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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9/2023-000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成文日期  2020-05-11
 公开日期  2020-05-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区委巡察办:

2019年7月29日至9月29日,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2019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共指出问题23项,并就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3条意见建议。根据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逐条逐项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本着“边整边改、立足长效”的原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台帐,通过班子成员紧抓实干,认真落实了整改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人社局党组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时间抓好整

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军为组长,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综合组、党建组、扶贫组、督导组四个专项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领域和牵头负责任务的整改,又搞好自身问题的整改,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二)细化措施,分类整改。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完善《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党建、人事、财务、扶贫、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人社业务职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7个方面进行分类整改。按照整改方案落实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号入座,层层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完善机制,务求长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整改期间,我局先后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2019年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报告》、《关于公布新增罗庄区青年见习基地名单的通知》,制定了《罗庄区2019年全面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将人社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针对“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着力抓好3项整改

存在问题:1、未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2018年10月11日反馈以来,局党组仅于当年10月19日和11月2日分别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两次会议仅将整改工作作为其中一个议题,且主要是通材料、改措辞,作“纸面文章”。特别是对整改完成时限为11月或12月底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未再过问,对整改情况也未公开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巡察整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期间分别于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15日召开四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成立领导小组、讨论巡察整改方案、调度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及时督促指导,建立整改工作认领台账;坚持每两周一调度,建立整改工作调度台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是巡察整改期间,及时在布告栏张贴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文件、巡察整改调度台账、巡察整改方案。

存在问题:2、组织领导不力。局党组未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如“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措施为“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实际是与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整改责任上推下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对整改材料不审核、不把关,如2019年1月18日制定的《关于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文件,行文无红头、标题不规范、落款不正确,内容照搬2006年文件,仍然在提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且文中出现“安康突破发展”和“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等字样,抄袭造假。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于2019年11月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研究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综合组、党建组、扶贫组、督导组四个专项小组,印发红头文给全局各科室、单位。二是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多次调度工作,对整改文件仔细研究、严格把关;局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巡察整改调度会,在会上积极讨论,献言献策。三是在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抄袭造假的问题,分管局长对其分管人员抄袭造假一事深刻检讨并承诺,党建科工作人员作出检讨承诺,并在党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开。四是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10月30日印发,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3、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不深不实。无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原因分析不深刻,且有三名党组成员的发言材料不同程度抄袭网络范文,难以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如发言材料“存在问题和不足”部分抄袭淘豆网范文;“原因分析”抄袭人民网党性分析材料,出现“不具备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能力”;“原因分析”部分也来自网络材料,只是稍作删减。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召开,做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了会议质量。研究制定了《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所有材料严格把关,未发现抄袭现象。2019年1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王建军同志对相关党组成员做出批评;党组成员就个人材料抄袭一事做出深刻检讨。

(二)针对“整改落实不力,整改效果较差”的问题,着力抓好6项整改。

存在问题:1、措施“空头口号”多,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部分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多为作表态、作承诺,而不是以完善制度来查补漏洞、以执行制度抓整改落实。如“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措施是党组书记抓党建,缺乏针对性;“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积极、不主动”的整改措施是表态保证;“党建资料不完整、材料不真实”等问题的整改措施是自我批评,作承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照巡察工作要求,2019年11月1日在党组扩大会上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讨论巡察整改方案;11月18日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重新梳理巡察整改工作措施,调整充实整改方案和台账。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人员对每条问题整改措施、过程、效果等进行检查,两周一调度,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二是2019年10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10月30日印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2019年9月18日、11月20日分别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局党组多次在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上研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四是各支部明确了专人负责整理党建材料,三个支部分别于2019年11月7日、11月13日、11月6日召开支部会议督促党员认真对待和严肃撰写整理个人党建资料。

