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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116/2024-0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21-11-17
 公开日期  2021-11-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法委
罗庄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2月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罗庄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3月16日,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够精准,以更高站位谋划推进新时代政法工作有差距。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泛化,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谋划不足,贯彻落实上有欠缺。

1、学习存在路径依赖,理论武装的紧迫感不强。未就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方案,未结合政法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日常学习形式停留在会议传达、文件传阅等单一层面。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先后制定了《罗庄区委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方案》和《罗庄区委政法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利用八小时之外休息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党史系列重要讲话、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内容。3月18日上午组织人员集中收看全省“筑牢政治忠诚”专题开班仪式,下午学习公丕祥教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3月21日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开展政治轮训。3月25日,组织全委政法干部职工参加区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3月29日开展教育整顿专题党课活动,常务副书记以《做忠诚于党、敢于担当的政法干部》为题,向全委政法干部职工讲授党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活动。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指示批示不到位。如,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4年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区委政法委仅组织学习了2019年的讲话精神;未按中央政法委文件([2019]23号)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活动,未按条例要求定期参加所联系的政法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摘录口袋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的讲话、批示、指示进行集中学习,并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通过学习对全体在职人员进行了集中测试,测试成绩都90分以上。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派员列席区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并要求政法单位严格执行。

3、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用心用力不足,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政法系统重点工作的职能作用不充分。党管政法观念弱化,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能力欠缺,对全区政法系统工作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全区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从区政法各单位和律师事务所抽调17名同志组成4个案件评查工作组,针对2018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全区共抽取30起重点案件,集中利用10天时间开展了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今年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工作条例》,每季度召开了全区政法全委会,着力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三是制定了《中共罗庄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查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罗庄区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罗庄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罗庄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区政法单位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严格执行。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

1、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不力,未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未将其纳入到日常工作、党建工作责任制及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讨。二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和舆情研判会议。三是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年底班子成员按照要求认真撰写2021年度本人的述责述廉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报告严格审核把关。

2、抢占政法舆论“制高点”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全区2021年度政法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平安罗庄建设考核内容,将任务分解到个人。深挖视频素材,加强对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型宣传方式的运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微视频、微动漫等评比活动,扩大影响力。

问题二:履行职责使命不充分,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劲头不足,为民服务意识树的不牢,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雪亮工程”重建设、轻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视频监控设备统筹配套不足,有的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村级视频系统兼容性差,人员值守空岗率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雪亮工程”运行的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区综治中心与第三方运维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8个街镇也全部与第三方运维公司签订维护协议。8个街镇共投资4万余元,对所辖119个社区(9个拆迁社区除外)视频会议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全区新增监控探头2000余路,较好地解决了视频监控设备统筹配套不足、有的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及村级系统兼容性差的问题。二是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周例会、月通报、季度考核制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每周召开例会、每月进行通报,对在线率、值守率、设备完好率差的街镇进行通报批评。针对“2021年2月3日,区委巡察组随机抽查5个社区不在岗”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全区8个街镇在线率均达到95%以上;社区人员值守率达到了98%以上,第一季度市委政法委考核通报罗庄区排名第6,特别是设备在线率和值班值守率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对部门的联网力度,对联网单位进行全面筛选,对不符合要求的监控全部停网,严格准入,成熟一个联入一个;围绕切实发挥作用,加大视频共享力度,及时将监控资源向部分需求单位进行推送。目前,烟草公司、综合执法局、大数据局、应急局等多个部门依托“雪亮工程”视频资源开展执法活动。

2、网格化服务管理不严。2019年第四季度,市委政法委电话寻访2名网格员电话拨打三次无人接听;部分网格员对涉及综治、巡逻、环保、宗教等方面的自身职责回答不统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网格员的教育管理,研究制定了《罗庄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社区网格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暗访,每季度组织对网格员进行一次考核;采取各街镇派人互查的方式,对网格员进行电话抽查和实地暗访,下发季度通报,并把考核成绩与网格员的工资挂钩。第一季度市委政法委对网格员进行电话抽查,罗庄区所有网格员对自身职责回答全部正确,得满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市排名第3。二是组织了业务培训,5月初,组织全区网格员就基础业务、职责任务进行了培训;加强对街镇的督导检查,明确街镇对网格员的日巡查、周例会、季度培训等制度落实,并下发了第一季度考核通报。三是坚持经常性的日常调度,对网格员每天签到签退、事件上报等情况,每周通过例会进行讲评,目前签到率达到100%。

(二)对见义勇为基金监管缺失。

1、公职人员兼任社会组织职务。

整改落实情况:免去原见义勇为协会法人代表职务,重新选举见义勇为协会会长,积极走访企业,动员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参与见义勇为工作。

(三)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财务人员在党员大会上做了深刻检讨。二是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记账,资金拨付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务纪律,对审批附件手续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坚持无预算不采购,严禁超预算采购。

问题三:对“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深,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缺乏韧劲。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议事规则不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部分事项未经“三重一大”事项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编印《区委政法委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对“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定进行集中梳理,编印成册,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明确了议事规则程序,指定专人负责重大事项管理,做到纪检派驻组不列席不研究,重大事项不研究不执行;对科级干部会代替书记办公会的问题即时改正。

2、“分工即分家”倾向明显,班子合力发挥欠佳。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4月20日至4月22日,我委开展了一次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心谈话加强了沟通与了解,提高了班子的整合力。

(二)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与选人用人方针有偏差

1、干部调整程序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政治部主任在党员大会上做深刻检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我委进行了一次新的人员分工。

2、任命人员身份与岗位职责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对两名事业编制人员担任行政科室科长的问题立即纠正,严格落实干部岗位使用规定,按照编办批复,对相关人员进行职务调整。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1、民主生活会重形式轻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某某同志就2018年至2020年《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个人存在缺点和不足雷同的问题做深刻检讨。二是5月14日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

2、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做深刻检讨。二是5月21日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每位党员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实不细,党务工作不规范。

1、对党建工作的系统谋划和主动担当精神还不够。如机关支部工作仅局限于研究发展党员、组织学习,在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方面缺乏思路。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纳入平安罗庄建设工作中。同时制定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开展“主题党日”学习活动11次,“双报到”活动11次;党课4次;利用下班后时间组织党员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

2、党务工作者缺少系统学习党建理论、熟练掌握程序规定等方面知识和工作实际操作经验,支部工作基础资料、日常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党员大会,对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批评,要求加强平时党建知识学习。增加了一名同志抓机关党建工作。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体谋划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

1、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的不牢不实,防范廉政风险意识淡薄。如没有针对政法工作的业务特点梳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公、检、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现象;廉政谈话制度形同虚设,个别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将廉政谈话等同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整改台账。二是派员列席参加了区政法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

2、监督责任虚化弱化,相关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每月开展“廉政自省日”,加强党员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制度意识。5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对罗庄区纪委监委《关于给予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进行通报。

3、年休假制度执行不严格。如发放2018年度年休假补助时,有2人未按规定扣除相应年休假补助。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实,两名同志2018年的年休假补助发放是合理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43704。

中共罗庄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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