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考察、体检,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10月12日—10月20日)。
联系电话:0539—8927030
附件: 2023年罗庄区安置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公示.pdf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