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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9/2023-000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证明事项告知单  成文日期  2023-05-07
 公开日期  2023-05-07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人社局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证明事项告知单

一、证明事项名称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工伤认定370714003000

三、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16日公国,2010年12月8日修订,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开具单位

医疗机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

1、办理地点

医疗诊断证明到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到临沂市胸科医院、罗庄中心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等由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

2、办理流程

医疗诊断证明直接带身份证到医疗机构病案室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流程是提出申请、现场诊断、出具结论。

3、办理所需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需要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需要:(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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