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0-000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发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3-31
 公开日期  2020-03-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发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我办对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行了编辑汇总,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领域的牵头单位要及时联系市直对应部门(单位),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与相关责任部门一起完成本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他单位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调整更新并及时发布。以上目录均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

联系电话:8246639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2、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汇编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