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改公管〔2022〕96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近年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探索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实现路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工作,省发展改革委选取了部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典型做法,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借鉴。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部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典型做法
一、淄博市建设全域覆盖交易服务体系,打造农村产权交易淄博样板
为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淄博市按照“全域推进、资源共享、公益服务、就近交易”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累计服务交易项目71宗,交易金额5384万元,节约金额224万元,增收18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是优化交易服务载体。研发全市通用的农村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通过互联网即可登录系统参与交易,各类农村产权项目可灵活选择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交易。各乡镇(街道)根据经济体量和村居数量自主建设镇级服务站,通过利用闲置办公用房或“一房多用”等方式解决业务场所,全市已建成镇级服务站43个。建立完善交易规则体系,配套制定《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细则》《电子竞价规则》等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制度11个。
二是完善交易运行机制。强化市级统筹指导,由各区县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进入区县交易中心和镇级服务站交易的限额标准,构建区县、镇街分级交易模式。强化村集体在农村产权交易中的主体责任,借助村级干部队伍延伸服务,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不出户、享受服务不出村、参与交易不出镇”,有效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效率。
三是笃行惠农便民理念。拓展形成了涵盖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工程建设、物资和服务采购等14个类别的《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目录(试行)》,为推动项目应进必进界定范围。突出平台交易的公益属性,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交易服务费用,主推挂牌交易方式,无中介代理等第三方服务费用,实现“零成本”交易。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有效保障群众参与权,同步利用公告栏、微信群、广播站等方式公开交易项目,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各项合法权益。
(二)工作成效。
一是纳入统一大市场,实现集体资金高效使用。交易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网面向全国的潜在项目竞争主体公开,打破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信息壁垒,临淄区稷下街道董褚村居民调控聚居点设计项目预算额35万元,吸引3家外地企业参与,实力更强的企业中标,最终成交金额29.38万元,节约金额5.62万元,节支率达16.06%。
二是通过阳光交易,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实时展示交易项目开标和竞价过程,通过将每宗项目、每个环节晒到阳光下,赢得基层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临淄区稷下服务站作为全市首个交易服务站,通过农村产权项目进站阳光交易,反映村居干部违反财务问题的信访件数量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是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助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平台交易可完整记录资源流转、资产变现、资金使用全过程,完善了“三资”管理链条,为“清廉村居”建设、“三资”管理提级监督、村级事务智慧化管理、“三务”公开等工作提供详实数据,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共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
二、潍坊市“集体决策+平台服务”,打造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
潍坊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体产权类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实现了农村“三资”项目规范交易,构建起市县镇村一网运行、四级联动“集体决策+平台服务”的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为激发集体经济活力,促进乡村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体系完善做出了有益探索。
(一)主要做法。
一是构建市场化交易平台,推进基层市场开放和经济活力提升。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向镇村延伸,在镇街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或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村级开通网上服务终端。实行“五个零”服务标准,在项目整合、产业政策宣传、交易方案制定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中的功能。
二是建设专业化交易系统,促进交易成本降低和交易效率提升。系统实现了农村项目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和“不见面”服务。在全国率先推出“交易通”APP,具备了交易、查询以及开标现场直播等功能,村集体工作人员无须到达现场,通过手机终端即可享受全程服务。
三是制定标准化交易流程,推动交易范围明确和交易环节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集体大宗物资采购、集体工程建设等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针对乡村项目特点,制定出台12步标准操作流程,不断提升交易过程规范化水平。
四是实行透明化集体决策机制,实现群众广泛参与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项目交易规范列入“三资”管理办法,在村级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集体决策机制。交易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交易过程引入村民监督员制度,以信息公开保障利益相关主体的知情权。
(二)工作成效。
一是农村集体资源得到了有效盘活。借助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需双方实现了更高效的交易。大量“沉睡”的农村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工作开展以来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交易量便达到440宗,成交金额21.6亿。
二是为乡村建设引入了优质的供应商资源。全市统一的交易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范围更广泛,吸引到更多有资金、有实力的供应商进入农村市场,直接促进了乡村建设水平的提档升级。
三是零散项目实现了集中统一交易。在部分项目交易中,通过引导村集体对同类型项目整合,进行规模化交易,实现项目集中交易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项目交易的质量和规模化效益。
