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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0/2020-00001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农村危房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20-04-11
 公开日期  2020-04-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住建局
关于加强农村危房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解决危房隐患动态产生的问题,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危房监督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上级脱贫攻坚部署,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之一,全面排查、切实解决影响我区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全面实现我区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管理,结合建设“周转房”、子女赡养等方式,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普通群众住房安全也要纳入排查,做到排查管理全覆盖。

(二)坚持现行标准。坚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原则,引导农户建设既符合经济条件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既不降低现行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也不擅自拔高建设标准,防止出现拆迁旧房建超面积大房、好房现象。

(三)坚持动态管护。对农村房屋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排查、及时告知、及时整改,探索建立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领导包村、联村干部包社、村社干部包片、包农户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网格化工作区域划分,积极组织责任干部进村入户对各村住房进行全面筛查,重点对独居老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的住房安全进行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确保筛查全覆盖、零遗漏。及时将新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贫困群众住房纳入修缮改造范围,建立修缮改造台账,做到新增一户、保障一户,确保当年完成新增危房的修缮或改造。

(二)实施动态监测。各街镇要组织村居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全部住房安全排查,4类重点对象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非贫困户,认真落实住房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的住人危房,及时向农户发放整改告知书,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鼓励农户按照自身经济状况通过拆危建新、维修加固或置换房屋等方式改善住房条件,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农村空置房拆除复垦工作,对发现的闲置危房,积极动员群众进行拆除复垦,并督促相关村做好四类闲置住房的标识工作,全面实行住房动态监管,彻底将住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分类施策。各街镇特别要在雨季汛期和冬季风雪天气来临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修缮改造工作。以农户自建为主,对有修缮改造意愿的,确保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对确无改造意愿的,通过集中安置一批、子女赡养一批、租赁安置一批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住房安全保障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战质量。各街镇要按照住房安全要求,履职尽责,合力攻坚,加快补齐短板,全面解决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地方主体原则,以街镇为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民政、区扶贫办、区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严格规范对象认定;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格、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四)强化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自觉把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增强为民感情,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把群众的实际问题解决好,形成贯穿全过程的常态化作风问题治理工作机制,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罗庄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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