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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0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21-06-17
 公开日期  2021-06-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维护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第二季度的检查结果来看,多数街镇和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评估工作,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总体运行规范有效。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目录内容更新滞后

此次检查时间是6月11日,为避免超期未更新,将时间节点定为6月30日。部分单位的法规文件、部门会议、政府重点工作与决策落实、下属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目录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2021年未更新或未规范设置双向链接,农业政策落实、农田水利工程、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问题截图详见附件1。原则上所有目录的最长更新时限为1年1次,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执法流程图等个别目录确实无新增内容的可以不更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对外发布信息不规范

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文章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信息发布不严谨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内容与栏目不相关、内容不排版、个人隐私未进行隐藏、敏感信息未进行脱敏处理、信息表述错误、出现政治性错误、表格乱码、表格上传不规范等。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多次出现错敏信息的单位有:区财政局、教体局、农业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审计局。

(三)政务新媒体账号疏于管理

有关街镇、部门存在政务新媒体更新备案不全面、不及时,管理组织不到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曾经使用过的僵尸账号没有注销,长期游离于监管范围以外;个人账号冒充机关单位发布信息,官方账号未进行认证;在同一个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出现不分场景“卖萌”“卖惨”等过度娱乐化内容等。第二季度,微信公众号“褚墩派出所”、“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册山街道办事处”,今日头条号“罗庄交警”出现2次以上内容不更新的情况,微博僵尸账号“册山街道办事处”至今未完成注销。

(四)依申请公开来件处理不规范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涉法涉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一些部门不重视甚至不理睬信息公开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把握不准、遗漏答复内容或答复内容不符合申请要求等,导致行政复议、诉讼败诉频发,有的甚至引发舆情。

(五)政务公开稿件报送不积极

按照要求,各单位每个月至少报送1篇政务公开稿件,从统计结果来看,多数单位报送数量不达标,一半以上单位报送数量少于2篇。另外,部分单位报送的稿件内容单一、与公开无关,个别单位甚至直接报送新闻稿、工作总结,完全不符合稿件的报送要求。截至目前报送稿件数量为0的单位有:傅庄街道、褚墩镇、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信访局、区大数据局、区供销合作社、罗庄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武河湿地管委会、罗庄区公路中心、罗庄区税务局;报送稿件数量为1的单位有:罗庄街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创新创业园服务中心、罗庄交警大队、罗庄交通分局;报送稿件数量为2的单位有:册山街道、沂堂镇、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商城管委会。各单位1-6月份政务公开稿件报送情况详见附件3。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各街镇、各部门应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2021年罗庄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并于6月21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整改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问题未纳入整改报告的、逾期未提交报告及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行统计,计入政务公开日常考核。

(二)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坚决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在政府网站发布文章时,要先审后发,业务科长、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逐级把好文章的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和文字关,避免出现政治性、敏感性错误,避免出现错别字和未排版的情况。

(三)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

各街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原则上每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同时每天查看新媒体账号的网民留言并在48小时内回复,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变更、关停手续都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积极提报政务公开亮点信息。

今年区政府将继续把政务公开稿件刊发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各街镇、各部门要主动学习优秀地市、兄弟县区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本单位业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结合点,向国家和省市积极提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稿件。截至目前各单位应该至少报送6篇政务公开稿件,年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将相应扣分,在上级刊物成功刊发文章的单位将相应加分。

(五)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来件。

各街镇、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来件。对于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助调查的函》,相关街镇和部门要在要求时限要求内提交调查结果,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对于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区政务公开办报备,及时分析梳理申请内容,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回复,不得出现拒收、不予答复等情况。

附件:1、政府网站目录检查问题截图

2、政府网站重点目录维护指南

3、1—6月份政务公开稿件报送情况统计表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附件2

政府网站重点目录维护指南

(一)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目录下的子目录原则上要求一年一更新,没有变化的可以不更新。

1、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除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三定方案涉密的单位外,均需要对外公开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2、机构信息

每个单位都需要公开机构信息,文档放在“机构概况”目录下,名称为“**局/街道/镇基本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负责人信息(姓名与职务)、办公地址和时间(要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信息网上一致)、单位联系方式。三定方案涉密的单位要将“机构职能-机构概况”中的职能类文档删除,仅保留机构信息类文档。

