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精准治理、坚持依法管理、坚持社会共治,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执法形式,确保全区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三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计划内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实现安全监管执法行政诉讼“零败诉”。通过有效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主要任务
1、在全区安全生产执法过程坚持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明晰条块责任,调动属地的积极性,提高隐患治理效能。执法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规范统一全区执法工作。
2、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对部分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按照“一重点全覆盖”和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冶金、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执法检查。
3、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内容,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政处罚措施。对一般检查企业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以及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及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事故推动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做好事故备案审查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情况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在册人员54人,其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21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5250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1=525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4010个
1、重点监管执法320个工作日。
40家×4人×2个工作日=320个工作日。
2、专项执法检查1020个工作日。
①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专项检查、“打非治违”、换证等工作预计400个执法工作日。
②安全生产基础科对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企业、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检查预计200个执法工作日。
③配合全年市局开展4次异地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每次一个月,预计使用120个工作日。
④执法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五一、十一、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检查以及其他日常执法检查等,约需100个工作日。
⑤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专项执法检查1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清零”抽查复核80个执法工作日。
⑥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2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访核查、事故调查处理等2670个工作日。其中,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按全年75起计算,每次需2人以上持证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案件处理呈批、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送达、结案、整理案卷以及参与行政应诉等需15天左右完成,约需2250个工作日。安全生产举报信访核查办理参照近三年平均按60件计算,每次受理、转办、汇总、反馈、上报等需2人3天左右完成,则举报信访核查办理约需(60件×2人×3天)=360个工作日。事故调查处理按1起计算,每次约需4人,每次15天,则事故调查处理约需(1起×4人×15天)=6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510个
1、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共计100个工作日。
2、陪同省局、市局领导现场督查、调研年平均4次,每次2人、3天,需4次×2人×3天=24个工作日。
3、机动监管工作日共计258个工作日。
4、检查和指导基层安监部门工作共计128个工作日。全区共有8个街镇,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检查指导参加人员2人,每次检查指导所需工作日2天,共计4次×2人×8×2天=128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730个
1、机关值班
根据职责分工,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机关正常工作日值班,按值班30天计算,每天2人,机关值班工作日为60个工作日。
2、参加会议学习培训
预计测算为315个工作日。其中:(1)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每人按5天安排,共安排21×5=105个工作日;(2)参加专题学习班,每人按5天安排,共安排21×5=105个工作日;(3)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5天安排,共安排21×5=105个工作日。
3、病、事假
预计测算为105个工作日。病、事假每人预计5个工作日,21×5=105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
执法人员的法定年休假为250个工作日。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15天的8人,10天的13人。15×8+10×13=250个工作日。
三、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及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安排,确定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23年度行政执法重点是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域。可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工商贸企业进行随机抽取。
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如下:
1、临沂亚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2、临沂市罗庄区万利瓷厂
3、临沂龙兴钢管有限公司
4、临沂市罗庄区永青加油站
5、临沂菲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临沂达鑫机械有限公司
7、山东冠荣食品有限公司
8、临沂市远博加油站
9、临沂市金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临沂金通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11、临沂金烁铸造有限公司
12、临沂市华隆现代厨具有限公司
13、临沂益家康厨具有限公司
14、临沂市腾飞铸造有限公司
15、临沂中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6、临沂市卓越纯净水有限公司
17、山东星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临沂振铭机械有限公司
19、临沂市罗庄区增强加油站
20、临沂栋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1、临沂桂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2、临沂市罗庄区洪泰电缆桥架厂
23、临沂岩华气动工具经营部
24、山东青山绿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5、临沂昊泰特钢有限公司
26、山东融盛线缆有限公司
27、山东省益海塑业有限公司
28、山东泓企食品有限公司
29、临沂市罗庄区金路加油站
30、临沂市罗庄区鲁源加油站
31、临沂市罗庄区兰图特钢有限公司
32、山东嘉利隆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3、临沂市炬豪特钢有限公司
34、临沂市罗庄区坤盟加油站
35、临沂市罗庄区西高都薛庄加油站
36、罗庄区祥谦水泥制品厂
37、临沂市长建加油站
38、临沂市立志加油站
39、临沂市友合加油站
40、山东益鑫家具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执法力量,落实执法计划。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计划。
(二)细致谋划安排,合理确定频次范围。在抽查频次上,原则上每个月至少随机抽查1至2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要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联合执法、机动监管、指导基层安监部门、集中行动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中,合理安排,穿插对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的企业一并进行执法检查。要统筹安排,提高执法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三)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作出检查结论。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移送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加大考核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已向社会公开的执法检查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实施执法检查,理清岗位职责,落实岗位执法责任,把各项配套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零败诉”目标。加强对行政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工作落实。
以上计划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安排予以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