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罗庄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近年来支持起诉工作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人:解文慧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主持人:郭庆伟 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发布人:赵新迎 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各位领导,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下面,我代表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今年以来,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市院五个“谋新篇走在前”的要求和我区“振兴罗庄、重回千亿”的部署,按照“精细、精致、精益、精彩”的工作标准,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办案质效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截至本周,我们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1件521人,依法审查后,批准逮捕170件226人;受理审查起诉561件879人,公诉388件505人。
二、创优增效情况
我院先后有9名同志被省市院嘉奖,13名个人被市区表彰;健全司法救助、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相关经验被上级检察机关转发;1篇理论文章在《人民检察》发表;办理的贾某某挪用公款、受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制作的视频在全省“我的防非故事”活动中获二等奖;办理的“肖某等69人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劳动争议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三、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在市院和区委领导下,我们坚持“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以最大努力维护好区域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为检察机关增光添彩。针对罗庄正处在经济转型发展攻坚期的实际,我们先后出台了《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的意见》《服务保障“振兴罗庄、重回千亿”的意见》,紧盯目标、措施、实效、责任“四张清单”,全力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37件。做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访企业22家,在我市最大的汽车销售企业远通集团设护企流动服务站,梳理2021年以来的涉企案件开展了“挂案”专项清理,组织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公安等部门就强化“空壳公司”治理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达成共识,深化了源头治理。
二是用心办好为民实事。牢记“办案就是办理别人人生”的基本理念,要求干警始终秉持为民初心,充分考量天理国法人情,将心比心、如我在诉,持续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护民生”。一方面,着力办好群众身边案。对涉财类犯罪,必将追赃挽损放在突出位置;凡拟不捕、不诉案件,必从实体、程序、法理、人情等角度说理到位;对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和交通肇事类案件,从最有利于化解矛盾、最有利于维护被害人权益的角度,积极为双方达成和解创造有利条件。先后促进和解176件,很好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另一方面,为营造生态宜居家园,打好“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治理修复”组合拳,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从环境“破坏者”变为“修复者”;已督促违法主体开展生态修复7件次,追缴损害赔偿金116万余元。同时,做好机制创新,联合区总工会、妇联设立工作驿站,为特殊群体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组织市人社局、法学教授参加的专项研讨,联合法院、司法、人社部门,建立了涵盖线索移送、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诉源治理诸方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要求,我们6次组织联席会、5次专项走访,会签文件3份,在深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等方面加强了协作。
三是努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推进监督理念的现代化,由侧重监督向既监督又注重促进治理转变。针对办案时发现的一系列社会治理问题,如环境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弱势群体维权等问题,与区各职能部门及时召开座谈会沟通协调,建立了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涉未场所协同共管、涉劳动纠纷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衔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在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方面,先后监督行政处罚637人次。努力推进监督方式的现代化,由分散分段监督向一体化合成监督转变。我们完善了线索同步发现、案件协同办理、职能整合发力的监督机制,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四位一体”协同发展。做法先后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全市十大政法改革典型案例”。努力推进业务管理的现代化,由注重数量向高质量、高质效转变。构建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在2023年以来最高检、省市院历次数据质量检查中,我院一直处在前列,切实做到“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有机统一。
四是有效激发队伍内生活力。建立并完善“公平、合理、人性化、可期待”的“党建引领、双轮驱动”管理体系。我们面向全体人员设立“积分聚能”,立足日常,设置包含作风纪律、党建、典型案事例等15类28项指标,同时列明11种负能减分,为每名干警建立日常工作量化积分评价档案。得分情况由政治部汇总,一月一结,定期在大厅公示,干警真正做到了变“要我干”为“我要干”。针对员额检察官,坚持“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建立“员额百分制”,在院党组的指导下,由各业务部门对照省市院工作重点,民主讨论,自行制定加减分标准,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即时调整。业务管理部每周汇总得分,在大屏幕上“晾晒”。出台“党建引领、双轮驱动”配套激励体系,设置“罗检先锋”“业务能手”“精品之星”“攻坚前锋”四项荣誉称号,每月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干警进行表扬,每年度评出20名“优秀干警”、10名“十佳检察官”,充分激发全体干警内生动力,全方位调动员额检察官内在积极性,促进了检察工作现代化。
工作取得的突破,离不开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鼎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认真落实好市检察院、区委的部署安排,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提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能力水平,切切实实把我们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罗庄“重回千亿”!
