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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2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9-13
 公开日期  2021-09-13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为抓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落实,现就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日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前期政务新媒体核查补报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账号是否整改到位,已备案政务新媒体是否保持常态化更新;

3.政府网站各单位目录是否按照《检查指标》、《2021年罗庄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要求及时更新各栏目;

4.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答复质量不高、不及时;

5.错敏字、政治名词表述不准确等问题整改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网站目录内容更新要及时

各街镇、各部门应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2021年罗庄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举一反三开展自查,避免出现空白目录、栏目不更新、无效链接等问题。为避免超期未更新,将更新时间节点定为10月1日,如:政策文件类至少6个月一更新,该单位政策文件目录2021年4月1日以后就需要有更新。原则上所有目录的最长更新时限为1年1次,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执法流程图等个别目录确实无新增内容的可以不更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政府网站重点目录维护指南)。自查整改工作请于9月14日上午12:00前完成,具体问题情况详见附件1(政府网站目录检查问题截图)。

(二)对外发布信息要严谨

坚决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上传的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凡是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把关审查后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审核或者发布。同时,各单位要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行维护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三)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要规范

各街镇、各部门要对各网络平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对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不符合开设要求的,要先整合后关停;对群众关注度高、有一定影响力、确需保留的,要优化完善功能,配齐保障队伍,加强审核把关,切实做优做强。予以关停的,要按程序注销有关认证信息;予以保留的,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办报备。同时,各街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原则上每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同时每天查看新媒体账号的网民留言并在48小时内回复。

三、其他事项

为加强沟通联系,促进工作协同开展,请各街镇、各部门对责任分工进行梳理并填写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联络表(见附件3),于9月17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8246639;协同办公系统邮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如工作人员发生变动,请及时报送新人员名单。

附件:1、政府网站目录检查问题截图

   2、政府网站重点目录维护指南

   3、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联络表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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