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9日举行的罗庄区宣传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暨全区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人大常委会第222号公告向社会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主动应对新时代禁毒斗争形式发展,全面依法禁毒、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迫切现实需要,也是对国家禁毒法律体系和重要政策措施的有益补充和具体细化。该《条例》共分为七章六十五条,主要从禁毒工作体制和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全省禁毒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多项规定和措施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鲜明的山东地方特色。
据了解,2017年年内全区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6起,处理各类毒品犯罪嫌疑人71人,缴获冰毒36.13克,海洛因440余克;全区查获吸毒人员93人,强制隔离戒毒34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44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100%,建成覆盖8个乡镇街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全市配备禁毒社工35人,年内解决吸毒人员就业安置岗位30余人;建成禁毒预防教育基地,全力推进“6·27”工程,大力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青少年毒品知识知晓率达98%,18岁以下青少年涉毒人数逐年下降,年内累计兑现涉毒举报奖励30余万元。(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