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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0/2021-00000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21-03-12
 公开日期  2021-03-12  发布机构  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2日至2020年1月6日,区委常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巡察组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共反馈四大部分23项问题。我局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2020年度共召开巡察整改相关党组会议6次,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对巡察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把关,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起草严格部署把关,明确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实施,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对照巡察组提出的四部分23项问题,逐一梳理、剖析根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中共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牵头科室、整改时限,各科室、相关责任人认真对照问题整改情况逐条落实、逐条督办、逐条销号,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多次听取关于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5月2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推进。通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中23项问题清单逐一整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用力不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谋划不足,贯彻落实上有欠缺。

(1)学习重形式、轻实效,理论武装的紧迫感不强。多以集体读文件的形式进行学习,没有发言或讨论议程,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入脑入心,未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没有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整改清单、梳理全年学习内容,明确学习目标,强化理论武装重要性,要求党员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对学习强国积分和“灯塔-党建”学习学时实行月通报制度,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三是创新学习形式,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党小组会议等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学习形式,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会后每名党员上交交流心得体会,增强学习效果。

(2)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2018年11月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后,未及时制定党组学习方案,至2019年2月,仍沿用原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方案;2018年3月至5月召开了三次“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会议,仅是传达上级文件,未开展相关研讨;2015至2018年的个人学习笔记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制定《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全年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方式、考核、问责等,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针对2015至2018年的个人学习笔记缺失存在的问题,4名党组成员做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每季度理论中心组开展一次研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研讨题目,中心组成员按要求进行充分准备,并撰写研讨材料,为研讨工作做好会前准备。研讨活动后有专人负责整理理论学习的通知、方案、纪要、研讨材料进行归档。三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效果,2020年度共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12次,学习文件20余件,将理论学习与审批工作如何有效结合作为理论中心组重要研究课题,探索理论业务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做到理论、业务双融双提。

(3)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用心用力不足。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局党组在工作过程中存在“重审批、弱服务”的现象。如,2018年8月17日,《大众日报》对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问题进行了报道,指出窗口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5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登记的办事服务咨询电话,有9部出现无人接听、号码不规范、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解答不清群众问题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局党组存在工作过程中“重审批、弱服务”的现象的问题,党组副书记(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党组做出深刻检讨。二是在群众服务方面推出更多好制度、好措施,重新梳理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AB角制度》《限时办结制》等相关服务制度,并以开展流程优化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三是局党组研究制定进驻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制度,明确规定服务态度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再出现服务态度不到位、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反馈主管部门。四是对网上公布电话逐一核实,各科室重新梳理排查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电话的准确性,以科室为单位上报电话确认报告,并对业务科室针对电话接听服务做出严格要求。五是加强帮办代办人员业务培训,安排专人接听来访电话,以专业的业务知识解答群众的业务咨询。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建设管理较为薄弱。

(4)部署不力,措施不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能落地生根。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未专门制发意识形态任务分解方面的文件,未出台网络舆情监控应急处置预案,未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18年1月12日、5月4日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纪要全文使用百度文库、光明网等网络文章抄袭拼凑。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未开展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的问题,党组副书记(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党组做出深刻检讨,并针对会议记录人抄袭问题做出严肃批评。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在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上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局党组研究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及时对负面舆情进行有效化解,积极宣传我局审批工作的正面形象。

(5)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强。未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思想防线筑的不牢,没有充分运用好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2018年至今,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仅有7条业务信息,没做到将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的贯通融合。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中,并按照方案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2020年度,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目前工作的形势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宣传平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正面报道宣传。四是规范微信公众号、政务号的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并积极推广,及时上传更新公告公示、党建动态、工作动态、业务动态等相关内容。

