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6日至11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4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夯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整改。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实施主要领导跟踪化监督管理、销号推进。整改期间召开多次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调度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实施整改。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针对整改工作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逐一落实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健全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推动的过程。
二、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针对整改落实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我局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制定了27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2个需长期坚持。
(一)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主问题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月2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避免在本轮反馈问题整改中出现同样问题。(2)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结合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党建科每月调度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3)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党组进一步明确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人员的处理规定,加大对党员干部存在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对于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切实把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未落实,存在书面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悟见创”活动,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一次党课。(2)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由纪检室牵头全面排查了自然资源系统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防线。(3)对于“查找问题清单虚于应付”的9名同志,局党组已责成相关人员深刻反思并提交书面检讨。(4)制定《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停车领域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列入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同时,结合“3+1”理论武装体系构建工作,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整改措施执行不严,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廉政自省日”活动、全区党员集中培训活动,2月18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观看了《堕落的青春》警示教育片,开展了触动思想、触动灵魂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2)由党建科牵头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存在问题重新进行了一次集中梳理,将区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党组织有关会议记录范式》传达至各支部并进行了培训指导,要求今后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严格按照范式进行规范记录。(3)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建立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机制的通知》,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共开展了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奋力走在前,党员怎么干”为主题撰写研讨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还不够,未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突出位置。
整改落实情况:(1)3月7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制定《罗庄区2022年度登记财产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党组成员围绕如何开展对标“全省一流”优环境活动进行了集体讨论,同时,全面梳理土地征收供应、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等内容列入4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主动服务理念树得不牢,协作配合意识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五帮为企”、“我为群众办实事”、“红领问政”等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同企业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在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规划选址、用地指标、土地供应等问题,能马上解决的立即办理,暂时不能解决的,逐步依法依规予以解决,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相关困难问题。(2)积极配合区营转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广泛收集自然资源系统惠企政策,及时录入政企直通车平台,同时将充分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媒介进行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的惠企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率。同时,对企业有关疑问进行详细解读,切实把惠企政策向企业讲清楚,用足用好自然资源领域政策,让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受惠。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执法监督还不够规范,案卷制作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1)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行为,严格案件制作流程。盛庄街道花埠圈村民委员会涉嫌非法占地案已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宗案卷的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已按要求进行编号签字。(2)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3月28日,我局邀请市执法支队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对罗庄执法大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素质,切实提高案卷制作水平。通过业务培训,细化自然资源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程序公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停车管理领域存在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停车管理政策规定行动少、效果差。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对全区停车场的用地情况、土地性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制度机制不健全,协作配合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1)我局执法大队、规划科积极与市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详细规划科以及区综合执法局、罗庄规划编研分中心沟通对接,研究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的可行性。(2)配合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分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停车秩序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查处。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三、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在持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寻找问题根源,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日常工作。同时,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已有的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完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切实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8289010;邮政信箱: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79号;电子邮箱:lzqzrzyj@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