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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21-12-20
 公开日期  2021-12-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的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43个单位在政府网站的公开页面和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3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街镇、部门能够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答复网民留言,政务新媒体的内容质量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其中,区发改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罗庄公安分局、沂堂镇、黄山镇等单位在政府网站的公开页面维护较好。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网站部分目录内容保障不到位。大部分单位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分工及时完成了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维护,但仍有个别单位不能做到及时响应,持有“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陈旧思想。二是政务新媒体账号缺少权威信息和政策解读。多数政务新媒体账号能够及时更新,但转载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的次数较少,有时会发布与本部门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没有定期围绕本职工作做好政策的发布解读。微信公众号“乐采册山”出现3次以上内容不更新的情况。三是对外发布信息不严谨。个别单位没有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出现政府公文发布以后再撤回的现象。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文章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发布不严谨,出现政治性错误和严重错别字。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谨慎发布信息。

各街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避免因不宜公开的政府公文对外公开而引发不良影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业务科长、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逐级把好文章的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和文字关,避免出现政治性、敏感性错误。

(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高效回应群众诉求。

各街镇、各部门应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2021年罗庄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避免出现空白目录、栏目不更新、无效链接等问题。对于政府网站“区长信箱”的网民留言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新媒体账号的网民留言要在48小时内回复。要完善留言答复审核机制,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密,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

(三)规范账号管理,提高内容质量。

一要加强备案管理。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办报备。二要大力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不得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三要提高服务效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发布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提升原创信息发布比例,每周更新内容不少于1次。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制作发布图表图解、视频音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信息。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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