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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0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4-25
 公开日期  2021-04-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为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僵尸”新媒体账号清理力度,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通过平台“关键词搜索”等方式,对未备案的新媒体账号进行专项检查,如果被省厅查出“僵尸”新媒体账号,市、区两级政府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抓紧开展自查清理(自查办法附件1),务必于4月27日上午12点前将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见附件2,只填写未备案的新媒体)加盖公章后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僵尸”账号自查办法

2、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僵尸”账号自查办法

在常见第三方平台中搜索与本单位相关的关键词(包括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之前用过的单位名称),重点查找经过单位认证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比如:罗庄区市场监管局可以搜索“罗庄市场”、“罗庄市场监管”、“罗庄食品药品”、“罗庄质量监督”、“罗庄工商”等。

常见第三方平台有:支付宝、今日头条、知乎、小红书、人民号(人民日报)、搜狐、微信(包括小程序)、央视频、一直播、一点资讯、凤凰号(凤凰新闻、凤凰视频)、百家号、微博、抖音、西瓜视频、快手、腾讯微视、网易新闻、百度小程序、企鹅号、澎湃、大鱼号、百度贴吧、大众日报。

附件2

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新媒体类型

新媒体名称

认证主体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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