新闻发布会支持起诉工作情况通报
各位领导,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下面,由我将本院近年来支持起诉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支持起诉工作的基本理念
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规范化,推动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检出台了《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省检察院出台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不断规范支持起诉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准确把握支持起诉制度的职能定位。罗庄区检察院坚决贯彻最高检、省市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为依法维护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弱势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我院支持起诉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6月至2024年6月,罗庄区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5件,其中,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最多,有94件;其次是赡养费、抚养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2年以来,就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监护权、隐私权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工及临时性务工群体劳动报酬追索、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办理相关支持起诉案件100余件,帮助340余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报酬210余万元,帮助41名群众解决难题40余个,真正为特殊群体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此外,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高检强调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政策,自2022年以来,罗庄区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类支持起诉案10件,主要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
三、我院支持起诉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外主动与法院、公安、人力资源、民政、工会、妇联等单位沟通协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签规范性文件等多种形式,凝聚多方智慧,在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沟通和解等多方面协作。2022年以来,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0余件。与法院、司法、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10余个。对内加强民事、控申、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各条线的协作,共同做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未成年人陈某甲与李某某等人侵犯隐私权纠纷支持起诉案”时,坚持一体化履职,组建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集中统一履职,对办案中发现的家庭教育缺位问题,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二是抓好高质效推进。罗庄区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一方面尽最大能力为农民工、灵活用工群体、新业态劳动者答疑解惑、出谋划策,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到被告的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访谈、释法说理,使其深刻认识到合法经营、依法管理的重要性,促进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办理肖某军等69名老年务工群体与某园林公司、置业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时,为及时帮助69名老人讨回薪资、同时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承办检察官腊月二十八赶赴园林公司所在地潍坊调查取证。以“有解”思维寻求多渠道解决途径,积极为三方沟通搭建平台,督促间接用工的发包方履行垫付义务,最终促成42.9万工资如期支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拖欠类案问题,及时作了梳理,并向区劳动监察大队发出规范用工秩序、督促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等检察建议,促使其全方位履行监管职能。同时,为打通农民工权益保障绿色通道,联合区人社、住建等部门,建立了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真正守牢群众的“血汗钱”。该案先后入选全省“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最高检“劳动争议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三是做实“检护民生”。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部门党员轮流值班,对支持起诉线索专门负责,单独设立台账,并坚持优先受理、极速流转、快速督办反馈,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在工会、妇联等部门设立“检护民生检察驿站”,为特殊群体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王某某、徐某某等72名平均年龄70岁以上老人在向用人单位追索劳动报酬未果的情况下,通过“检护民生检察驿站”寻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我院受案后主动上门走访,调查核实证据,确定被告后其不愿配合调查,又多次上门沟通、调解,最终被告人承认案件事实,法院判决支持了申请人的全部诉求。
四、支持起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以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重点的支持起诉工作,坚持一体化办案,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职能定位,依法稳妥拓展案件类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稳妥拓展支持起诉案件领域,牢牢把握“诉讼能力弱”的范围,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对残疾人、受家暴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力度,在个人信息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退役军人群体保护等领域积极探索,确保人民群众平等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
二是强化融合履职,凝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合力。加强与刑检、控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分工协作推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更加注重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的沟通协调,支持其积极履职,做好衔接工作,及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落实好已经出台的相关协作制度,加强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拓展领域渠道,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三是提升综合素能,推进民事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加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理论研究,以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契机,聚焦理论热点及实践难点问题,积极申报理论研究课题。加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宣传,强化与宣传部门沟通协作,采用新闻发布会、短视频等灵活多样形式讲好检察故事,全面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的认知度、认可度。
今后,罗庄区检察院将锚定“争创一流业绩,走在第一方阵”目标不动摇,坚持抓落实、提质效不动摇,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大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力度,以高质效检察监督更好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区建设。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1.临沂日报记者提问:请问在下一步工作中,罗庄检察院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办好为民实事方面还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我院始终坚持“办案就是办理别人人生”的基本理念,要求干警始终秉持为民初心,充分考量天理国法人情,将心比心、如我在诉,做实检察为民。
一方面,着力办好群众身边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涉财类犯罪,必将追赃挽损放在突出位置;凡拟不捕、不诉案件,必从实体、程序、法理、人情等角度说理到位;对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和交通肇事类案件,从最有利于化解矛盾、最有利于维护被害人权益的角度,积极为双方达成和解创造有利条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另一方面,瞄准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养老、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打好“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治理修复”组合拳,全方位筑牢生态保护检察防线,以检察履职助推实现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的庄严承诺。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在依法协助弱势群体实现自身诉讼权利的同时,对审判机关开展全流程跟踪,监督诉前是否依法立案,诉后法律政策适用和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公正、案件是否如期如实执行。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的当事人,依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确保支持起诉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此外,我们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对因刑事案件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应救尽救、能救尽救,依法发放救助金,传递司法关怀,同时不断深化与民政、妇联、慈善等部门的协作,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帮扶有效衔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为民服务无止境,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将持续做深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工作,以高质效办案答好“检护民生”答卷。
2.齐鲁晚报记者提问:刚才听了您介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有力维护了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请问一下,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我们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根据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第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3.大众网记者提问:在支持起诉方面有哪些好的案例?这些案例有什么亮点?
