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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21-00000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中共罗庄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成文日期  2020-02-10
 公开日期  2020-02-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中共罗庄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于2019年7月29日至9月29日,对我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10月30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全面客观地指出了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属性,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严开展巡察整改和脱贫攻坚工作,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9年11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整改工作任务,明确了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项问题整改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春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友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巡察整改督导检查,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能兑现。

(二)明确整改措施,细化任务分工。

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32条整改事项,经局党组多次集体研究审议,形成了《中共罗庄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主动辨析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并针对问题较为集中的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和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改。

(三)强化督导问效,狠抓整改落实。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切实对巡察整改追踪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效,通过本次整改,全面加强了基层健康扶贫、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药物政策落实工作水平,大力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突出重点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我局共涉及巡察整改问题32个。其中巡察整改方面18个;新发现扶贫领域内的问题11个,新发现扶贫领域外的问题3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 问题整改方面整改情况。

1、政治站位不高,重视不够。

存在问题未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迅速行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巡察整改期间先后于11月8日、11月15日、12月3日和1月13日先后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集体研究确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督促整改落实。二是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整改措施,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友举同志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党组成员带头认领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存在问题组织领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由党组成员带头抓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开展4次调度会,专题调度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工作带头督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了局发文制度,细化了发文工作程序,明确由一名办公室人员专人负责,所有发文由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把关,针对文号重复的问题,给以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了书面检讨。三是针对科室分工不合理的问题,我局结合年初机构改革,于2019年8月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力量,单独设立了党建工作科,配齐配强了2名业务素质高的专职党务工作者,并提请区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审核备案,目前不存在整改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存在问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深入开展学习的基础上,所有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深入分析在巡察中反馈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二是于2019年12月10日邀请区纪委派驻组等相关领导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指导点评,提高会议质量。三是针对网络抄袭和材料雷同的问题,给与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了书面检讨。

2、整改落实不力,整改效果较差。

存在问题党组领导班子作风不务实。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牵头责任人、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由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先后4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切实保障整改工作实效。三是针对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于2020年1月2日组织召开公共卫生工作推进会,严控卫生室分配比例,截至目前,2019年卫生室人均补助达25.39元,高于人均22元的规定标准。四是优化了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中工流程,明确先建档查体后接种疫苗,《母子健康手册》由属地发放等工作,明显提高了两项指标达标率,加大了分值权重,将两项指标分值由12分提高至14分。

存在问题党组成员不担当、不负责,对存在的问题不深刻反思自身原因、主动承担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固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查找和分析存在的不足,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担当作为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党性意识。二是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不作为”“慢作为”“理包子”“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党组书记2019年11月份以专题党课形式进行重点安排,并制定“四类”问题整改方案,形成工作报告,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三是认真核实健康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已与市级平台联网对接,报销比例由程序严密进行计算,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四是针对自查报告错别字、语句不通、数据前后矛盾等错误频出的问题,责令自查报告撰写人做出书面检讨,于2019年11月15日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审核,确保不出现文字错误。

存在问题局各科室业务考核走形式、督促整改不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9年公共卫生考核工作手册,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下发考核通报,逐条反馈问题清单,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对后三名单位进行资金惩罚,分别扣除六万元、五万元、四万元的资金补助。二是由科级干部带队,局药政科抽调有关人员对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基药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每减少1分,扣除1000元的基药补助,通过考核发现付庄办事处沂兴庄村卫生室、西徐林村卫生室和陈岭村卫生室存在网下采购现象,盛庄办事处前盛庄村卫生室、高都办事处肖庄村卫生室和沂堂镇东迷龙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过期现象,取消当季度上述各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并约谈所在卫生院院长,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村卫生室管理。严格了各单位整改报告的审核,明确由药政科科长董丽筠审核各单位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责令卫生院重新整改,并于2020年1月开展了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

存在问题“以学促改”变为“以学代改”。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健康扶贫专项整改,坚决杜绝以学代改问题再发生。二是2019年11月召开支部规范化建设培训工作会议,对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开展及记录情况进行严格规范要求,形成定期调研检查的工作机制,下发工作通报,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三是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整改期间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严格执行了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等程序。四是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对局机关全体党员党费进行了重新核算,每月按时收缴党费。