3、党组运行机制不完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6)“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存在未提交党组会研究情况。如,2018年4月采购电脑支付176.96万元未经党组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存在未提交党组会研究情况的问题, 2020年5月21日有关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党组做出深刻检讨。针对未经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逐条分析、逐人认领,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说明。二是重新制定《罗庄区审批服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范围、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三是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依程序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科室、责任人,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研究决策程序,将“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报备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避免不经会议研究由个人决策,减少廉政风险,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一事一报,专人负责,在召开会议研究时,提前一天向派驻纪检组报备,会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报告,确保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7)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存在“一言堂”及非党组成员出席党组会并参与表决的现象。如,2019年1月7日,党组会研究调整财务人员,党组副书记(主持党组工作)提出人选后,再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2019年8月5日调整23名中层人员一事未经党组会讨论酝酿,直接宣读拟调整人员名单;2019年1月28日,党组会研究正科级干部提拔使用时,非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并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一言堂”问题,主要负责同志于2020年5月2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党组做出深刻检讨,并以此为戒,警钟长鸣。二是针对非党组成员出席党组会并参与表决的问题,制定《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会议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严格议事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局党组研究议题事项时,班子成员主动提出事项建议;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人事安排和其他重大事项时,严格按程序进行表决,确保决策民主集中。

(8)部分班子成员对行政审批工作研究不深,业务知识“吃不透、拿不准”。如,在班子会议研究工作时分管领导提出研究事项后,班子其他成员多以不了解业务为由,提不出具体的意见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对行政审批工作研究不深的问题,定于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各分管领导进行业务交流,并不定期将审批方面最新文件及我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制度及措施印发给每位科级领导,及时掌握审批工作最新动态。二是每月召开1次研判会议,针对审批业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典型案例,在会上进行研究通报,做出有效决策。

4、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9)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在“五帮为企”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工作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帮扶企业(中玻新材料、沂州水泥、沂州建陶、双福建陶、连顺建陶)遇到的困难问题只停留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层面上,没有切实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走智能化、信息化、链条化路径,也未根据帮扶企业特点制定“五帮为企”的具体措施,被帮扶企业的诉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中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企业转型缺乏资金,申请相关部门归还2012年企业借款3578万元,帮扶办法是“已给工信局反映”,没有后续帮扶措施,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我局积极参与全区“打擂攻坚”活动,主动认领“打擂攻坚”任务,提前研究部署,创新服务方式,创建服务品牌,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区域评估评价、告知承诺制,实行拿地即开工。二是每周与企业对接一次,做好问题搜集、问题代办工作,最大限度发现问题,最大程度解决问题。对个人无法解决的部分合理诉求,及时向党组副书记(主要领导)汇报,需要其他部门单位或区级领导解决的,由党组副书记(主要领导)协调或汇报解决。三是按照区统一安排,对企业进行智能化、信息化、链条化政策宣传和学习。帮扶干部定期研究学习惠企政策,做好惠企利企政策宣传,企业需求中凡涉及本单位的审批流程,帮助企业利用“绿色通道”开展服务。四是每周根据帮扶情况,认真填写“五帮为企”相关台账,并按时将台账和现场办公照片上报。

(二)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

1、党务工作不规范,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10)“三会一课”记录不严肃,党小组形同虚设。如,2019年7月15日,支部会议记录空白;2019年6月至11月,共11次会议记录要素不全,“主持人、记录人、请假人”等栏空缺项较多;三个党小组均未能提供出党小组会议记录,没有通过开展活动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务工作不规范,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的问题,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于2020年5月20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会上,全体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罗庄区机关党支部运行规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着重学习组织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标准化。着重学习换届选举规范程序、“三会一课”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各方面能力,查漏补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针对2019年6月至11月,共11次会议记录要素不全问题,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排查梳理并补充完善,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今后将认真做好 “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三是丰富党员活动载体,研究制定“党员示范岗”活动方案,评选结果定期通报。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党员公示栏,亮身份、亮承诺,强化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针对三个党小组均未能提供出党小组会议记录问题,各党小组提供相关会议记录,党支部对未能提供会议记录原因做出情况说明。

(11)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未按《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要求进行评分,3名科级干部和7名一般干部的现实认定表扣分原因雷同。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及第一、第二党小组党员互评资料缺失; 5名党员的现实表现认定、民主测评得分与原始记录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未按《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要求进行评分,10名党员干部的现实认定表扣分原因雷同问题,党支部做出解释说明。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制定《党员日常管理办法》,年底民主测评时的现实认定表评分将严格按照党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加减分。三是对党员互评资料缺失问题,党支部做出说明,临时党小组会议记录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四是针对5名党员原始记录不一致问题,党支部做情况说明,今后将严格民主测评统计工作,按规定对党员进行现实认定及民主测评。

