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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0-0000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1-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2-17
 公开日期  2020-02-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1-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2020年2月末,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全市政府网站季度监测,抽查结果将纳入本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监测内容主要依据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2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对各街镇、各部门的政府网站内容维护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上传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各街镇、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要求,对本单位在政府网站的责任栏目、政务新媒体进行整改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要求,动态、要闻类栏目(部门快讯、街镇快讯)2周一更新,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法规文件)6个月一更新,其他栏目1年一更新。更新时间从2020年2月28日往前推,如:“法规文件”的信息更新时间要晚于2019年8月28日,其他栏目的信息更新时间要晚于2019年2月28日。截至2020年2月14日,28个单位出现了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具体检查结果见附件1,问题截图会上传至政务公开工作群。

二、保证政务新媒体的正常运行

根据省政府要求,自2019年7月起,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一律集中备案管理,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都需要经过本级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备案。《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同时要求,政务新媒体至少2周一更新。截至2020年2月14日,在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的43个新媒体账号中,有4个账号找不到页面,29个账号内容不更新甚至呈现“僵尸”状态,具体检查结果见附件2。请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新媒体账号的实际需求,保留的新媒体账号要确保内容2周一更新,需要变更或注销的请及时联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调整备案状态,作出申请后单位盖章,并将扫描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每季度至少上传1篇政策解读文件(包含转载上级部门的政策文件),解读文件中要有对应的政府公文链接。区级政府公文发布政策解读时要提供解读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缺一不可。3月份,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街镇、各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积极提报政务公开工作稿件

根据《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约稿通知》,各街镇、各部门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信息,稿件的报送和刊发情况在年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占有较重比例。各单位要重点关注“政务公开看山东”栏目的优秀稿件,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期间的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和成效。3月份,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街镇、各部门的政务公开稿件报送工作进行督查。

自2月20日起,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存在问题未整改完成的,计入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成绩。

联系电话:8246639

附件:1、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检查结果

2、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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