法违规问题打击力度正常推进。每周不定时到河道开展执法检查和夜间专项巡查;12345群众反应的捕捞线索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并及时答复。截至3月底,共开展渔业专项执法检查52次,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发现案件线索5起,夜间渔业执法13次,对12345群众反应涉渔线索工单迅速反应,即时到现场调查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规范,提升案卷质量水平。结合省市“练兵比武”活动,依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山东省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中队为单位,对2022年以来的所有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交叉互查,对重点内容进行审阅,争议环节开展集体讨论,补齐办案短板,筑牢程序基础,使执法案卷质量得以完善提升。
②对街镇、村“三资”管理工作指导不力,财务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票据管理工作整改。印发《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票据管理的通知》,全区统一印制相关票据13000余本,发放到各街镇管理、使用,指导农经站具体做好票据登记、领用、缴销等台账记录。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整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指导各街镇加强对各村居的监管力度,严格民主理财程序,村级资金全部纳入经管站动态监管,同时加强村级报账员的业务培训,会计科目使用规范。
2、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狠抓落实劲头不足,担当作为精神欠缺。
①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行动慢、成效差。
整改情况:2021年上级下达深松作业补助面积4.13万亩,剩余1.13万亩未完成,已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任务。一是 组织工作人员研究学习市局的深松整地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罗庄区2022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组织合作社召开深松整地部署工作会议,对合作社的投标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三是在深松整地过程中,组织工作人员对深松整地质量进行核验;及时督导深松整地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四是召开深松整地兑现资金部署工作会议。下一步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将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快速行动,制定深松整地实施方案,并按照深松整地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监管、调度确保当年度按时完成深松整地任务。
②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担当、不作为。
整改情况:局党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逐步化解质监局家属院历史问题,供电问题已解决,供水问题正在解决。
(12)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百姓“舌尖安全”存在隐患。
①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创建轻利用。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分管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讨剖析,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一是正在积极争取区级财政经费,用于街镇快检室的工作开展,目前已开展一次快速检测技术培训。二是进行村级监管员选聘人员改革,已完成2023年村级监管员资金发放方案。
②对畜禽检疫和屠宰过程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畜禽屠宰检疫宣传力度。编印《罗庄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宣传明白纸》、《罗庄区牛羊规范检疫、贩卖、调运、屠宰告知书》,主要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申报与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普及,区畜牧中心在全区养殖场户及重点路段发放宣传材料350余份。二是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格落实屠宰企业待宰制度,检疫申报受理后,对待宰时间6小时以上未见异常生猪准予屠宰。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的检疫范围、检疫程序和判定标准要求,实施同步全流程检疫,并做好检疫记录。严格执行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对检疫合格的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出场销售,对检疫不合格产品严格监督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无害化处理登记材料,确保检疫质量。三是积极引导,培育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符合市场需求的标准化屠宰企业,提升屠宰行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四是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在养殖场、屠宰场等地开展检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屠宰市场环境,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到位。
(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①滥发津补贴。
整改情况:对不合规发放通讯补助和重复报销的用餐补助予以收回,并于12月6日缴存国库。进一步加强日常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八项规定精神贯穿落实到每个工作细节中。
②超标准报销。
整改情况:对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予以收回,并于12月6日缴存国库。组织工作人员对有关差旅费报销文件进行深入学习领会,并加强日常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八项规定精神贯穿落实到每个工作细节中。
③车辆使用不合规,缺乏过紧日子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技术用车使用用途,局办公室严格做好用车申请审批、使用登记工作,确保公车使用规范有序。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会议学习《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了规范用车意识。
(1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①“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针对改问题,涉及工作人员主动认领问题,并进行了检讨。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按照要求,局办公室认真检查会议议题,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报备。邀请区纪委派驻组列席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整体优势。每月梳理“三重一大”事项,并及时向区纪委派驻组报备。
②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落实,通过查找原始凭证和记账凭凭证,进一步落实未入账资产分类明细以及金额,未入帐资产已基本落实。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做到账实相符。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尽快进行账务处理。预计2023年6月底前完成。
③资产交接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改革有关文件要求,聘请第三方进行清产核资并出据报告,已分别将核资报告报审计局、财政国资中心。已成立清查小组,正在进行资产清查,预计2023年6月底前完成。
④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制度,调整补充财务人员,并组织财务科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细致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开展财务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的严谨性。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①对上级廉政会议精神学习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列入主题党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2022年第六次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了《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2年11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利用主题党日学习了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二是抓实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每月扎实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2022年12月,局党组对今年以来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总结汇报。
②“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力,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扎实开展2022年度廉政谈话活动,局党组制定了2022年廉政谈话工作方案,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方案做好廉政谈话工作,切实达到效果。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切实担起责任,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并对谈话材料进行把关。
③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公开、通报不全面。
整改情况:2023年2月,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会议中对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公开、通报不全面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一是严格按照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公开、通报范围,通过召开全体人员会、党员大会等方式进行通报,切实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二是由党建科及时进行提醒,并通知各支部按照要求做好警示教育,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纪委及派驻组备案。
3、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机关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6)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构建“一盘棋”工作格局有差距。
