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能的调整变化,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决定开展区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新的标准和要求,编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形成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工作步骤
(一)自拟自编阶段。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新的范式、标准,编制调整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对附件3的二级、三级和四级目录进行适当增减或删改,增减或删改要附上原因说明。请于11月4日前将罗庄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分类表(附件2)及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附件4)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二)修订完善阶段。区政府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编制调整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核对,并反馈核对结果,经各单位修改后形成信息公开详细目录。
(三)内容保障阶段。各单位根据编制调整后形成的信息公开目录,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上传相应信息并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相关栏目内容的调整充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确保如期按质完成目录编制调整任务。
(二)注重保密审查。要结合本单位业务职能进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调整工作。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强化业务指导。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集中办公的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工作衔接,开展业务交流,确保目录调整和内容保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调整与更新发布情况,将作为2019年罗庄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亚琳、张闪闪联系电话:8246639
附件:1、参加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调整工作的单位
2、罗庄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分类表(样表)
3、罗庄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联系表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