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把狠抓贯彻落实作为全年工作的主旋律,抓改革、出亮点、树品牌,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工作姿态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建设政治机关、纪律部队
1.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出抓好关键人、关键时、关键处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责任科室:办公室)
2.打造“旗聚先锋·法润罗庄”党建品牌。多措并举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多位一体提升党建阵地,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支部工作法,构建“一支部一特色”的基层党建格局。深入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督导考核,持续提升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增强支部自主发展能力。结合“双报到”等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拓展党员实践历练的载体。坚持“党建+文明创建”机制,巩固深化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创建层次水平,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责任科室:办公室)
3.推动系统、行业党建创新发展。加强全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每季度调度情况,适时选树党建先进典型,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在法律服务行业持续深化“党建带队建、党风正行风”行动,推动机关党建经验向公证、律师等行业延伸。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持续扩大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基础。结合行业特点、实际,抓实行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引导行业党员深度参与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志愿服务。(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罗庄公证处参与)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定期研判、调度、通报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强化意识形态领域思想引导、阵地管理和风险管控,牢牢把握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管理,抓好律师队伍教育管理。(责任科室:办公室、律师工作科)
5.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治工作成果,加大纪律作风建设力度,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肃监督执纪,形成严在日常、管在经常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持续整改不敢担当、创新不足等问题,打牢纪律作风建设思想基础。(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有效履行统筹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具体措施,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7.着力完善法治建设规划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和即将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启动我区相关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8.不断健全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机制。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落实,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评议工作。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指导街(镇)、区直各部门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科学设置法治考核指标标准,改进评价赋分方式,进一步提升考核针对性。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力量配备,督促各街(镇)配齐配强依法治街(镇)办公室专职人员。(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9.扎实推动依法治区重点任务落实。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开展区政府部门(单位)和街(镇)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活动。(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三、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0.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立法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做好《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发挥好黄山镇、十里堡社区等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拓宽意见征集渠道。(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1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编制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监督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好相关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工作律师参谋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向街镇延伸。(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罗庄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编制2021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有效期和评估制度,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做好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及时上传电子监督平台运行,加强对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13.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临沂市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罗庄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广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下沉前移做法,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实体化运行,运用柔性手段和多元化措施化解行政争议。建立重大、复杂和涉企类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制度,落实行政复议报告和抄告制度,综合运用意见书和建议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引入多方力量辅助行政复议办案,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社会化水平。推行网上提交证据、质证、答辩的行政复议审理新模式,实行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责任科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14.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特别是涉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做好行政应诉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提高应诉水平。做好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工作,规范部分类型化案件的办理流程。(责任科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15.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进一步完善综合配套制度体系。组织区直有关部门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指导各部门对清单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总结推广落实“免罚清单”机制的典型经验,做好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不罚”“轻罚”清单的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依法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应用,推动区直有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常态化上网运行。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针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执法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或执法案卷评查。(责任科室:行政执法监督科)
四、围绕法治社会建设,着力服务保障基层治理
16.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宪法、民法典“十进”,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修订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艺创作,推动宪法、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化完善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动态管理。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全区每个村培育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加强“互联网+”普法平台建设,构建区、街(镇)、社区(村)三级普法网络集群。广泛推送“以案释法”优秀案例,提升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7. 构建“一站式”“集约化”大调解格局。全面推进区、街(镇)两级“一站式”“集约化”调解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调、访调、警调对接机制,强化对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业务指导,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健全完善“一站式”“集约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聘优秀专业人才加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调解队伍结构。继续鼓励设立个人品牌调解室。全面深化智慧调解应用,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智慧调解”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围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员协会年审以及协会换届工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8.夯实社区矫正工作根基。贯彻执行《罗庄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严格实施考核、奖惩及分类管理,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及违法违规惩戒。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问题。落实“赋能”工程,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指导,切实增强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刑事执行一体化和智慧矫正建设,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严密组织应收监未收监罪犯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常态化检查督导和业务轮训工作机制。指导各司法所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责任科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五、聚焦提升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9.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抓好《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落实,细化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措施,集中开展宣传。进一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功能,加快实现融合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权责清单动态监管,加强系统内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建设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信息化平台,提升服务精准性和实效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援助中心、罗庄公证处)
20.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教育。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加大违规违法律师惩戒力度;落实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措施。建立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完善当事人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开展司法鉴定行业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执业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转移;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加强窗口、工作站(点)和联络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管理、考核评优工作,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罗庄公证处)
21.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实施“村(居)法律顾问”提升工程,建立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召开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完成(第四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及代理申诉工作。推进争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拓展公证参与司法送达、调查取证、调解、保全、执行等的深度与广度。建立完善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制度,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工作,稳步推进司法鉴定行业服务标准化,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优化法律援助案件结构,深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试行全覆盖援助案件指派辖区外律师办理,着力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减少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对特殊群体申请人实行经济困难声明承诺制,方便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落实《临沂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做到同级财政投入动态增长和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罗庄公证处)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22.加强基础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办公场所搬迁入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服务、罗庄公证处窗口建设。按照省厅部署,建好用好信息化业务,创新推进“智慧司法”系统建设应用,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责任科室: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行政复议应诉科、法律援助中心、罗庄公证处)
23.加强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加强收集、研判、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工作中的亮点成效和相关对策建议。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系,强化新闻策划,丰富宣传形式,巩固提升宣传阵地,提高新闻宣传实效性。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民互动,提升司法行政社会满意度。(责任科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