存在问题:2、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党组和领导班子存在过关思想,对整改工作部署很少,跟踪督促落实更少,特别是2018年11月后既无安排部署也未跟进落实,整改工作陷入停滞。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2020年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二是建立巡察整改督导调度机制,严格执行一月一会一总结,两周一报一台账的调度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敷衍应付、纸面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存在问题:(1)支撑材料不深不细,实际整改敷衍应付。如与党支部书记签订的责任书只简单罗列五方面责任,无目标、无落实、无考核、无奖惩,且于年底11月签订当年责任书,敷衍应付。针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匮乏”提出每年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是以常规德廉知识测试来代替。在财务方面整改材料只作简单说明,资金流向、发放名单等仍未补充,对个别问题责任人的处理也偏轻、偏软。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三个党支部分别于2019年11月7日、11月13日、11月6日召开支部会议传达巡察关于党建方面问题,同时在会上党支部班子做出整改承诺。2019年12月研究制定《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的落实。二是2020年1月16日党组书记重新与班子成员、党总支及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三是抓好主题党日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对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并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在线进行自学。四是于2019年11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党员基本知识测试,并统计出成绩,全体党员成绩及格。五是财务科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已查找出凭证等原始资料,并已通知经办人将资金流向和发放名单补齐,完善了相关手续。六是对财务问题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依照规定由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做出,我局对问题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存在问题:(2)整改措施很多,真正落实很少,做“纸面功夫”。如在意识形态方面提出党组会每年作两次专题研究、通报情况和纳入考核等措施均未落实。在党建方面提出加强对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培训、每半年开展党务专项督查、每季度上党课活动等均未开展,“三会一课”计划备案表未制定,对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员未作相应处理。在选人用人方面提出制定轮岗和混编混岗解决方案,实际未制定。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依然存在,有20人长期不纳入考勤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建立了巡察整改配档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分别建立了巡察整改认领台账、巡察整改调度台账,并定期调度进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2019年11月18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12月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到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当中。四是2019年12月对各党支部进行了党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支部书记进行反馈,并要求做好整改,2020年1月10日组织全局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召开党建培训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魏运来、李兆星、张振涛分别10月23日、11月7日、11月15日到第一党支部上党课,王京10月18日到第二党支部上党课,王建军12月6日到第三党支部讲党课。五是由于造成混岗使用最根本的原因是核定编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鼓励符合公务员招录条件的混编混岗人员报考公务员。六是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全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19年10月份对部分人员进行了轮岗调换。下一步,将以部分单位编制重新设置为契机,继续研究科学有效的轮岗方案,逐步形成轮岗交流长效机制。七是因我局办公地点分散,考勤采取刷脸机和手签两种方式,经自查,采用手签的零工市场在向巡察组报送考勤记录时有遗漏。现已将所有人员纳入考勤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定期公示通报考勤情况;针对因不考勤被巡察组谈话的工作人员,已作出批评,并责令2人作出书面检讨。

4、弄虚作假,甚至边改边犯

存在问题:(1)弄虚作假问题依然突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材料造假,如2018年10月集体研讨未开展。中心组会议记录主题和内容不相关,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时间不一致。2018年8月与9月会议照片为同一场景。2018年度学习总结抄袭网络范文,出现“提振全体员工精神”字样;2019年6月集体研讨材料照抄搜狐网文章。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已在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当事人做出批评,当事人也做出检讨和承诺。二是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所有材料严格把关,未发现抄袭现象。三是坚持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围绕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沂蒙精神等进行研讨。

存在问题:(2)边改边犯问题依然存在。如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问题提出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并形成长效机制,但2019年6月20日党组会研究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事宜仍出现“咱局给”和“指定给”等字样,违反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和报备制度仍然执行不到位,如就业培训等专项资金支出未列入“三重一大”事项,也未提供“三重一大”报备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2020年1月8日召开的党建专题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优秀共产党员”由科创园指挥部推荐,并到我局征求意见;“2018年外专先进嘉奖”是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推荐,对我区人才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到我局征求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定,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三是我局专项资金主要为社会保险基金、就业基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发放标准和流程执行;“三重一大”针对的是公用支出类资金。

(三)针对“巩固深化整改不到位,长效机制未建立”的问题,着力抓好3项整改。

存在问题:1、不重视深化整改工作。局党组对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党组会仅仅对巡察整改材料进行了研究,对整改结果无跟踪无督导无落实,更未将深化整改工作作为重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2019年11月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学习了《关于印发<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关于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在2020年1月8日召开的党建专题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深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促进整体工作的规范和提升。二是加强跟踪督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在巡察整改期间召开五次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跟踪督导,确保巡察问题彻查彻改。

