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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3-00000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3年罗庄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成文日期  2023-12-23
 公开日期  2023-12-23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2023年罗庄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年罗庄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五级目录

六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信息公开指南

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及时更新并标注更新日期;说明主动公开公开范围,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 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渠道(形式)、公开时限等;说明本机关各公开渠道的详细信息;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各部门

街镇信息公开指南





各街镇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发布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有其他非所要求的制度性文件发布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基本信息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涵盖了全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街镇、各部门

网站年度报告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

链接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机构职能

机关简介



统一格式公开本级政府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街镇、各部门

机关职能



三定方案涉密的单位和人事科对接,形成总结性的职能材料。

各街镇、各部门。有下属事业单位的有: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金融管理局、科技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商务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水务局、司法局、统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文旅局、信访局、大数据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公开本单位的内设机构的名称及职责职能

下属单位


公开本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的名称及职责职能

领导信息



公开本级政府负责人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决策公开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



设置政策解读专门栏目,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减负稳岗扩就业、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本地区政策文件、落实办法的解读。能够根据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解读内容要素 全面。能够根据政策文件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和受众特点,综合、合理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 动画、卡通动漫等形式开展解读。 能够由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专家、媒体等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重要政策进行多次解读。 在政府网站建立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 能够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依托政策问答库,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在政策解读专栏、政策文件或解读材料公开页面明确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信息。能够由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专家、媒体等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重要政策进行多次解读。在政府网站建立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 能够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依托政策问答库,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

网站公开

政策文件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更新

由相关责任部门提供解读材料,区政府办负责上传

领导解读



图表解读



简明问答



动漫解读



音视频解读



媒体、专家解读



政策咨询

链接


在政策解读专栏、政策文件或解读材料公开页面明确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街镇、各部门提供信息,区政府办负责上传

回应关切

新闻发布会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部门

聚焦关注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舆情回应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政务新媒体

政务微信





区政府办、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审计局、文旅局、水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罗庄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罗庄街道、盛庄街道、高都街道、册山街道、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

政策文件

政府公文

罗政发


公开页面详细列明了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罗政字


罗政办发


罗政办字


政府工作报告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6月底之前公布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

6个月

区司法局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了本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原则上 2-3 年清理一次);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 及时在公开页面更新有效性标注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页面 详细列明了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政府公报

2023年



网站公开

1个季度

区政府办

法规文件

乡村振兴



6个月

各街镇、各部门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区农业农村局

畜牧养殖



农业农村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分局

诚信建设



区发改局

金融贷款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场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投资政策



食品安全



应急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

科技创新



区科技局

审计政策



区审计局

卫生健康



区卫健局

教育政策



区教体局

医疗保险



区医保局

养老服务



区民政局

文化旅游



区文旅局

其他上级文件




各部门

本级文件




各街镇、各部门

会议公开

区政府全体会议



常态化公开相关会议议题和相关内容,提供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并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解读或关联相关媒体解读内容。 提供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

信息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区政府常务会议



区政府专题会议



单位重点会议



业务类会议纪要

各街镇、各部门

规划计划

五年规划

九五


集中公开本地区“九五”—“十四五”规划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发改局及规划涉及部门

十五


十一五


十二五


十三五


十四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发改局

区域规划




各街镇、区发改局

空间规划




区自然资源局

专项规划




各街镇、各部门

年度计划总结



包含单位年度计划总结、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等内容

6个月

各街镇、各部门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事项目录



发布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或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并视情增加决策程序、决策依据和决策时间安排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提供材料,区政府办负责审核并上传

决策依据及标准



归集展示

2023年


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说明、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会议审定情况、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估等信息;视情公开决策事项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提供材料,区政府办负责审核并上传

意见征集



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说明、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会议审定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视情公开决策事项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公开决策依据、决策草案、解读说明,提供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 不少于 30 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随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箱、互联网平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意见征集渠道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街镇、各部门提供材料,区政府办负责审核并上传

结果反馈



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

街镇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街镇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街镇、各部门

管理公开

权责清单

链接



公开本级政府各街镇、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 能够按照职权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监督方式等要素统一公开;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编办,各街镇、各部门


事业单位招聘




实时更新

区人社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

公务员考录

超链接


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提供公务员招考信息或链接

实时更新

区政府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抽查计划



及时发布本级有关部门2023年随机抽查计划

6月底前

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罗庄公安分局、罗庄生态环境分局、罗庄区税务局、罗庄交通运输分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设定依据等清单要素 完整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公开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按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信用信息“双公示”

“双公示”目录



编制并公开本级政府“双公示”目录

10月份前

区发改局

信用“红黑名单”



通过政府网站、本地区信用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红黑名单; 相关主体的基本信息、列入名单的事由、相关主体受到联合奖惩、信用修复、退出名单的相关情况等名单内容 规范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

信用临沂

链接


设置专栏,与本地信用网站“双公示”专栏链接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依据、条件和程序

链接


集中公开本部门(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理结果

链接


集中公开本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行政处罚、强制

依据、条件和程序

链接


集中公开本部门(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理结果

链接


公开本部门(单位)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行政复议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主体清单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反不正当竞争



