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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71311565246200M-02_Z/2017-1228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成文日期  2017-12-28
 公开日期  2017-12-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法制办
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为促进区政府法制办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增强政府权力运行透明度,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重大决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其决策预案、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政府重大决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规划及工作方案;

2、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3、涉及与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4、群众应知重要工作部署;

5、重要人事事项的决策,如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单位人员招考录用等;

6、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四、做好重大决策的预公开,提高群众对决策过程的了解和参与程度。

1、就重大决策预案征询有关专家意见;

2、重大决策预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或就重大决策预案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群众意见;

3、对重大决策预案举行听证会;

根据决策内容,每项重大决策的预公开可采取上述一种或数种方式进行。

五、应公开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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