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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目录 |
五级目录 |
六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形式 |
公开主体 |
信息公开指南 |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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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是否及时更新并标注更新日期;是否说明主动公开公开范围,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是否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渠道(形式)、公开时限等;是否说明本机关各公开渠道的详细信息;是否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是否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是否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是否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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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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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本信息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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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是否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是否涵盖了全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是否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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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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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包括负责人信息、办公地址和时间、单位联系方式)。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公开 |
水务局(三定方案涉密的单位和人事科对接,形成总结性的职能材料) |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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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本级政府内设机构的名称及职责职能 |
领导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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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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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负责人信息(姓名与职务)、机构职能和科室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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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 公开 |
政策解读 |
简明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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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政策解读专门栏目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解读内容要素是否全面。在其中任选一个以上目录,每半年至少更新1次,上级文件解读、简明问答要实现双向链接。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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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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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 |
政务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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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发布内容是否与本部门工作相关;是否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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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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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上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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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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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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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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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重点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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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会议纪要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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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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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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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年度计划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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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单位年度计划总结、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等内容。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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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 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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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决策依据、决策草案,提供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是否不少于 30 日。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合法性审查、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决策解读、决策后评估等进行超链接展示。 |
正式文件形成前 |
水务局 |
结果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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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
管理公开 |
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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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本级政府各街镇、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是否能够按照职权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监督方式等要素统一公开;是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
超链接 |
水务局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抽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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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发布本级有关部门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 |
6月底前 |
政府网站公开 |
水务局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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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是否完整 |
信息形成后,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内公开 |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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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按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结果公开 |
数据统计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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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分析、环境状态公报、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水资源公报等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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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区教体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 |
巡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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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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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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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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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并与公开的建议、提案实现双向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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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建议承办单位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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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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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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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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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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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金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单位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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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并对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说明;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表格,且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说明、表格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公开重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包括整体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和评价结果等。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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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各区直预决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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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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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
疫情防控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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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关于 疫情防控最新通知、公告;发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发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情况,发布本地区疫苗接种地点情况,是否公开本级政府疫情类应急预案;是否能够围绕疫情防控开展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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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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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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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发布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是否及时公开本级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等各类应急预案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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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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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河长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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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及河湖保护情况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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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18年-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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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布了本部门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可在线浏览、复制或下载,集中发布 2008-2020 年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至少要公开2015-2020年年),在 2021年3月31日前发布,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的格式模板发布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工监督保障内容、与历年报告的雷同情况(扣分项);是否发布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统计数据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与 2019 年年度报告数据的一致性。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否说明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是否纳入;是否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形式展示年度报告年报总体情况中是否图文并茂,增强年报的可读性;是否有对年报内容的解读,包括文字、图文、动画、动漫等形式,是否在年度报告中统计分析相关数据或对比历年相关统计数据。 |
3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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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