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保障医药机构规范运行和基金使用效率,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强化四项工作措施,严把协议管理准入关。
一是强化准入程序。按照《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流程》相关规定,坚持合理布局、竞争有序、平等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准入程序。从受理医药机构定点申请、材料审核、评估验收、公示谈判、签订协议,每一环节都严格把关,为协议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材料审核。对医药机构定点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对材料不齐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自接收材料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三是强化评估验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医药机构,由局会同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评估验收,出具评估验收报告,对验收合格的按规定时限进行公示,保证了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合理。
四是强化协议签订。对公示无异议的,与符合定点条件的医药机构协商谈判、平等沟通,达成一致后下文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纳入协议管理。
截止8月份,我局共受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各类申报材料32份,批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6家、药店7家,批准变更信息医疗机构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