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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罗庄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20
 公开日期  2022-07-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庄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黄山镇人民政府,区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煤矿行业安全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定了《罗庄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罗庄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成效

煤矿行业安全生产持续平稳。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街镇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规则,建立能源重点企业包保责任制,辖区监管煤矿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部署“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拉网式大排查和三年专项整治等行动,开展暗查暗访和三方评估,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五落实”要求确保隐患问题清零见底,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严格应急值守,修订完善行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重点时段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外出报告制度,重点时段行业安全生产日报告。安泰能源被评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

二、发展形势

煤矿安全生产压力大。煤矿行业安全生产专业性强,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员相对缺乏,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煤矿井型较小,安全基础相对薄弱,人才引进困难。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推动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从业人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提升矿工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为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守安全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思维方法,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筑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网。

——坚持依法治理。宣贯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煤矿安全标准规范,推进煤矿安全法制化建设。

——坚持源头治理。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强化科技保安,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严格安全准入,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煤矿安全法治体系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科技装备支撑更加有力,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煤矿实现零死亡,煤矿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深入,煤炭行业高质量稳步向前。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持续压减煤炭产能

实施煤炭低质低效产能退出行动计划,严格执行综合标准,依法依规退出煤炭煤电低质落后产能,持续优化产能结构。到2025年,煤炭产能控制在35万吨。

二、优化市内生产布局

加强规划引导,适时研究煤矿全部退出事宜。持续优化煤矿生产,推动机械化智能化改造,保持煤炭产量稳定。

三、推进煤矿智能化

围绕“减人、提效、保安”,构建智能化标准系统,全面推进煤矿“系统智能化、智能系统化”建设。实施采掘系统智能化改造,加快电液控及智能传感器、精确定位和数据高效连续传输等技术装备应用,推行采掘工作面过程控制、记忆截割、自动找直等智能化作业,实现采掘少人无人化。实施供电、通风、运输、安全监测、地面洗选等系统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固定岗位无人值守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实现辅助运输连续化、机电控制远程化、灾害预警实时化、洗选系统集约化。到2025年,全区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开采,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90%。

四、强化煤矿运行安全监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煤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高能源行业整体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构建牢固健全完备的煤矿行业隐患排查、风险预控和安全管控体系。

五、健全煤矿安全监管机制

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体制。严格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拟关闭煤矿检查力度,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加强监管手段信息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健全完善安全许可准入、警示教育、专家查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常态化驻点检查和驻矿监管等机制,强化细化现场管理,强化班组、区队建设,加强动态监管,实现高水平动态达标。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

六、强化煤矿安全应急管理

健全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煤矿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撤人等有关规定,提升应急处置救援水平。突出抓好重点时间节点安全防控,制定针对性措施,把不安全的生产速度“慢下来”,把风险隐患“防起来”。

七、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一级标准化煤矿抓巩固,持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先进技术推广和装备更新换代,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一优三减”(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持续强化“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和安全警示教育。

八、突出重大灾害超前防治

健全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科学合理安排治灾工程,加强“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火)、顶板、雨季“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和机电提升运输薄弱环节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坠罐、跑车、电气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提升从业人员法规执行力,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九、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

规范产能核定,全区煤矿产能只减不增,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坚决杜绝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超能力生产,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风险问题隐患研判分析、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整治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重大灾害治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准备和火工品安全管理,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异地互查、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和“回头看”等检查力度,将关闭矿与生产矿一同纳入监管范围,实行“一对一”驻点盯守,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实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职工查隐患奖励清单,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重奖严惩,实现对矿井全系统、各环节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事故隐患省级直报制度,对发现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停产整顿、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规划实施。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等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二、落实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是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要将规划任务与项目分年度落实到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中,明确各单位和部门责任,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定期进行年度考核,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投入保障机制,争取煤矿智能化建设配套政策、资金和科技立项支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煤矿瓦斯防治和利用、灾害严重矿井税费减免等政策。争取应急专项资金和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资金支持。

四、加强规划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地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煤炭工业总体布局之中,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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