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的要求,自11月19日起至政务公开考核结束,区政府办公室会定期下发政务公开相关问题的通报。每周的检查结果将计入政务公开日常考核成绩,对问题反复、应付了事的单位,将提报相关区级领导。
一、上周检查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针对《关于11月第三周政务公开相关问题的通报》(11月19日下发),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于11月28日开展了日常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题整改。
相关问题涉及单位务必对照考核指标立即整改,同时会同相关科室人员到区行政办公大楼228室参加政务公开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见附件1,请自行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完成问题整改后方可离场。
1、新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部分单位以“两微”作为公开渠道,但未提供账号平台、名称及账号,正确格式为:“罗庄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zqgov)。
问题涉及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服务公开-公共监管信息。
饮用水(包括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医疗卫生(包括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普遍缺少监督检查计划安排、通知公告等信息。
问题涉及单位:区卫健局。
3、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本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各街镇、各部门要对照《2021年罗庄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1月22日下发),制作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前删除没有公开内容的子目录),并在“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本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下对外公开。
问题涉及单位:罗庄街道、傅庄街道、册山街道、高都街道、沂堂镇、褚墩镇、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统计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区税务局。
4、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行政执法公示。
根据《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罗政字〔2020〕2号),行政执法主体有义务对外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请对照《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11月12日下发)的附件2,查找未整改的问题。今年未开展执法活动的单位要作出情况说明,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相应目录下。
未完全整改完的单位有: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罗庄交警大队、罗庄公安分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
5、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本信息-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材料(意见征集、结果反馈和解读材料)未报送。
问题涉及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6、专题专栏-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
重大建设项目部分目录上传信息不规范、不全面。
问题涉及单位:区住建局。
7、专题专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专栏。
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0年罗庄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决策解读以及执行效果评估材料未报送。问题涉及单位:区住建局。
8、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本信息-机构职能。
未公开单位机构职能。
问题涉及单位:区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
9、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财税资金信息
财政收支情况内容少,未发布10月、11月的财政收支情况,未按月公开对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的分析解读内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目录下内容与四个子目录不符,需要重新调整公开内容所属目录。
问题涉及单位:区财政局。
10、便民地图工作。
对照《关于报送罗庄区“便民地图”资料的通知》(11月16日下发),以下单位报送的便民地图信息有缺失,具体情况见附件2。
问题涉及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罗庄区税务局、罗庄交警大队、傅庄街道、册山街道、褚墩镇。
二、本周检查重点
11月14日-19日,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各县区的第三方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开展了预评估,现将评估检查结果反馈到各单位,请于12月1日上午10点前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将在政务公开日常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1、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本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仅公开了内设机构的名称,未公开对应的职责职能。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罗庄交警大队、罗庄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罗庄交通分局、罗庄区税务局(无内容)、罗庄消防大队;罗庄街道、傅庄街道、盛庄街道、沂堂镇。
2、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统计数据。
未针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做一定的分析解读。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3、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市级建议提案办理。
未公开2016年度对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类通知公告和供求信息是否可以合并,未公开本地出台的稳岗就业的措施。2021年未围绕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发布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或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5、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
未按月度公开本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审核通过数量。缺少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未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后续季度的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等基本数据。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食品安全,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服务公开-公共监管信息-市场监管-产品质量。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缺少计划安排、通知公告等信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信息仍有动态新闻类信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医疗卫生。
健康科普公开信息太少。缺少三、四季度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8、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社会保险。
未公开本地区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医保局。
联系电话:8246639。
附件:1、政务公开现场办公会时间安排表
2、便民地图资料报送情况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政务公开现场办公会时间安排表
参会时间 |
11月29日 |
11月30日 |
12月1日 |
上午9:00 |
|
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金融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 |
上午10:30 |
|
区财政局、罗庄公安分局 |
区商务局、区司法局、罗庄税务局 |
下午2:30 |
|
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罗庄生态环境分局 |
|
下午3:30 |
区住建局、罗庄交警大队 |
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 |
|
附件2:便民地图资料报送情况
部 门 |
未报送的地图信息 |
区民政局 |
本部门单位 |
区司法局 |
本部门单位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本部门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部门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本部门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本部门单位 |
罗庄交通分局 |
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中心交管服务 |
罗庄区税务局 |
本部门单位 |
交警大队 |
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驾驶人体检医院 |
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使用 |
傅庄街道 |
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信息公开受理场所 便民服务中心 |
册山街道 |
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信息公开受理场所 便民服务中心 |
褚墩镇 |
信息公开受理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