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月,对临沂城区医院医保基金安全使用进行检查,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和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依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约谈该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73130.19元。
二、2024年1月,对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卫生院医保基金安全使用进行检查,该医院存在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依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约谈该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9282.3元。
三、2024年1月,对临沂仁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里洋房店医保基金安全使用进行检查,该药店存在药品连花清瘟颗粒、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枇杷止咳颗粒、头孢克肟颗粒销售价格异常(大于100元)等问题,依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约谈该药店负责人,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389.57元。
四、2024年1月,对临沂市仁和堂医药有限公司罗庄区妇幼店医保基金安全使用进行检查,该药店存在患者购买双通道药品无备案表,中药饮片金银花对应药品国家医保编码为达沙替尼片(XL01XED246A001030101523)对应错误,药品的进销存与实际不符,药品维生素D滴剂、复合维生素片、维生素C片、维生素E软胶囊销售价格异常(大于100元)等问题等问题,依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约谈该药店负责人,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830.85元。
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