3、下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革后,有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要公开所有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每个下属事业单位单独新建文档,文档名为“**中心/大队基本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负责人信息(姓名与职务)、机构职能和科室设置。

(二)规划计划

规划计划要求一年一更新,“年度计划总结”目录下至少要有本单位的年度计划总结,可以包含事业单位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等内容。

(三)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要求半年一更新。

(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1、决策公开

该目录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三个子目录,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要求一年一更新,会议公开要求公开局长办公会等业务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展示,可以参考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公开一次。

2、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该目录包括政府重点工作与决策落实、审计结果和巡查整改三个子目录。政府重点工作与决策落实要根据区政府督察室、区财政局民生办的要求定期更新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要求一年一更新;巡查整改没有新内容可以不更新。

3、管理和服务公开

管理和服务公开包括: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信息“双公示”、减税降费、政务服务等子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没有变化可以不更新,抽查计划确定后要在6月份之前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在结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用信息“双公示”-“双公示”目录一般在8月份之前公开。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执法公示、财税资金信息、统计数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信息

行政执法公示中的执法流程图没有变化可以不更新,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的内容、数量要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执法结果要在结果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总体情况要在2月份之前公开;财税资金信息-财政预决算要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公开,财税资金信息-财政收支信息和统计数据-统计信息要1个月一更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清单要在6月份之前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下的目录没有新增信息可以不更新;公共监管信息要在结果信息形成之日起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国资国企信息要1个月一更新,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监督检查要一季度一公开。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社会公益事业目录下政策类信息更新内容时要同时投递到政策文件-法规文件目录下,服务指南类信息要同时投递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脱贫攻坚-扶贫资金项目要2个月一更新,社会救助下的所有子目录要求一季度一更新,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要1个月一更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要在6月底前公开,公共文化体育-公益性活动要一季度一更新,环境保护中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要在结果信息形成之日起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空气质量信息要1个月一更新,重点排污单位信息要在3月底前公开,饮水安全状况要1个月一更新。

(六)政策解读

在上级文件解读、简明问答、图文解读、音视频解读、动漫解读中任选一个以上目录,每半年至少更新1次,上级文件解读、简明问答要实现双向链接。

附件3

1—6月份政务公开稿件报送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政务公开稿件数量

被市级平台采用

被省级平台采用

1

罗庄区科学技术局

7

1

0

2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1

0

3

罗庄公安分局

5

0

0

4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0

0

5

罗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

0

0

6

罗庄消防大队

4

1

0

7

罗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

1

0

8

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4

0

0

9

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4

2

0

10

罗庄区民政局

4

0

0

11

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

0

0

12

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0

0

13

罗庄区审计局

3

0

0

14

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3

0

0

15

盛庄街道

3

0

0

16

黄山镇

3

0

0

17

罗庄生态环境分局

3

1

0

18

高都街道

3

0

0

19

罗庄区教育体育局

2

0

0

20

罗庄区水务局

2

0

0

21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

0

0

22

册山街道

2

0

0

23

沂堂镇

2

0

0

24

罗庄区统计局

2

0

0

25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2

0

0

26

罗庄区商城管委会

2

0

0

27

罗庄街道

1

1

0

28

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

0

0

29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1

1

1

30

罗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

0

0

31

罗庄交警大队

1

0

0

32

罗庄交通分局

1

0

0

33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1

0

0

34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1

0

0

35

罗庄区司法局

1

0

0

36

罗庄区创新创业园服务中心

1

0

0

37

傅庄街道

0

0

0

38

罗庄区供销社

0

0

0

39

罗庄区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办

0

0

0

40

罗庄区公路中心

0

0

0

41

罗庄区税务局

0

0

0

42

罗庄区财政局

0

0

0

43

罗庄区武河湿地管委会

0

0

0

44

褚墩镇

0

0

0

45

罗庄区农业和农村局

0

0

0

46

罗庄区商务局

0

0

0

47

罗庄区信访局

0

0

0

48

罗庄区大数据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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