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大数据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4日,巡察组向区大数据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共指出3类问题,涉及8个主要方面、21个具体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区大数据局党组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迅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1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滕孝敬同志为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对存在问题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对照问题逐项认领、对账销号,严格落实整改任务,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勇于担当的使命责任打赢整改“攻坚战”。三是抓实任务分解。根据21个巡察问题,建立“整改落实清单”,经多次完善,形成《罗庄区大数据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思想上进行剖析,从主观上查找根源,各科室负责人主动划定责任、落实措施,全局上下层层带动,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是严格督查整改。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根据整改问题、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等,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压茬式推进,以严格细致的督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安排尚不到位,用大数据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够强。
1.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区委有关大数据工作精神不扎实,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
(1)学习缺少计划性,存在粗放学、笼统学等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指导推动工作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月10日周四集中学习日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针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纳入《罗庄区大数据局2022年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二是在正常的主题党日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之外,常态化开展周四集中学习日制度,提前制定学习计划。目前,正结合“学理论 悟思想 见行动、创一流”最新工作安排,制定学习配档计划,留存学习档案,今年以来共开展周四集中学习6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2)学习积极性不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自觉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月1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四集中学习日补学彭波书记在全区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上的讲话、在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体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主持讲话中有关大数据工作的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提交研讨材料。二是1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对关于大数据发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重点学习。在3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学习2022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大数据工作开展讨论,党组成员提交研讨材料。三是结合省委打造“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和全市“学理论 悟思想 见行动 创一流”活动以及全区“3+1”理论武装体系建设等工作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学习配档计划主动开展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3)“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要求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利用集体学习和自学形式补学“党史学习教育配档表”中4月中旬至5月上旬制定的学习任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全部上交研讨材料。迄今为止,共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简史》学习5次,剩余学习篇目将继续通过周四集中学习日活动持续开展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研讨活动已整改完毕,学习活动将持续开展,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全部学习。
2.对大数据重要性认识站位不高,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要求有差距。
(1)对大数据发展现状和趋势缺少思考谋划,缺少长期布局、力争主动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十四五”数字强省、数字强市建设规划两份文件,结合《2022年全市大数据工作要点》认真分析思考,作为全市智慧城市和城市大脑建设的主城区之一,借助市级“城市大脑”建设契机,结合罗庄区实际,进一步思考谋划罗庄区建设需求,争取纳入市“城市大脑”整体建设方案。二是在智慧社区建设上主动发力、积极作为,打通便民惠民“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提报6个社区纳入省级支持建设的四星级智慧社区试点,其中3个已经完成省市验收,3个正在建设推进中。
整改完成情况:前期针对全区部门需求开展了城市大脑需求调研工作,近期正配合省市大数据局开展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摸底及评价调研工作,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整改。
(2)聚焦聚力全区重大决策部署,运用大数据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主动开展调研,已形成《罗庄区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情况调研报告》、《罗庄区数据中心建设情况摸底调研报告》;2022年,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位一体”要求,党组成员将带头开展调研,目前已经选定调研课题,将按要求提交调研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持续推进中,预计12月底完成。
(3)跨部门数据共享不顺畅,“信息孤岛”“数据烟囱”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完善临沂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数据汇聚共享,目前已归集60个区级部门数据,发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600个,共享开放数据量980万余条,为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深度挖掘利用提供支撑。二是转发《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清单(第四批)》,引导各职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国家部委返还的相关数据,目前区行政审批局已申请4个接口,等待市级同意后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持续推进中,预计12月底完成。
(4)助力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孵化数字企业用心用力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旭兴科技公司积极申报山东省数字经济平台试点工作;二是开展辖区大数据企业调研,摸清全区大数据企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瓶颈,形成《罗庄大数据局关于全区大数据产业摸底的调研报告》,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发展。目前,已为启迪之星(临沂)孵化基地争取到50万“数字山东发展”专项资金,为启迪之星和罗欣集团争取了5.2万的5G应用场景奖补资金。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持续推进中,预计12月份完成。
3.意识形态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
