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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21-09-17
 公开日期  2021-09-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维护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第三季度的检查结果来看,多数街镇和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总体运行规范有效。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目录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

大部分单位均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分工,及时完成了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维护,但仍有部分单位未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落实到位,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8个部门出现了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已经备案的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建设运维不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微信公众号“罗庄区医疗保障局”、“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罗庄反诈中心”、“乐采册山”、“罗庄文旅”、“罗庄区河长制办公室”、“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褚墩镇”、“盛庄派出所”“罗庄统计”,微博账号“罗庄公安”,今日头条号“罗庄教育”、“罗庄交警”均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其中,微信公众号“罗庄区医疗保障局”“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罗庄反诈中心”、“乐采册山”、“罗庄文旅”,今日头条号“罗庄教育”出现2次以上内容不更新的情况。

(二)对外发布信息不严谨。

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文章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信息发布不严谨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内容与栏目不相关、内容不排版、个人隐私未进行隐藏、敏感信息未进行脱敏处理、信息表述错误、出现政治性错误、表格乱码、表格上传不规范等。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多次出现错敏信息的单位有:区民政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不规范。

有关街镇、部门存在政务新媒体更新备案不全面、不及时,管理组织不到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曾经使用过的僵尸账号没有注销,长期游离于监管范围以外;个人账号冒充机关单位发布信息,官方账号未进行认证;在同一个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出现过度娱乐化内容等。此次检查共筛查出4个未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其中官方认证的账号2个,疑似冒充政府部门的个人账号2个(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

各街镇、各部门应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2021年罗庄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避免出现空白目录、栏目不更新、无效链接等问题。政府网站“公众参与”和“区长信箱”的网民留言要在留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政府信息内容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坚决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发布文章时,要先审后发,业务科长、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逐级把好文章的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和文字关,避免出现政治性、敏感性错误,避免出现错别字和未排版的情况。

(三)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进一步落实。

各街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履行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严防安全、泄密事故和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办事服务功能不可用等现象发生。每周更新内容不少于1次,要制作发布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鼓励加工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同时每天查看新媒体账号的网民留言并在48小时内回复。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办报备。

(四)依申请公开来件答复进一步规范。

各街镇、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来件。对于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协助调查函,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复函要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及时反馈。对于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区政务公开办报备,及时分析梳理申请内容,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回复,不得出现拒收、不予答复等情况。

附件:1、政府网站目录检查问题截图

2、未备案政务新媒体问题线索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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