公开涉及本地区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事前公开

服务指南


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服务指南 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审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罗庄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罗庄区交警大队、罗庄公安分局

执法流程图


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执法流程图

执法清单


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

执法人员


集中公开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和执法机构名称



监督途径





执法岗位信息





委托执法信息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 公开并及时更新受委托组织和执法人员的信息,委托执法的依据、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信息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执法公示

事后公开

总体情况


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1月31日前

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审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罗庄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罗庄区交警大队、罗庄公安分局

行政执法结果


按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及时公开涉及本地区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服务公开

公共监管信息

国资国企信息



按月公开区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依法依规公开区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 及时公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1个月

区财政局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事故信息


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公开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

市场监管

产品质量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情况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旅游市场监管


包括计划安排、通知公告、检查结果

区文旅局

建筑市场监管


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记录等

区住建局

生态环境监管


主动公开本地区生态环境的监测监控、监督检查信息,污染源监测信息。

生态环境分局

医保监管


包括计划安排、通知公告、检查结果

区医保局

优化服务

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于 7 月底前统一发布本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7 月底

区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司法局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行政审批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基本要素 完整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

事项划转清单



于 7 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区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划转清单

网站公开

7 月底

区编办

政务服务好差评

链接


定期将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差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行政审批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市县同权”承接事项服务指南




区行政审批局

“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

区行政审批局

山东政务服务网

超链接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减费降税

优惠政策



集中整理和发布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中小微企业及特殊困难行业的纾难解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6个月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工作成效



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和政策成效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设置专栏集中发布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发布本地区执行的全国性、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更新;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要素 完整;

1个月

区财政局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发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公开定价类别、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定价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等清单要素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发改局

价格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涉企保证金目录



及时公开本地区执行的涉企保证金目录

区工信局

政府性基金目录



发布区级政府性基金目录,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要素 完整

区财政局

税收政策及解读

链接


集中整理和发布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中小微企业及特殊困难行业的纾难解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税案通报

链接



减税降费相关文件

链接



惠企政策直达

链接



户籍服务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安分局

数据开放

超链接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大数据局

执行公开

政府重点工作




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落实结果

3个月

区政府办

民生实事项目




政府采购

政策文件



公开本地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采购项目信息及本年度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目录标准



本级采购实施情况



部门、街镇实施情况



各街镇、各部门

公共资源配置

国有土地使用权




区自然资源局

征收土地信息

区级征收土地信息


公开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1个季度

各街镇、区自然资源局

街镇征收土地信息


房屋征收



土地征收公告、征收与补偿条例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街镇、区住建局

住房保障领域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集中发布本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关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及时公开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住建局

住房分配信息


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及时公开本地区老旧小区、棚户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本地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的项目清单;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电梯加装等政策信息公开情况,公开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计划等信息,并及时发布进展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等

市政建设

道路建设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亮化照明



给排水



供气



供热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及时更新并公开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或及时转发上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发改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链接

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

区财政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结果公开

数据统计

统计月报




1个月

区统计局

统计数据



及时发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及分析解读信息

1个季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分析、环境状态公报、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水资源公报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统计局、区教体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

审计与后评估

财政审计



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审计局

专项审计



公开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



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执行效果评估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上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

巡察整改





各街镇、各部门

建议提案办理

区级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部门、街镇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各街镇、各部门

吸收采纳情况



市级建议提案办理



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各街镇、各部门

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2023年


区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023年


重点领域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

超链接



实时更新

区财政局

区政府预算



设立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并对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说明; 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表格,且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说明、表格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公开重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包括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文本、绩效自评结果和评价结果等

经本级人大批准或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区政府决算



单位预算



各街镇、各区直预决算单位

单位决算



财税资金信息

民生政策清单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财政局

财政收支信息



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1个月

政府债务



随同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重要政策


集中公开本地区或转载上级有关部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细化方案(2023年度)等相关重要政策

通知公告



工作进展


及时发布本地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进展、直达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和工作总结

情况总结


彩票公益金信息




区民政局


扩大有效投资

政策文件



集中公开本地区制定或执行的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局、交通分局


规划信息



集中公开本地区制定或执行的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


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根据本区域特点和工作侧重点,明确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网站公开

每年3月底前

区发改局

批准服务信息



集中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服务信息

实时公开

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实施信息



按照要求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形成7个工作日内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

以项目为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及项目承办单位

批准结果信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区级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及项目承办单位

招标投标信息



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以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及项目承办单位

征收土地信息



公开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区自然资源局及项目承办单位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公开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区行政审批局及项目承办单位

施工信息



公开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区住建局及项目承办单位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区住建局及项目承办单位

竣工信息



公开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及项目承办单位

重点领域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相关政策



公开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及其解读材料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项目

衔接资金


及时公开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实施和完成情况,公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衔接资金项目



工作推进及成效



按要求公示贫困识别、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农业农村

相关政策落实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街镇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主动公开项目申报公示、施工公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筹资筹劳