存在问题:2、未开展共性问题查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查阅资料未发现局党组开展查摆面上共性、普遍性问题活动;也未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未做到举一反三、以点看面。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的专项整治,并在12月10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中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查摆。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信访和12345问题的专项整治,2019年度,我局在全区综合考核中位列第二方阵,实现了“保三争二”的年度目标。

存在问题:3、制度约束意识不强,长效机制成为空话。局党组缺乏对问题原因的根源分析,缺少从源头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缺失制度约束的思想意识,制定的整改措施普遍存在避实就虚、就事论事的问题,未建立以制度制定和执行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指出问题中,该建立长效机制的6个问题未提出建立,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8个问题实际未建立,长效机制成为空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1月20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二是已找出应该建立长效机制的6个问题以及提出建立长效机制实际未建立的8个问题,将问题与此次巡察整改想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三是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的重大事项、难点问题,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四)针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着力抓好4项整改

存在问题: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温差”“落差”。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发现,存在对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缺乏政治敏锐性的问题。特别是局党组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不重视,未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以推动,2016年以来党组会对行业扶贫工作仅部署过三次,且每次只是简单安排,其中两次还是安排整理档案盒专项治理,未研究过具体的扶贫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2020年1月20日扶贫工作专题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不断加深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印发《关于2019年深人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举行“就业扶贫日”政策宣传活动,在黄山和沂堂举行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2020年1月20日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学习了市、区相关文件,通报了2019年全局扶贫工作情况。

存在问题:2、主体责任缺位,组织领导不力。局党组仅于2016年5月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此后未随人员调整进行更新,领导小组成员不知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哪里。主要负责人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不重视,只在2016年5月党组会上说“扶贫是重点,实施方案已出来,有任务的领导传阅着看看,无意见向上报”。全局扶贫工作也无人抓总,而是有了任务就直接分到对口科室上报材料了事,行业扶贫工作督导落实很少。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领导班子调整,印发《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调整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充实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将办公室设在区人开中心。二是局党组、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党组书记对扶贫工作、第一书记帮扶工作亲自过问,亲自指导,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取得了优秀的成绩,陆续投资40余万元完成侯沂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和村民文化健身广场建设。

存在问题:3、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走过场。2017年12月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虽制定了实施方案,但专项治理流于形式,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未排查出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9年10月31日,在局会议室召开街镇人社系统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的《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2019年深入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人开中心主任最后在讲话中要求,各人社所要紧盯贫困人口动态数据、扶持资金等重点环节,聚焦工作不精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严格、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认真排查就业创业脱贫工作中的风险点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2020年1月20日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重新学习了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深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二是10月24日,印发《关于2019年深人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区域、领域以及问题表现。排查出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并制定加强人员的理论知识学习、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要求两条整改措施,现已完成整改。三是根据《关于2019年深人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部门联动,定期通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存在问题:4、行业扶贫推进乏力,措施不实,收效甚微。局党组未定期研究过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推进乏力。扶贫措施不细不实,如精准就业采取开发就业岗位措施,如何开发未再提及,实际只是依托农村公益性岗位,未开发其他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精准就业服务效果差,2016年以来共培训贫困人口16名,随机电话抽查9名,大部分表示培训后并未上岗就业。截至巡察全区只有29名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兜底安置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1月20日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听取2019年全局扶贫工作情况汇报,持续推动扶贫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二是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9月27日、10月21日向各街镇人社所推送招聘岗位信息2000余个,并要求各街镇通过工作群,向各个村居推送并做好宣传工作;相关招聘岗位信息也一并推送扶贫部门,请扶贫部分协助一并向贫困村做好信息宣传工作;2019年10月17日,举行“就业扶贫日”政策宣传活动。联合区扶贫办及各街镇人社所,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将宣传材料通过街镇人社所下发到各个村里,提高政策知晓度。各街镇人社所在辖区内设置分宣传站点;2019年11月19日、22日联合人社所和企业,分别在黄山和沂堂展开招聘会,向群众宣传就业扶贫政策以及部分招聘岗位信息;2019年8月19日,向各街镇人社所下发通知,利用一周的时间已对全区所有在岗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实地检查。三是2020年1月,积极做好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共为31人发放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31620元。同时组织热心大姐家政培训学校、华强职业培训学校、高新职业培训学校走访慰问“第一书记”帮扶村贫困户,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牛奶等生活物资。四是2019年11月22日联合人社所和各培训学校到沂堂街道进行技能培训宣传活动,将相关政策广泛宣传。五是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集中单位工作人员对有需求的农村贫困人员进行了实地走访,逐人对接,提供精准就业帮扶,宣传就业帮扶政策,送去岗位信息。

