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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611/2020-00000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成文日期  2020-01-06
 公开日期  2020-01-06  发布机构  罗庄区住房保障中心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临沂五区常住户口(兰山、河东、罗庄、经开、高新);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局公布为准,2019年度临沂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912元);

三、在申请地(指拟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区,以我市五区的行政区划为准)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米;

四、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无超过15万元(裸车含税价格,以购车发票为准,二手车无发票的需到正规评估公司评估)的车辆(两辆车以上不论价值,均不符合条件);

六、家庭保障人口名下无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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