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不符合程序。

整改情况:按巡察整改要求,我局于2019年12月到区委编办咨询办理撤销程序,经查,区委编办已于2017年8月下达了计生监察大队与区卫生监督所合并成立区卫健监督执法大队文件,并于2018年办理了变更手续,不存在撤销不走程序,不申请、不报批的问题。

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表态承诺多,实际却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改措施,局党组不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杜绝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再发生。二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考核问效,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照检查标准,明确对不达标者扣除相应基药补助,适当奖励完成情况较好的乡镇。2019年第三季度根据绩效考核评分结果,扣除相应补助金额108800元,并将该扣罚补助奖励给完成工作较好的盛庄卫生院、罗庄卫生院和双月湖卫生院。

存在问题需长期整改问题无方案、无节点。

整改情况:拟定了编外人员清退方案,明确由各分管领导做好编外人员清退稳控工作,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局相关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目前尚未开展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计划在疫情结束后迅速开展清退工作。

存在问题敷衍应付、纸面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每月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工作。二是从严抓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制定“三重一大”台账,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明确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审议,及时提报区纪委派驻组。三是针对公共卫生工作,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建立销号制度,充实整改佐证资料;增加督导频次,对落后指标采取不定期通报,督促整改提升;加重二项指标考核权重,发挥资金标杆作用;2020年1月2日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基层业务工作能力,引导服务机构强化本项工作。四是制定公共卫生2019年项目考核工作手册,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下发考核通报,逐条反馈问题清单,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对后三名单位进行资金惩罚,分别扣除六万元、五万元、四万元的资金补助。五是2019年11月开展了网下采购专项检查,认真核对药品入库和销售记录,网下采购药品的卫生室降低或取消基药补助。六是积极推进区级公立医院建设,针对街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2019年11月22日与市中医医院联合建立区域医共体,由市中医医院定期选派优秀医生到街镇卫生院坐诊,积极开展册山、褚墩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提升卫生院服务水平。

存在问题整改浮于表面,落实少、效果差。

整改情况: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严格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整改落实等步骤,制作主题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展板,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二是2019年11月份召开支部规范化建设培训工作会议、12月份召开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对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开展及记录情况进行严格规范要求,形成定期调度通报的工作机制,目前已经下发工作通报一期,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三是自2019年9月份起,每月以支部为单位定期开展廉政自省日,对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四是2019年12月底以中层干部述责述廉活动为契机,排查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五是2019年11月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基药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中对照检查标准逐条落实,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卫生院主要领导反馈。六是针对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发放问题,积极与市卫健委沟通,按照市卫健委统一调剂使用要求,将分娩补助摸底表报送至市卫健委,等待上交资金的通知。七是加快推进区级公立医院建设和街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区立医院建设相关情况,于2020年1月22日对册山、褚墩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因疫情影响计划于3月份动工建设。八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台账,所有“三重一大”均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九是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油制度和车辆维修制度,针对对未附无明细、无清单、五会议通知的问题,由财务人员对照凭证逐一核实,补齐了相关材料。十是强化整改力度,制定公共卫生问题整改清单,建立销号制度,充实整改佐证资料,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业务工作能力。十一是针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三名党员的情况,2019年11月由所属支部书记对三名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三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打折扣、搞变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管理,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研究,说明情况,目前28名借调人员已全部分流到街镇卫生院工作,由各街镇卫生院发放工资。二是根据市卫健委下发关于对农村住院分娩补助资金进行摸底的通知,积极与市卫健委沟通,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将结余资金如数上交,挽回群众损失。现已将摸底表报送市卫健委,等待上交资金的通知。三是对超额配备的干部,于2019年12月以党组名义下达了免去相关人员院务会成员的通知。四是启动工资追回程序,下达了相关责任人退回应退工资额的通知,目前正在积极寻找律师,筹备到法院起诉事宜。五是针对乡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问题,责令黄山镇卫生院作出了检讨,就此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因该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每人退还门诊费用不足0.5元,退还住院费用不足12.5元,经黄山镇卫生院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实行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补贴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等措施,偿还群众损失。同时,我局于2020年1月下达通知,在全区其他街镇卫生院开展了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问题自查活动。