2、支部换届工作存在不实现象。

(12)未对换届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两次换届均无相关会议记录。2015年12月17日,支部换届推选的支部书记上报人名与实际不符;2019年9月12日,支部换届民主推荐环节, 6名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汇总票数与实际得票数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5年12月17日,支部换届推选的支部书记上报人名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党支部作出书面说明。二是2020年5月20日组织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换届程序,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三是针对换届工作无会议记录的问题,党支部作出书面说明。四是针对得票数不相符的问题,党支部做出深刻检查。

(三)作风与纪律建设存有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尚有差距

1、作风与纪律建设存有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尚有差距。

(13)三级审批服务体系不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三级”服务平台中的街镇便民服务大厅发挥作用不突出,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尚未具备服务能力,部分网上审批服务业务无法在街镇、社区层面实现,造成群众办理事项不方便。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临政办字〔2019〕94号)和省政府办公室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次办好”和“不见面审批”改革要求,做好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在全区政务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二是继续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2019年11月5日,区政府办公室以罗政办字〔2019〕258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年3月31日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文件,我局正进行各街镇、社区调研阶段,近期出台相应落实文件。结合以上两个文件,督促基层抓好政务服务水平提高。三是配合区委编办梳理事项。目前,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层面权利事项还未下放,待市政府制定统一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后,梳理我区村级便民服务事项贯彻落实。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建议区政府此项工作列入区级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出台相应政策文件后,我局跟踪检查和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五是街镇、村(社区)数据是由省级下放到政务服务网,下放后第一时间配置审批流程,确保街镇实现网上审批。

(14)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的锐气不足。党组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统筹和服务提升研究不多,对窗口人员的管理缺少有效抓手,部分审批事项未按照规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群众对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不满意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的政务服务热线中,投诉举报来电89件,其中,反映超时限办理的28件、不作为乱作为的26件、服务态度差及不遵守工作纪律的16件,占投诉来电的79%。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的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方面加强业务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审批人员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的锐气不足”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审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推出一批主题式服务,创建有罗庄特色的审批服务品牌。二是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明确责任科室和专职责任人,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评价二维码等多种评价方式,设置“吐槽找茬”窗口,主动接受群众评价。三是针对12345服务热线、“好差评”系统平台评价情况,及时反馈各相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存在差评或投诉的科室或个人进行对接,审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直至群众满意。

(15)重点岗位监管不力,依然存在灰色地带、盲点区域。没有内部风险防控监督制度,对重点窗口、重点环节常态化监督和自查自纠未能动真碰硬,至今局机关在工作纪律作风自查中,无一例通报批评情况,没有做到抓早抓小抓细。如,部分行政审批程序复杂、耗时长,群众宁愿花钱找“代理公司”购买服务。经了解,仍有个别“代理公司”占用政务大厅自助服务机为自己谋利。“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没能通过提供“店小二”、“保姆式”优质服务引导办事群众远离灰色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对重点窗口、重点环节常态化监督和自查自纠未能动真碰硬,至今局机关在工作纪律作风自查中,无一例通报批评情况,没有做到抓早抓小抓细”的问题。建立周巡察制度,每周不定时巡察中心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人员定期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做到抓小抓早抓细。二是2020年5月2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后各科室根据安排部署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五个一”活动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提高廉政意识,对存在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一般问题报告党组和纪委。平时工作、关键节假日、关键时期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制定《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监督机制落到实处。三是针对部分行政审批程序复杂、耗时长,群众宁愿花钱找“代理公司”购买服务,仍有个别“代理公司”占用政务大厅自助服务机为自己谋利的问题,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创新推出主题式服务。对大厅收费中介全面清理,杜绝中介在大厅承揽业务。四是加大“红色帮办代办”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公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及帮办代办人员信息;制定帮办代办的制度。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各街道村居均设立帮办代办窗口,配备专兼职帮办代办人员,进行制度、事项清单、人员信息公示。五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帮办代办作用。帮办代办人员通过电话交流、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对接市、区重点项目,对项目审批中的注意事项进行提前告知,确保企业“一次办好”,帮助企业加快审批进度,缩短审批时间。

2、管党治党主体意识薄弱,相关制度执行不严。

(16)党组主体责任抓的不牢不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不强。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针对行政审批业务特点、关键岗位制定切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抓的不牢不实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于2020年5月2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党组做出深刻检讨,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年初签订的责任清单。二是根据2020年5月29日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部署安排,制定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通知,各科室通报排查,报送工作中廉政风险排查表。根据行政审批业务特点、关键岗位制定切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三是全体党员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各分管领导及时做好监督。党组及各分管领导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廉政风险岗位人员不定期进行交流谈话。

