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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105127-30/2017-1221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环保分局工作总结  成文日期  2017-12-21
 公开日期  2017-12-21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罗庄环保分局工作总结

罗庄环保分局工作总结

2017116日)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实效。实施《罗庄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依据各街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市辖五区35个街镇排名情况,计算缴纳或获得的生态补偿金额,强化激励和约束。出台《罗庄区特殊风向环境空气质量应急方案》,当南风或偏南风持续两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呈上升趋势且大于80时,湖北路以南、临册路以西、新206国道以东(新206国道东西向时,京沪高速以东)的钢铁、焦化、建陶、页岩砖、水泥、粉磨站等行业企业实施特殊风向应急减排措施,保障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累计淘汰38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203家企业完成炉窑治理、污染治理再提高、LDAR、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累计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2192家,在全面排查、全部停产的基础上,按照取缔一批、搬迁一批、整改一批的原则,逐一实施分类整治。与交通管理部门协作开展机动车尾气抽检工作,累计抽检2400台次

20171-9月份,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37,全市排名第15位;同比改善率11.4%,全市排名第4位。预计全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仍居全市末位,改善率10%左右,改善排名处于全市中上游。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严格落实《罗庄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罗庄区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暂行办法》,17条河流、25个断面、4条沟渠、73个汪塘实施监测监控,按月通报,严格奖惩;同时,加强24家直排重点企业治理,全部达到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排放标准。制定印发南涑河老屯桥、五里河旺庄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力争年底前实现稳定达标;配合实施南涑河综合整治清淤污染物调查,对陷泥河积存垃圾漂浮物进行集中清理,对汪塘重金属进行全面检测治理,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开展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对全区15个村12个饮用水源地实施水源保护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预计1120日前可完成工程施工。20171-9月,5个市控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84.5%

(三)危废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开展打击涉煤焦油、废酸等环境违法犯罪百日集中专项行动,18非法煤焦油贮存点进行逐一突破,其中8转产、1被法院查封9家被环保部门查封2家已移交公安7家正在办理移交手续),对涉煤焦油、废酸28家单位进行逐一调查16违法单位予以立案审查。针对全区81家涉危险废物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全区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管理,截至目前共备案危废转移3475批次(不含市级直接受理),跨市转出危险废物4243137303.25吨,市内跨区转出89215.65吨。

(四)环保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来审批环保建设项目158,通过竣工环保验收99。进一步清理违规项目,排查久试不验、未验先投违规项目105家,全部进行立案调查75家企业下达停止生产的通知,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紧跟法律法规修改变化,培训学习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101日起取消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对于未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及检测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企业验收申请一律退回,责令立即改正并指导企业自行验收。按上级要求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全区2家火电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5家独立粉磨站企业已通过技术审核等待发证,1家钢铁、3家钢压延加工、1家水泥企业已填报完成正在进行技术审核。

(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严格执行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夜间突查、污染源日常随机抽查等执法行动全面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800余人次、执法车辆4900余次,检查企业290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57起,移送移交案件8起,涉及刑事犯罪6起,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排污费征收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集中清欠,今年来征收排污费3985万元,2017年环保税的征收做好准备。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铝型材、化工、家具、印刷等行业的77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整改环境问题480个,重点问题全部进行立案调查。建立信访案件24小时接访制度、协调办案制度、案件督查制度、举报回访制度,规范了环境信访案件的接访、查处、结案等程序查处中央督察信访72件、省级以上信访54起、市级信访71件、区级信访387起,2016年以来65重点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全年省、市(区)级信访量大幅减少。强化信息公开,重点排污企业全部设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排污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全面公布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并将环境违法处罚情况录入山东省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七)建立环境监管新常态。落实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应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现场监察结论和处理意见如实反映企业生产、治污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查处到位。根据《罗庄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232家、61家,按季度开展双随机抽查,抽查情况录入山东省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系统。强化科技监管的推广应用,充分运用企业在线监测对污染物的监督管理作用,开展在线监测比对监测698台次、监督性检测762台次,确保在线监测准确性。对辖区市控及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57台套,区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19台套在线监测设施实施常态化检查1384台次,发现问题346项次,全部第一时间完成整改落实

二、2018工作打算

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根据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建成区外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等工作。

二是狠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抓手改善水域环境质量,按照划分控制单元和河长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域特色,采取综合措施解决水环境问题。密切关注水质自动在线监控,做好重点河流断面超标排查、处置,重点解决罗七路沟、余梁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随时解决污染点源存在问题,确保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不发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三是提高环境监管服务能力。一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明确镇街村居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无缝隙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公安、检察院、环保联勤联动,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坚持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强化信访查处机制。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视台行风热线等环境信访平台为依托,将群众反映的重要环境问题作为环境监察和执法的重点,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定期回头看,确保问题有效解决不反弹。

四是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建立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的长效机制,针对敏感流域区域、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等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完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筹划建设最适合罗庄区的应急反应体系力量,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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