主要公开一事一议公示

工业振兴“十个一批”专栏

政策文件




6个月

区工信局

工作成效




乡村振兴

政策与解读



定期公开乡村振兴有关重要政策、政策解读、工作进展(包括本地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名称和分配结果)等

6个月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大数据局、区供销合作社、罗庄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罗庄交通分局

工作推进



涉农补贴

政策及指南



准确发布本地区涉农补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资金申请政策、申请指南和结果信息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


耕地地力补贴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强制扑杀补助


强制免疫补助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区级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标准

链接


公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认定程序、救助标准(信息置顶)、申报指南等有关政策,按月度更新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名单、人次数、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综合业务

救助政策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民政局

监督检查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事指南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救助情况


1个月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事指南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救助情况


1个月

临时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事指南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救助情况


1个月

医疗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医疗保障局

办事指南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救助情况


1个月

街镇级救助信息

城乡低保




1个月

各街镇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个月

临时救助




1个月

社会福利

残疾人福利



公开残疾人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补贴发放情况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民政局

儿童福利

孤儿


公开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儿童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补贴发放情况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重点困境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


儿童福利


重点领域

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标准

超链接


及时更新并公开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补贴发放



按月公开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以及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发放总金额; 按月度公开本区域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审核通过数量、审核通过名单以及各项补贴发放总金额

1个月

区民政局

其他养老信息



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6 月底前)等信息,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 按月公开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以及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和评估机构清单

6个月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及时发布本地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及养老机构投资指南等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相关补贴政策。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及时公开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信息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养老机构备案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养老机构评估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老年人补贴



其他业务办理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按月公开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以及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和评估机构清单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



老年人补贴信息



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及时公开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

养老服务质量信息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教育


学校名录


公开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 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公电话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教体局

招生入学


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招生结果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检查和督导所辖各县(市、区)政府落实相关要求

学前教育



向社会及时公布最新的本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名单 向社会及时公布最新的本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通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办园评估结果,包括省级示范、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具体情况

民办教育监管



及时公开本地区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管理、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义务教育

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情况

教育经费与收费



经费投入与使用、教育收费公开情况

教育概况



定期公开本地区教育概况,包括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本地区教育统计数据(包括学校数据、在校生数据、教师数据、办学条件数据、县级汇总数据等)。

教师管理




学生管理



公开本地区本年度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生优待政策等信息;及时公开学生评优奖励信息,包括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评比方法、表彰名单等

困难学生资助





重点领域

医疗卫生

健康科普



利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健康科普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卫生健康局

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


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宣传改善医疗服务典型和成效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共卫生监督检查


公开 2023 年度本地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公开 2023 年度本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等

3个月

饮水安全监督检查


公开 2023年本地区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等

3个月

医疗服务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疾病预防控制



及时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名录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文化、旅游和体育

服务保障信息



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本地区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及时公开旅游领域广告服务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文旅局、区教体局

公共文化体育名录信息



公开本地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录和博物馆名录。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及绩效评价结果

公益性活动



动态发布本地区公益性文化活动信息,包括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展览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等。其中,群众文化活动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等;文化展览讲座信息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单位、活动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包括活动时间、组织单位、活动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等。

3个月

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重点领域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以及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人社局

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以及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 2.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以及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医疗(生育)保险



医疗(生育)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以及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医保定点医院、药店,药品、诊疗项目目录

区医疗保障局



就业政策

就业法规咨询


公开本地区就业法规咨询信息,包括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人社局

技能培训政策


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动态公开本地区职业培训信息,包括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灵活就业政策


集中整理发布面向相关群体的灵活就业支持政策

经办流程



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职业指导



集中发布本地区职业指导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和咨询电话等信息。

职业培训



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动态公开本地区职业培训信息,包括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补贴信息

高校毕业生


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贫困劳动力


就业服务

就业困难人员


分类公开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专项活动。

高校毕业生


贫困劳动力


失业人员


退役军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就业岗位信息



动态公开本地区就业岗位信息,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公示公告



及时公开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计划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监督检查标准




监督检查结果

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能够公开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情况,包括监督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信息

食品安全抽检


公开本地区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包括不合格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等等监督抽检信息

药品监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及时发布本地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重点领域

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行政审批局

空气质量信息



按月发布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个月

生态环境分局

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




3个月

重点排污单位信息



于3月底前公开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排污企业集中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情况

3月底前

突发环境事件



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灾情预警提示信息,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住建局

水环境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生态环境分局

应急管理

基本信息



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应急管理局

救援信息



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

应急预案



及时发布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及时公开本级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等各类应急预案

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预警信息



定期发布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以及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区应急管理局

其他信息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政策措施及解读


及时公开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工作进展


及时公开金融风险防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

治安管理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安分局

慈善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民政局

“河长制”工作



及时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及河湖保护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水务局

信息公开年报

2008年-2022年





发布了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可在线浏览、复制或下载,集中发布 2008-2022 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至少要公开2015-2022年)。

1月31日前

各街镇、各部门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制度






网站公开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各部门联系方式






申请流程图






信息公开组织管理

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公开相关文件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区政府办

业务培训





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按照计划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工作推进





发布 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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