①领导干部协作配合意识不强,履职尽责精神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责任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并进行情况说明,下一步工作中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局党组研究科级干部职责分工。对于业务交叉工作,明确牵头领导,保障工作按时有序高效推进。印发《关于调整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调整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并严格贯彻落实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工责任制。三是加强科级干部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科级干部观看《亮剑》,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②中层干部调整不到位,人员补充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梳理岗位职责。参考市农业农村局科室设置情况,结合本单位“三定”职责,对单位现承担工作任务进行梳理,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对应科室情况,对科教科、发展规划科等科室业务负责人进行调整。二是拟制定中层调整方案,拟补充空缺中层岗位人员配备,以人岗相适、高效负责为原则,适当调整中层干部岗位,目前方案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③部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高职称、高待遇缺乏高觉悟,工作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利用6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工作作风,设立“红黑榜”,实行钉钉打卡,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压实岗位责任,落实聘任制度。建立了科级以上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台账,明确高待遇、高职称人员岗位职责,严守职级晋升和职称聘任选人用人标准。对于落实工作不利,存在“躺平”心态的干部由局党组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
(17)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生活不严肃。
①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会议方案,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材料审核组,对各党组成员和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的剖析材料进行把关。会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派驻组、指导组成员进行提前审核把关。
②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材料应付、造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原农机中心党支部工作人员针对该问题主动认领,并提交了检讨书,进行了深刻反思。二是召开线上党务工作者培训,对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进行强调,进一步强调党务工作的严谨。三是及时将会议情况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后台。
③组织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原扶贫办党支部工作人员主动认领问题,作出深刻检讨。二是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各党支部委员会会认真组织开展会前学习。三是建立了材料审核制度。根据每年上级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要求,组成材料审核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杜绝材料抄袭、雷同等问题的发生。
营商环境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主动,理论学习意识不强。
(18)2019年3月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未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的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二是认真组织各党组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对优化“三农”领域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够。
罗庄区家庭农场、合作社在全市占比较低。
整改情况: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坚持“量”“质”同抓,全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计204家。通过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活动,2022年新评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7家,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2家。首次开展区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活动,评选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共14家。
3、招投标项目不切合实际。
(20)2021年小麦秸秆切碎还田和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项目分包,损害其他合作社的利益。
整改情况:罗庄区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2021年罗庄区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和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示范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进行交流讨论,会上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内容,严格把关,及时做好监督,严禁中标单位再分包,严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并做到举一反三。召开合作社深松整地工作会议,传达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并要求中标合作社,严禁分包,此类问题杜绝发生。
(四)问题整改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21)如,2017年交叉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的反馈问题中指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会议记录造假。本次巡察中发现“主题党日”活动中第二党支部直接照抄第一党支部的学习内容。2019年交叉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指出“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本次巡察发现,有工作人员考勤时间不符合实际,区纪委办公室针对农业农村局人员考勤问题,分别于2021年5月9日、7月24日两次下达转办函。
整改情况:针对会议记录照抄问题:一是第二支部党务工作者对该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反思,并提交了检讨书,确保该类问题不再发生,增强工作的严谨性。二是召开线上党务工作者培训,对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进行强调,进一步强调党务工作的严谨。三是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后台。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接到区纪委下发的转办函后,区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7月24日召开党组会,给予相关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并对全局作风建设进行再强调,同时与该同志进行了谈话,他本人向党组提交了检讨书,局党组也向区委做了深刻检讨。二是进一步严肃考勤记录,2022年起实行钉钉打卡,对考勤有效时间、外出、请假等制度进行全面优化,定期通报考勤情况。
(五)立行立改问题。
1、巡察中发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对罚没物品未能严格管理、依法及时处置。
(22)如,2019年《关于罗庄区沂堂镇春富农资超市经营劣质农药案》,没收已过期的51瓶苏云金杆菌农药;2020年《关于罗庄区小咕叮宠物用品店对向料进行拆包、分装案》,没收的饲料3537斤,堆放在仓库,未依法处置。巡察组已于2022年5月23日向区农业农村局移交立行立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罚没物资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罚没物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罚没物品管理登记表》,并对2015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建队以来的罚没物品逐一进行了清点,所有案件中的罚没物品均在仓库内存放,未发现丢失问题。二是加强仓库管理。明确了罚没物品仓库的两名专职保管员,严格落实“三双制度”,即双人搬运、双人收发、双人保管,严格做到物品罚没人员与保管人员相分离。对罚没物品仓库内的闲置杂物进行了全面清理,更换了仓库门锁,新安装了挡鼠板和捕鼠夹,张贴了危险品警示标示,确保罚没物资的安全存放。三是物品集中处置。经请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与具备罚没物品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行了对接,确定了初步处置方案。为确保罚没物品处置程序和方式不出任何问题,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向区纪委派驻组报备后,2022年5月24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中层干部一行赴沂水县、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实地参观了其罚没物品仓库,就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理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交流,并于2022年7月14日邀请区纪委第四派驻组、区财政局领导同志现场督导,对罚没物品进行集中处置。处置结束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三方询价单、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行政代处置申请书、临沂市危险废物转移备案登记书、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罗庄区农业综合执法罚没物品管理登记表等所有档案材料归档,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罚没物品处理机制。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照整改台账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每月一调度,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本轮区委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的起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梳理总结整改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把区委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效转化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实际成果,以实际行动为推进罗庄区“城郊型”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8243491;邮政信箱276016;电子邮箱lzqnyj@l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