(五)针对“脱贫攻坚作风不实”问题,着力抓好3项整改

存在问题:1、不务实,甚至弄虚作假,未做到真扶贫。局党组多以常规业务的开展来充当扶贫工作成绩,如贫困人口就业情况排查都是在上级部门要求排查才通知街镇进行排查,排查数很少,被排查人还多为前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春风行动”是人社局常规业务,每年正常开展,局党组在上述业务开展后从人员名单中筛选出贫困人员作为行业扶贫的成绩。走访被培训人员,其中一人并未真正参加培训,而是上交身份证就可在村商店领取一包洗衣粉,职业培训弄虚作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讨。二是充分认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2020年1月20日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重新学习了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深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不断加深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对接区扶贫办,2019年11月7日至8日通过各街镇人社所牵头,负责上下衔接,对有培训意向的贫困人员进行登记,安排定点培训学校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为培训学员提供岗位信息,更好的为贫困人员解决就业。经过调查落实16人,其中1人未参加培训、4人未享受补贴、11人享受补贴,参加培训人员未领取过洗衣粉。

存在问题:2、口头扶贫、纸上扶贫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主要负责人多是口头强调“扶贫是重点,要抓好落实”,而不关注工作是否真正落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局党组习惯以制定实施方案等文件来落实上级工作部署,2016年以来共制定了8份文件,多是为了上报,对落实无督导、无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要负责人在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讨;多次在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上调度扶贫工作进展,切实将扶贫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二是2019年10月24日印发《关于2019年深入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区域、领域以及问题表现。2020年1月20日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听取2019年扶贫工作汇报。

存在问题:3、担当作为不够,履职尽责不力。对扶贫攻坚不上心、不担当,对具体工作消极应付、慢作为、不尽责。扶贫送岗位活动一直未开展。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措施未落实,2016年以来创业项目未吸纳过贫困劳动力。农村公益性岗位只审核档案资料,2017年以来未进行过实地审核。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职业素养、工作能力,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机关文化。2020年1月20日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听取2019年扶贫工作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9年10月17日,举行“就业扶贫日”政策宣传活动。联合区扶贫办及各街镇人社所,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将宣传材料通过街镇人社所下发到各个村里,提高政策知晓度。各街镇人社所在辖区内设置分宣传站点,分别于2019年11月19日、22日联合人社所和企业,在黄山和沂堂举行招聘会,向群众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创业、创业贷款以及部分招聘岗位信息。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9月27日、10月21日联合各街镇人社所推送招聘岗位信息2000余个。2019年8月19日,向各街镇人社所下发通知,利用一周的时间已对全区所有在岗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实地检查。

(六)针对巡察反馈的其他五个方面问题

存在问题:1、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2019年区委区政府开展“正气充盈、担当作为”集中教育活动,局党组虽制定了实施方案,但开展不到位,活动无材料、措施落实差,流于形式。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讨。二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优化营商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对接,抓好落实,真正将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存在问题:2党建工作更趋薄弱。2018年以来局党组只进行了一次党建专题研究,其他多为顺带提提,只部署、不落实。巡察时党建工作力量就比较薄弱,全局81名党员配备2名党务工作者,今年6月份只配备1名党务工作者。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9年12月13日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好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根本性工作来抓,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分别于2019年9月18日、11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在2020年1月8日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上,研究确定新增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确保专职党务工作者不少于2人。

存在问题:3、党风廉政建设表面化。被巡察以来,局党组未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分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不严肃,如某党组成员2017年度报告中参加“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而其他党组成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某党组成员2017和2018年度报告雷同,且两年度报告均出现“一学两做”错误说法;两名领导干部报告也部分雷同。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其中,于10月16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到临沂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孟良崮、沂蒙红嫂纪念馆、大青山、九间棚进行党性教育。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配档表,定期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工作。三是按照要求,科级干部认真准备2019年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严格审核把关,严禁抄袭。四是相关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在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书面检讨。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认识再提高。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任务的责任担当,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人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过程。

(二)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台账管理,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制度再完善。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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