(17)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个别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用心不足,过问较少,廉政谈话重形式、轻实效,压力传导不到位。经谈话了解,部分中层干部分不清楚“履责谈话”及“廉政谈话”的区别。2015年至2018年,5名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仅在往年报告的基础上稍作修改,便作为当年的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再次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既要重视单位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二是针对部分中层干部分不清楚“履责谈话”及“廉政谈话”的区别的问题,各党小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履责谈话、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明确谈话内容、谈话范围,按照上级要求,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人员进行谈话全覆盖,及时形成谈话记录并存档。坚决杜绝以记录代替谈话,事后不记录的现象,真正做到压实责任,树立廉政意识。三是针对5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仅在往年报告的基础上稍作修改的问题,五位同志做出书面检查。

(18)日常管理宽松软。党组副书记(主要领导)在考勤上未能做到以上率下;1名工作人员,2019年病休(183天)未到人社部门备案。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执行不严格。如,近三年来,存在中层干部及普通职工涉及婚丧喜庆事宜未报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副书记(主要领导)在考勤上未能做到以上率下的问题,2020年5月2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同志向党组做出情况说明。二是制定《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严格工作纪律及日常考勤,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三是针对工作人员彭京凤病休未备案的问题,个人已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人社局备案。我局今后将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上级请假报备制度,对长期请事假、病假的个人及时提醒并报备人社局或组织部相关科室。四是依托党小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罗庄区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罗办字【2014】11号)要求,培训会议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完善婚丧事宜报备制度,严格实行事前申请备案和事后报告备案制度,明确报备范围,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做到报备工作全覆盖。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9)支出手续不规范。2015年4月至2018年12月,列支车辆维护费无审批单据、办公费无明细、软件服务费无会议记录等情况15笔,共计245.29万元。如,2017年8月支付车辆维护费3650元,无审批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车辆维护费无审批单、办公费无明细、软件服务费无会议记录的问题,相关人员进行情况说明并做书面检查。二是针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党组研究制定《罗庄区行政审批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杜绝报销费用无审批无明细无会议纪要,严格报销手续,所有报销单必须经过党组副书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财务层层把关审批后签字方可报销。

(20)记账不规范。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共计2笔,金额4828元。其中,2015年12月18日,将第一书记走访费用记入公务用车维护费,金额4200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2笔支出记账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原因由单位作出解释说明。二是党组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事项支出的范围,项目支出单独核算,不得将应列入基本支出的费用列入项目支出。三是严格项目支出程序,按照规定单独核算。在今后的单据报销中,严格按照年底预算项目分类,做到专款专用。

(21)发票缺失。2015年12月,报刊费1159.41元,无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5年12月,报刊邮寄费1159.41元无发票的问题,当年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发票丢失,报刊费名称不详,无法查找。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写出证明和现金一并上缴财政局。二是强化财务制度学习,2020年5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工作制度,做到细心,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今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开具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每一笔报销单据、发票都要留存完整,整理入账入档,严防在工作中再次出现纰漏。

(22)工会费使用不规范。2016年12月,以活动经费名义申请的工会费用于购买蛋糕卡,涉及金额2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财务人员对以获得经费名义申请的工会费用用于购买蛋糕卡问题做出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工会返还款是只能用于服务职工以及开展工会活动时发生的2000元费用。

(四)对巡视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

1、对巡视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

(23)2019年2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指出行政审批改革成效不明显,窗口管理混乱等问题,局党组没有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未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改。2020年1月7日,被市督察组在暗访中发现审批服务中依然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并全市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窗口管理混乱、党组没有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等问题,2020年5月21日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讨。二是针对前期营商环境曝光的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局党组做出检查并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三是制定《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请假考勤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定期对窗口人员考勤、纪律情况进行通报。四是根据区纪委部署安排,责成违反工作纪律的6名同志做出书面检查并报送区纪委,由智杰劳务派遣公司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做出经济处罚,各罚款500元,分管领导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形成谈话记录并通报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80567邮政信箱:罗庄区双月湖路265号临商银行7楼;电子邮箱:lzqxzspfwj@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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