(1)落实区每月舆情风险排查“零报告”制度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就舆情风险点报送不及时问题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安排专人认真排查舆情风险点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2022年至今,共排查上报舆情风险点4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2)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该同志的谈心谈话中,针对该问题进行专门提醒,再一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经排查,该同志在《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仅在存在问题中列举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未在述责部分提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对于此类问题,已在2021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中,对所有科级干部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严格把关,均能较好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担当尽责意识不够强,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1.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罗庄区贯彻落实临沂市“数聚赋能”2020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和公安常住人口信息比对、将疫苗接种情况推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罗庄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中承担全区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管理工作,并包抓督导褚墩镇疫情防控建设工作;选派1名分管业务的科级干部脱岗到疫情防控隔离点蹲点开展工作;抽调1名业务工作人员到区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非冷链专班协助开展工作。二是做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公共服务域)网络保障工作,协助推广“沂码通”使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已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常住人口和已接种疫苗数据比对信息44次,提升疫苗接种数量,降低疫情风险。四是参与制定罗庄区全员疾控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压力测试及服务器扩容方案,为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提供信息保障和技术支撑。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2.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账务工作现由一人负责,财务缺少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分设财务和出纳人员。1月21日党组(扩大)会调整会计人员为许远,出纳人员为上官相伟。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2)支付手续不规范,存在原始票据无主要领导签字、未附会议纪要、无支付凭证、支出无明细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区审计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对本局财务人员进行财政业务培训。二是秉持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反馈问题中签字、会议纪要、支出明细等能够整改的已完成整改。三是对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了《罗庄区大数据局财务制度》,规范支出流程、报销流程和材料附件的收集归档,严格执行支付签字审批手续。自2022年1月份开始,采购计划需进行签批后方可履行购买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3)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未入账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根据具体情况,完善手续,目前所有固定资产已完成入账工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罗庄区大数据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和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三)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全面从严治党抓的不实不硬。
1.党组作用发挥不够,未能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
(1)权责不清,存在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职责权限规范党组会议,在确实必要的情况下,根据会议议题和讨论决定事项适当扩大范围,杜绝非党组成员、非分管领导表态发言,杜绝全部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截至目前,2022年局党组共召开党组(扩大)会4次,党组会4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2)“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报备程序没有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数字罗庄”平台建设还未开展的项目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要项目程序必须经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二是对本单位2022年度党建、全面从严治党、“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报纪委派驻组留档备查。自巡察至今,共向纪委派驻组汇报“三重一大”事项4项。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2.党的组织生活浮于面上,党员参与意识不高。
(1)组织生活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对“党员现实表现认定得分”进行差别化评分,严格执行优秀党员不超过本支部党员的三分之一的比例的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2)组织生活会互相批评问题浅显,辣味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每名党员均按照要求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会上每名党员作了对照检查,其他党员逐一开展批评,没有将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情况出现。二是对组织生活会党员批评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留档备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3.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理解不深、制度规定执行不严。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待区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发后,按时按要求制定《罗庄区大数据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区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发时间完成整改,预计2022年6月完成整改。
(2)制定的方案落后实际,没能紧跟党的理论创新。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度,省委提出“严真细实快”转作风工作要求、市委提出开展“学理论 悟思想 见行动 创一流”活动以及全区“3+1”理论武装体系建设等工作部署会召开后,第一时间制定了工作方案,安排学习新思想新理论。待区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发后,及时将上述活动开展要求纳入《罗庄区大数据局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区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发时间完成整改,预计2022年6月完成整改。
(3)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备认识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使全体人员了解区纪委关于个人婚丧嫁娶报备事项的有关要求,要求全局人员及时报备个人有关事项,尤其是在不宴请的情况下,也及时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自接受巡察以来,本单位已按照要求和权限上报备案事项1项,单位内部备案一项。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4)问题整改工作前紧后松,有的问题改了又犯。
整改落实情况:待区委文件下发后及时制定本局《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督促抓好责任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区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发时间完成整改,预计2022年6月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398246289;邮政信箱: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与罗六路交汇处东南角三楼。电子邮箱:lzqdsjj@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大数据局党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