存在问题弄虚作假,甚至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由党建工作科负责党组理论中心学习,提高党组理论中心学习质量,自2019年8月起,党组理论中心组按时学习,记录规范。二是2019年11月份召开支部规范化建设培训工作会议,对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开展及记录情况进行严格规范要求,形成定期调度通报的工作机制,已经下发工作通报一期,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员转移办理程序,对2018年以来所有党员关系变动人员进行了核查,整理归档。

存在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于2019年11月召开支部规范化建设培训工作会议,对各支部主体党员、“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开展及记录情况进行严格规范要求,形成定期调度通报的工作机制,已经下发工作通报一期,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三是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油制度和车辆维修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严格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四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考核问效,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照2019年第三季度根据绩效考核评分结果,扣除相应补助金额108800元,并将该扣罚补助奖励给完成工作较好的盛庄卫生院、罗庄卫生院和双月湖卫生院。

3、巩固深化整改不到位,未建立长效机制。

存在问题未开展深化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意识,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效果,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集中问题的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和健康扶贫三个领域,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分别开展了专项整改活动。制定2019年公共卫生考核工作手册,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下发考核通报,逐条反馈问题清单,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对后三名单位进行资金惩罚,分别扣除六万元、五万元、四万元的资金补助;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考核问效,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照2019年第三季度根据绩效考核评分结果,扣除相应补助金额108800元,并将该扣罚补助奖励给完成工作较好的盛庄卫生院、罗庄卫生院和双月湖卫生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健康扶贫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12月抽调部分科室负责人和街镇卫生院分管健康扶贫副院长及部分健康扶贫工作负责人,对八个街镇十家卫生医疗机构的健康扶贫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考核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存在问题未开展共性问题查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以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下发了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实行月提醒,扎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由党建工作科负责党组理论中心学习,提高党组理论中心学习质量,自2019年8月起,党组理论中心组按时学习,记录规范。三是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工作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四是提高公共卫生考核整改力度,开展了1次季度检查,对考核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在考核中奖优罚劣,对考核后三名单位分别扣除六万元、五万元、四万元的资金补助。五是进一步健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严格奖惩措施,对照检查标准,不达标者扣除相应基药补助,对完成情况较好的乡镇进行适当奖励。六是于2019年11月开展了健康领域问题排查活动,12月开展了健康扶贫工作考核评估,全面提高健康扶贫工作水平。

存在问题制度约束意识不强,长效机制成为空话。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加油制度、车辆维修制度,强化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二是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带头深入自查巡察整改中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责任,带头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每月召开局党组集体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分析和把握巡察整改重点,集体研究确定巡察整改措施,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整改成效。

(二) 新发现的问题

1、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温差”“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研究健康扶贫工作,针对健康扶贫方面存在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健康扶贫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罗庄区2019年度健康扶贫工作督查办法》,于2019年12月抽调部分科室负责人和街镇卫生院分管健康扶贫副院长及部分健康扶贫工作负责人,对八个街镇十家卫生医疗机构的健康扶贫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考核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存在问题主体责任缺位,组织领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对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2020年1月13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健康扶贫工作,明确由张鑫同志具体分管健康扶贫业务工作,加大健康扶贫工作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督促考评机制,坚持做到健康扶贫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于2019年12月召开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议,由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汇报健康扶贫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深入分析当前健康扶贫工作形势,并认真研究下步工作措施。三是针对贫困户住院报销结算个人负担比例超10%人数核实不准确的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存在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走过场。

整改情况:2020年1月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健康扶贫工作,进一步提升对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2019年1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以点带面,全面开展排查,制定问题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19年11月1日召开了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健康扶贫“八个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存在问题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不力,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加强贫困人口底数摸排,巡察整改期间,局基层卫生健康科先后3次与扶贫办沟通了健康扶贫享受政策人员名单变动情况,并及时前往扶贫办拷取了最新人员名单,根据扶贫办提供名单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存在问题贫困户就医结算报销方面,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对“扶贫特惠保险”等五重保障知晓率不高,部分贫困户医疗费用结算未能报销或个人负担比例超10%。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对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进行调度,特别针对省定贫困村居患病人口出现的住院诊疗交押金、自付费用超10%等问题开展排查摸底,制定工作落实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落实,将问题台账落实情况纳入考核。督促医疗机构定期开展义诊活动,二是加强健康扶贫宣传政策,2019年12月联合行业部门开展送医送药活动,提高了贫困人口的政策知晓率。三是针对发现贫困户医疗费用结算未能报销或个人负担比例超10%问题,责令卫生院进行了逐一核实,对存在问题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

