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3-000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9-01
 公开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为持续提升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更新时间节点定为9月15日;

2、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转载情况、新增账号及信息变更备案情况;

3、错敏字词、不良链接、政治名词表述不准确、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

4、互动栏目网民留言办理答复情况;

5、政务公开稿件报送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街镇、各部门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针对检查重点和检查指标的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务必于9月3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后期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流于形式、反复出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以政务督查的形式在三季度政务公开通报中体现。

(一)及时更新网站目录信息

各街镇、各部门应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逐项核实,避免出现空白目录、栏目不更新、无效链接等问题为避免超期未更新,将更新时间节点定为9月15日,如:政策文件类至少6个月一更新,该单位政策文件目录2023年3月15日以后就需要有更新。按照要求,动态要闻类至少2周一更新,政策文件类至少6个月一更新,其余目录至少1年一更新。需要定期更新(按月、季度、年)的,按期及时更新,本部门不得出现空白栏目。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更新及时

新媒体帐号管理工作是第三季度检查重点,认真核对本单位备案信息是否准确、更新是否及时、互动交流类栏目是否完善、办事服务功能是否可用,是否有应纳入报送系统尚未纳入备案、报送系统中已注销实际未注销、自2023年5月之后存在过断更未注销等情况。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核对并完善http://47.114.141.101/#/login?redirect=%2Fauthority%2Fauthority%2Fuser中的备案信息。加强备案管理流程,新开设政务新媒体应在账号或应用启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备案;政务新媒体名称、功能、联系人等发生变化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信息变更。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原则上每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对于上级要求的链接转载任务,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到应转尽转,提升传播效果。同时,每天查看新媒体账号的网民留言并在48小时内回复。

(三)加强错敏信息排查整改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多道审核,先审后发,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不良影响的敏感信息。针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错敏字词、政治名词表述不准确、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的问题,要在一天内完成整改,对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或者不具备整改条件、难以达到合格标准的政务新媒体,一律责令永久关停。

(四)规范答复“区长信箱”网民留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政府网站要畅通互动交流渠道,提高答复质量,常见问题咨询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承办单位负责“区长信箱”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须经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审批,回复要表述清晰、态度诚恳、有理有据。

(五)深挖先进经验典型做法

为充分展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特色,进一步加大我区信息稿件报送力度,各街镇、各部门关注“政务公开看山东”公众号,认真学习研究已发稿件,积极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经验交流、心得体会和政策解读四个主题,挖掘特色、提炼典型,做到内容上求实、格式上求严、文字上求精、篇幅上求简,每个月至少形成1篇政务公开信息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罗庄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8246639。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