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志编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罗庄区志1995-2013》编纂工作于2015年正式启动,区政府于2017年5月、9月、11月召开三次专题会议催促稿件,至今仍有部分单位未能提报承办的初稿或初稿内容不完善,影响到区志二轮修编任务。
根据省政府2018年底全面完成县区志二轮修编和出版任务的目标要求,我区必须于2018年8月前向省史志办提报专家评议稿并召开省级专家评审会。按照进度倒排工期,我区必须于6月1日前完成初评稿编辑。因此,未能完成初稿报送或稿件资料不完备的单位务必于4月10日前将初稿或补充资料报送到区志编辑办公室(史志办),对4月10日未能报送稿件和报送不合格的单位将移交有关部门专项督办。
附件:《罗庄区志1995—2013》未提报初稿和需补充资料的
单位名单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罗庄区志1995—2013》未提报初稿和需补充资料的单位名单
区委办公室
承编任务:第十六编中共地方组织的第五章重要决策
区委宣传部
承编任务:
第十六编中共地方组织的第八章宣传工作和第九章精神文明建设)
经信局
承编任务:
第十编工业
第十二编商贸服务业(第四章石油经营)
第五编交通邮电(第四章电信)
第八编扩大开放与园区开发(第三章产业园区开发)
科技局
承编任务:第二编自然环境的第七章地质(震)灾害)
财政局
承编任务:
第十四编财税金融(第一章财政)
第十五编经济综合管理(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
人社局
承编任务:第二十四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住建局
承编任务:第四编城乡建设
综合执法局
承编任务:第四编城乡建设的第四章城市管理
商务局
承编任务:
第十编商贸服务
第八编扩大开放与园区开发(第三章对外经贸)
卫计局
承编任务:第二十七编医疗卫生
粮食局
承编任务:第十二编商贸服务(第二章粮油)
物价局
承编任务:十五编经济综合管理的第三章物价管理
招商局
承编任务:第八编扩大开放与园区开发的第一章招商引资
环保分局
承编任务:第五编国土管理环境保护的第二章环境保护
邮政分局
承编任务:第六编交通邮电的第三章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