刚刚也介绍了,我院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涉及到赡养纠纷、抚养纠纷、未成年人监护权隐私权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社保待遇纠纷等多个领域,而且当事人多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临时性务工群体等弱势群体,法律意识不强,诉讼能力薄弱,有很多案件证据并不充分,甚至说没有任何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仅仅是坐在办公室里简单的审查书面材料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能够真正的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我们在办案时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支持起诉+N”工作模式,帮助当事人补充完善证据,梳理争议焦点,在双方有和解意愿的情况下努力促成和解,减轻当事人诉累,从而有效的保障特殊群体及时实现合理诉求。近年来,我院办理“未成年人陈某甲与李某某等人侵犯隐私权纠纷支持起诉案”、“肖某等69人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先后获评“全省未检业务类典型案例”、最高检“劳动争议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4.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刚才听了介绍罗庄检察院今年有一起支持起诉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年我院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肖某等6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某园林公司承接了某置业公司地产项目的景观工程,肖某等69人受园林公司雇佣,为景观工程提供园林绿化栽种等劳务。2022年12月,工程基本完工,园林公司因与置业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未向肖某等69人支付劳务报酬。肖某等69人多次采取多种方式索要劳务报酬均未果。
履职情况:2023年1月9日,肖某等69人向罗庄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我院经审查发现,肖某等69人平均年龄近70岁,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平时以在周边提供绿植栽种、园林养护等临时劳务为生,在劳务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予以受理。
案件受理后,我院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一是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建议肖某等69人推选维权代表,并多次与维权代表沟通交流、解答问题,引导其合理表达诉求。协助申请法律援助,为肖某等69人起诉维权提供服务。二是协助收集相关证据。肖某等69人未与园林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合同,证实劳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仅有每日用工记录本,且内容极为简单、证据单薄。为补强证据,承办检察官到置业公司实地走访、调取了分包合同,腊月二十八赶赴园林公司所在地潍坊调取了用工签到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园林公司出具了拖欠肖某等69人劳动报酬42.9万元的确认书。三是开展司法救助。实地走访2名年龄大、经济条件差、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联系当地政府、村委开展多渠道帮扶。
调查取证后,围绕有效解决肖某等人工资支付难题,罗庄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官联席会分析研究,最终确定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为依据,由置业公司作为发包方和建设单位履行先行垫付工资义务。2023年1月11日,我院将置业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肖某等69人提起诉讼。
2023年1月13日,罗庄区法院受理肖某等69人的起诉。庭审前,罗庄区检察院多次向园林公司、置业公司进行释法说理,并就垫付方式、数额及时间等内容沟通,协助法院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由置业公司一次性全额垫付肖某等69人劳务报酬42.9万元。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肖某等人在最短时间内如数得到工资报酬,并向罗庄区检察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亮点:罗庄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做好职能延伸,促进实现行业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一是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建设工程领域拖欠临时务工者劳务报酬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全方位履行监管职能,规范辖区工程建设市场用工秩序,督促用工企业落实好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个。二是加强对外联动,凝聚保护合力。联合法院、公安、人社、住建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加强辖区临时务工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进行沟通协商,打通临时务工群体权益保障的绿色通道,助力农民工讨薪。该案也被《检察日报》、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等媒体报道,并入选省院“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最高检“劳动争议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