四是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的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属性,极大改善了乡村市场营商环境;集体决策和透明化的交易过程,实现了对基层“微腐败”问题的有效治理。
三、济宁市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点建设,打造助力乡村振兴新支点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基层经济发展,济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文件精神,选取汶上县探索推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加快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流转交易网络,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镇村延伸,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与农村产权交易对接融合。
(一)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建设原则,规范建设标准,保障有效利用。遵循片区布点原则,每2-3个乡镇建设一个标准化示范站点,附近乡镇的交易项目全部就地就近进站交易。每个站点建设要达到“三室”“四配备”“五牌”“六制度”的标准。“三室”:站点设置开标室、评标室、办公室,功能室要相近相邻,有利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四配备”:各功能室要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复)印机,监控系统等基础硬件设备。“五牌”:各站点要挂牌,标准一致,统一编码,各功能室分别挂“开标室”“评标室”“办公室”门牌,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站公示牌(栏)。“六制度”:在功能室悬挂相应规章制度。开标室:《开标工作纪律》《开标室管理制度》;评标室:《评标工作纪律》《评标室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工作守则》;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站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已在苑庄镇、郭楼镇、次邱镇、刘楼镇、义桥镇等5个镇建设了示范点。
二是制定交易制度,明确进场范围,服务基层项目。制订《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进站交易范围和标准》,明确范围标准,实行统一进场交易。明确将县招标采购标准限额以下,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和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建设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和物资、服务采购,国有集体资产、村集体资产、农村土地产权、宅基地产权、林权、已破产或兼并企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等对外公开出租、出(转)让、发包等项目,纳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统一交易。将规范的交易流程渗透到农村项目招投标中,有力促进乡镇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程序公开化、操作规范化,真正实现了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打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做好工作支持,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效率。汶上县分中心成立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工作专班,人员下沉基层、服务乡镇一线。从场地选址、人员配置、功能室布局、制度建设、操作程序等方面加强指导,全力帮助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协助制定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公开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引导建立健全交易申请、信息公开、中标公示、合同变更管理、履约验收等管理制度,保障软件同步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提升运行效率,开展“线上培训、专业指导”服务行动。针对从业人员不稳定、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通过互联网视频设备等科技手段,与乡镇站点互联互通,线上即时交流,实时提供技术支持。工作专班适时直达现场,采取专人专项授课、聘请专业人员或安排交易站人员到中心实地跟踪项目全过程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镇交易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及实务操作指导,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助力乡村振兴。助推了公共资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促进了乡镇新旧动能转换、民生等各项事业发展,为镇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各交易站点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4项,总交易金额1195.38万元,节支增收25.2万元。
二是促进了基层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规范乡镇、村干部的履职行为,使交易活动更加阳光透明、客观公正,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明显提升,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三是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更规范,经济秩序更顺畅。实现了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有效利用,进一步优化了农村资源配置,镇村经济市场化程度、农村发展活力明显提高,保障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泰安肥城市落实目录“应进必进”,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规范交易
泰安肥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要求,探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体系。
(一)主要做法。
针对以往镇街分散交易、组织不规范、易受人为干扰等问题,借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度、技术和专业优势,推行服务“一张网”、全程“线上办”、交易“不见面”。
一是三级联动,层层压实责任。印发《关于农村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动,市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交易平台负责技术支持服务,镇街负责属地管理、纠纷调处等工作,村集体负责项目决策、组件上报、合同订立等工作,自上而下形成市镇干部、村会计接力协作,专职专责的工作队伍。
二是明确标准,规范业务运行。统一交易品种,明确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9大类进场交易品种,应进必进、应进全进。统一交易程序,建立“村申请→镇街审核→平台公告→网上竞价→签订合同→镇街整档→平台存档”的闭环管理流程。统一交易文本,编制产权界定、价格评估、信息发布、成交确认、合同协议等10个标准文本,指导基层规范操作。
三是优化服务,降低交易成本。交易平台提供业务咨询、文本编制、信息发布、资金结算等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实行市镇村分级培训,让工作人员当明白人、干专业事。依托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发专门模块,竞买人注册登录、保证金收退、资格确认、网上竞价、交易见证等全流程在线完成,交易活动从“面对面”变为“键对键”。
(二)工作成效。