存在问题大病专项救助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方面,局党组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无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我局成立了罗庄区卫健系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专班,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2019年11月11日、12月18日,我局先后2次下发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通报,明确了存在问题,责令相关卫生院从严开展整改,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大病专项救助属区民政局职能范围,针对发现问题,我局已向区民政局进行了反馈。

存在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提升改造不到位,卫生环境仍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健康扶贫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纳入考核。二是对深入开展基层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投资200万元对册山、褚墩两家卫生院进行改造提升,计划3年内对其他3家公立卫生院进行改造提升,在积极推进卫生院与市中医医院构建医共体及医联体,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技术帮扶等方面加强合作。三是投资600万元开展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建卫生室15家,改扩建卫生室38家,目前新建卫生室项目已动工建设,改扩建卫生室项目进行积极筹备公开招标事宜。

存在问题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方面,贫困人口健康查体率达不到要求。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1日召开了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就各街镇健康查体不均衡问题、义诊及健康教育进行了通报,自11月开始对健康扶贫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并将结果通报各医疗机构,对工作力度不够、推进缓慢的卫生院进行约谈,同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二是进一步加强健康查体和义诊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

2、脱贫攻坚作风不实

存在问题工作不务实,真扶贫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期间,先后四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020年1月13日召开党组会,逐一研究健康扶贫针对存在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批示、突出重点、加强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加强督导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制定印发了《罗庄区健康扶贫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实施方案》,建立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存在问题口头扶贫、纸上扶贫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建立排查问题台账,印发了《罗庄区健康扶贫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实施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问题整改情况,印发了《全区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严格通报整改工作,明确专人对医疗卫生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存在问题担当作为不够,履职尽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罗庄区健康扶贫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街镇排查健康扶贫相关问题,并建立健康扶贫问题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就医结算工作,积极与区医保局进行对接,通过进一步提高就医结算信息化工作水平,提高贫困群众对健康扶贫获得感。

(三)其他方面问题

1、局党组政治意识淡薄,领导力、凝聚力不强。

存在问题:局党组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清,自我要求不高,不仅自身政治建设不力,领导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党组织的作用也未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加强“一岗双责”责任,从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固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查找和分析存在的不足,排查存在问题26条,从严整改,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担当作为意识、党性修养和党性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2019年12月由局党总支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四是通过深化医改、成立医共体等措施切实提高基层公立卫生院整体诊疗水平,深入开展册山卫生院、褚墩卫生院提升改造。五是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督检查,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

2、落实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存在问题: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等活动只制定方案、安排自查但未发现任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期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情况进行抽查,按照上级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在山东省药品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医疗机构与医药公司签订廉洁购销合同,不定期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情况进行抽查。二是成立医院感染质控中心,对全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业务培训会议,通过检查培训促进全区医疗质量再提升。三是修订完善发文工作制度,所有发文均经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缩减发文和会议数量。四是针对历年来发文数量居高不下,红头文件编制混乱,文号重复等问题,给与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然薄弱,党员发展不规范。

存在问题:局党组对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很少研究部署、缺乏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19年10月份起,专题召开3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二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局办公楼新制作10幅意识形态宣传版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通过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从早从小了解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动态,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谈心谈话,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中层干部谈话一次。三是于2019年8月份成立党建工作科,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充实党务力量,并且在区直机关工委备案。四是针对党员发展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发展积极分子,推荐王天强、杨义光为积极分子,并在机关工委备案。五是给与相关责任人所在支部书记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了书面检查。

三、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和解决,体制机制得到有效完善,有力促进了健康扶贫、公共卫生、基本药物等政策的落实,规范了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不放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放松。针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放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中共罗庄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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