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罗庄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区2018年一季度空气质量情况、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结情况、督察督办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情况。
2018年一季度,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24,居全市第15位;同比改善7.4%,改善幅度居全市第8位;PM2.5浓度为8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7.7%。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结情况: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下沉山东期间,全区共转办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107件。截至今天,已办结完成并销号103件,办结完成申请销号2件,尚未办结2件。1-3月份,全区共下发区级环保督查通报6期,涉及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共收到市级督察通报3期,督办单4期,共涉及问题29个,已整改并上报办理情况12个,其余17个问题正在办理。1-3月份,罗庄环保分局共对14家企业(15起案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下一步,罗庄区将深入实施“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聚焦工业、散煤、畜禽养殖、黑臭水体和扬尘等污染治理,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全区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始终保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坚决打好环保保护攻坚战、持久战。(李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