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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3-00001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02
 公开日期  2023-03-02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为持续提升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更新时间节点定为3月15日;

2、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转载情况、新增账号及信息变更备案情况;

3、错敏字词、不良链接、政治名词表述不准确、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

4、互动栏目网民留言办理答复情况;

5、政务公开稿件报送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街镇、各部门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针对检查重点和检查指标的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务必于3月5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后期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流于形式、反复出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以政务督查的形式在一季度政务公开通报中体现。

(一)网站目录内容更新要及时

各街镇、各部门应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逐项核实,避免出现空白目录、栏目不更新、无效链接等问题。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多道审核,先审后发,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不良影响的敏感信息。为避免超期未更新,将更新时间节点定为3月15日,如:政策文件类至少6个月一更新,该单位政策文件目录2022年9月15日以后就需要有更新。按照要求,动态要闻类至少2周一更新,政策文件类至少6个月一更新,其余目录至少1年一更新。需要定期更新(按月、季度、年)的,按期及时更新,本部门不得出现空白栏目。

(二)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要规范

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办报备。同时,各街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原则上每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对于上级要求的链接转载任务,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到应转尽转,提升传播效果。同时,每天查看新媒体账号的网民留言并在48小时内回复。

(三)政务公开稿件报送要及时

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定期推送《各地市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材料选编》,该文档通过选取“政务公开看山东”、“政务公开看临沂”等栏目中的优秀稿件汇总而成。各街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其他地市、县区的经验做法,将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密切结合,通过图片或数据表、流程图、微视频等方式展示本单位的创新做法、优秀经验,每个月至少形成1篇文稿。政务公开稿件框架要清晰、层次分明,每个段落配有1张图片,与政务公开工作密切相关,字数不低于500字,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稿件不计入工作量。

联系电话:8246639。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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