一是农村集体增收节支效益明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促进了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节支。近三年,全市农村建设项目招标进场交易159个,公开招标率100%,总成交额逾40亿元,招标节支率2.78%,比预算降低3.39亿元。今年8月份以来,进场交易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项目21个,总成交额2441万元,溢价1040万元。
二是交易平台价格发现功能凸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透明、高效、竞争的运行机制,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市场价格发现。王瓜店街道王西村孵化厂出租项目,3家企业经34轮竞价以365万元/年成交,超起始价185万。孙伯镇栾任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369亩土地承包项目,吸引8名竞买人参与,最终以1440元/亩/年成交,溢价390元/亩。
三是助推清廉村居建设成效彰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时向市纪委监管平台推送交易数据,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活动“一体化”提级监督,进一步规范了镇村“小微”权力运行,减少了基层“微腐败”现象发生,有效促进了清廉村居建设,有利于营造基层良好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政治保障。
五、日照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站创新发展,促进农村“三资”规范流转
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交易“小、多、杂”等特点,日照市在岚山区先行先试,开展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将镇、村分散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货物服务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纳入平台交易,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产权保值增值,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一)主要做法。
一是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实行制度化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制定了《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发放带有防伪标志、公安备案的专用章,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保存作了明确规定,把农村“三资”交易纳入安全、有序、高效监管平台。
二是确保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公开透明。在乡镇(街道)交易工作站建立综合开标、评标等多功能室,利用网站、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同步对外发布招标公告信息。
三是实现村级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乡镇(街道)集体产权交易全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对镇级入场交易项目所需要件实行最大化“瘦身”,将进场登记表及相关审批材料、造价跟踪业务所需材料全部压减,压减率67%,村居交易环节压减33.3%。
四是推行村级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建立跨区县合作,与市内各区县和临沂市临沭县、兰陵县、临朐县等建立了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机制。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基础上,把村道、水利等招投标交易项目也纳入远程异地评标,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透明度。
五是实现村级交易项目零成本投标。对村级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既为市场主体减少了流动资金占用,又为交易各方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主要成效。
一是“三资”交易阳光化,保护了农民利益。交易过程中,乡镇(街道)交易工作站明确“村民会议通过、提出交易申请、乡镇会议审批”的项目审核流程,实现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平台”的四统一管理模式。
二是“三资”交易平台化,提升了交易质效。乡镇(街道)交易工作站对各类交易活动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有效规范指导各村依法依规组织招标活动。截至目前,岚山区各乡镇(街道)累计完成招标项目7593宗,交易额6.98亿元;累计完成产权交易601笔,交易额6581.13万元。农村资产类最高溢价率达888%,农村资源类最高溢价率达253%。
三是“三资”交易规范化,促进了社会稳定。通过搭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规范集体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了农村集体产权保值增值,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
六、临沂市以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深度赋能乡村振兴
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临沂市大力整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方位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产权交易机制,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工作起步稳、进展快、成效好。2021年以来,完成农村产权交易489宗,成交金额37.4亿元;村集体招标工程建设项目74个,成交金额5.1亿元。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凝聚工作合力。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对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等政策向农业农村等部门做了细致解读,明确国家和省关于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性要求,阐明市委、市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坚决态度,全面剖析减税降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环境下“三农”问题的政策导向,提高了“应进必进”思想认识,凝聚起相关部门工作合力。
二是专班统筹推进,严格督导考核。成立市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储备库和待流转交易储备库,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及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交易进入平台运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农村产权交易办法。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大督导问责力度。按季度以市政府名义通报各县区农村产权、林权等交易拓展情况,通报数据作为各县区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成绩重要参考,调动起县区有关部门工作积极性。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过程监督。建立纪检监察等部门常态化监督机制,市纪委成立监督专班,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开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账号,对农村产权市场建设和产权交易进行即时在线监督、全过程监督,真正实现农村产权交易阳光透明,交易规范。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应进必进”做出承诺,并将承诺书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备查。
(二)工作成效。
