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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22-03-24
 公开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个单位在政府网站的公开页面和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3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街镇、部门能够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部署要求,较好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传播和办事服务作用,按规定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总体运行规范有效。区行政审批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罗庄公安分局、罗庄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积极打造精品政务新媒体应用,信息公开更鲜活,群众办事更方便,回应诉求更高效。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内容保障有待加强。

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区公路中心等单位在《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第一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公开页面维护较好;罗庄公安分局未按要求公开机构职能等政府信息,黄山镇的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不规范。

(二)新媒体账号管理仍需规范。

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原则上每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同时每天查看新媒体账号的网民留言并在48小时内回复。经查,微信公众号“富美褚墩”、“罗庄区河长制办公室”、“安全罗庄”、“乐采册山”,微博账号“罗庄公安”出现2次及以上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如果出现4次以上类似情况,区政府将强制注销不合规账号。

(三)对外发布信息不严谨。

个别单位没有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在政府公文行文时未标注公开属性。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文章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发布不严谨,出现政治性错误和严重错别字。第三方监测公司每天反馈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出现的错敏信息,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转发至微信工作群,经落实,多次出现错敏信息的单位有: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沂堂镇。

(四)政务公开稿件报送积极性不高

按照要求,各单位每个月至少报送1篇政务公开稿件,从统计结果来看,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罗庄公安分局、盛庄街道完成了第一季度的工作任务,其他单位报送稿件均不达标,具体情况见附件。

请问题涉及部门于3月25日下午4点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盖章扫描件)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8246639;

协同办公系统邮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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