一是农村产权进场交易意识明显提高。各县区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积极主动性明显提高。自建立通报制度以来,农村产权交易进场项目79个,同比增长61%。其中,费县实现全市首次林权项目进场交易,5个项目交易金额310.6万元,增加集体收入67万元,单笔交易最高溢价49.3%。
二是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各县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农村产权运营服务方面创新探索,交易服务体系和配套服务进一步健全。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增设农村产权交易窗口,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易咨询等工作;出台交易管理办法,理顺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起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联动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实现“让沉睡的资产成为增收的活水”,农村集体、农民个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农村产权交易制度、流程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农村产权交易进场条件、交易规则、交易流程、监管程序逐步完善。打通农村产权交易“互联网通道”,研发移动平台,通过交易网上办、掌上办, 减少交易环节人为干预,降低竞买成本,增强了交易透明度,提高了交易效率,为交易项目产权明晰、交易结果合法合规提供了遵循和保障。每一宗交易项目,从议事程序、交易方式到过程监管、合同签订等环节,都有群众和党员全程参与,有力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七、滨州市把高质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从城市延伸到农村
滨州市以开展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改革为契机,依托市县一体化平台优势,积极将优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市场化配置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主要做法。
一是制度引领,规范进场。联合有关部门出台规范全市权益类产权要素项目进场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基层工作举措、农村集体产权项目交易手册等制度文件,为农村集体产权等权益类产权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了统一的制度规程。
二是搭建系统,拓展功能。制定拓展平台功能方案,开启“滨智易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优化完善“网络竞价”平台功能,创新研发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模块,扩充“网上协议转让”交易模式,制定统一“交易见证书”模板,构建形成全市统一的“一网通办”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
三是遴选试点,典型引路。推出探索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改革、发挥网上商城乡村振兴作用、畅通中介服务基层渠道等七大举措,稳步推进交易系统、信息资源、服务标准向基层延伸。注重市、县联动机制建设,按照“自愿参与、统一标准、协商推进”原则,分批次遴选改革试点县区,鼓励全市7个县市区分中心在农村集体产权市场化配置改革中开拓创新、先行先试。
四是统筹推进,全面铺开。制定考核细则,对各试点单位实施激励约束,做到日跟踪、周调度、月分析,定期现场调研座谈破解难题,汇集亮点做法分享学习。强化创新突破,鼓励在乡镇依托现有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兼职交易服务站,授权负责区域内农村项目进场交易政策咨询、流程介绍、信息录入等工作;依托现有村网格员兼职信息员,负责本村项目信息收集上报,形成市、县、镇、村农村项目交易统一平台,服务联动。目前全市已有6个县市区44家乡镇交易服务站挂牌运行。
(二)主要成效。
一是项目进场在全市域农村落地生根。经过工作推动,滨州农、林、水、海等权益类项目进场交易接连“破零”,交易量持续增进。截至9月底,完成农村集体产权项目33宗(土地流转24宗,租赁权4宗,采购4宗,工程1宗)、林权项目8宗、水权项目3宗,交易金额4554.09万元。
二是规范交易在基层群众深入人心。交易服务专业人员定期服务下沉,借助乡镇交易服务站帮办代办,利用现场走访、微信群、乡镇村书记例会等发放农村项目交易明白纸、解读政策、讲解流程,农村集体产权项目进入政府搭建的统一平台交易逐步为村集体所认同,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新华网、大众网、滨州网等主流官方媒体报道。
三是乡村治理更加风清气正。农村集体产权依法合规按程序进场交易,确保了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八、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基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聚焦基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支撑,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是聚焦基层需求,探索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有效路径。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针对基层数字化基础薄弱、软硬件设备配置不全等问题,制定《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突出公益性平台特色,强化省、市协同联动,全面提升系统数字化服务水平,推动交易系统、信息资源、服务标准、交易流程和融资服务等向基层延伸。
二是加强系统建设,搭建面向全省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平台。研发了“农村集体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和“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供各级交易中心使用,基层村委会、乡镇农经站及市场主体等通过互联网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全流程业务网上办理及“不见面”交易,并可灵活选择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平台支撑。
三是强化统筹联动,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运行机制。深入调研了解农村关切需求,聚焦农村产权项目信息发布渠道窄、交易流程不规范、廉政风险高等难点问题,制定流转交易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交易服务标准。加强统筹联动,强化村集体在农村产权交易中的主体责任,帮助村委会妥善开展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网通办”优势,以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高效规范服务。
(二)取得成效。
一是延伸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链条。聚焦基层“急难愁盼”,省、市交易中心统筹联动,充分发挥平台保障、服务保障、制度保障作用,积极引导农村集体产权项目进入平台交易,有效破解农村产权交易难点、痛点,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提高农村产权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借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层农村大量的闲置土地、坑塘、滩涂以及集体房产资源等资产资源得到有效盘活,切实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益,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三是实现农村产权阳光交易。通过统一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系统,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全程网上办理。公开透明规范的交易流程,实现了服务效能最大化和预防基层腐败关口前移,在农村产权阳光交易、基层资源盘活和基层治理完善等方面发挥了保障作用。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