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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23713115777822114-02_D/2017-1226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武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成文日期  2017-12-26
 公开日期  2017-12-26  发布机构  罗庄区武河湿地管委会
临沂武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临沂武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和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我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我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单位编制了《临沂武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获得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建议阅读。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uozhuang.gov.cn/)上查阅。

一、工作机构

我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沂武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罗庄区黄山镇驻地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6795689

电子信箱:wuheshidi@163.com

通讯地址:临沂武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766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单位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请参见《临沂武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可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uozhuang.gov.cn/)上查阅。

(二)公开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科室等。

2.政策法规,包括与我局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文件等。

3.工作动态,包括湿地公园各类活动、公告公示等。

4.计划总结,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5.统计信息,包括我单位相关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

6.财政信息,包括我单位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等。

7.人事信息,包括人员招录、人事任免等。

8.其他信息,包括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三)获取方式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我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uozhuang.gov.cn/)。我单位还将采用辅助性公开方式:广播、电视、报刊;会议、文件、便民手册;公告栏、电子屏幕;新闻发布会等。

(四)公开时限

我单位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对于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我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我单位申请获取。我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一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我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推荐填写《临沂武河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我单位网站上复制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我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索取号的,我单位将立即答复公开。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也可以到我单位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和递交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我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 审查。我单位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身份;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2. 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

3. 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我单位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信息公开请求,我单位可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也可将全部请求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 提供信息。若我单位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单位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单位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收费,我单位将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申请人属于低收入者的,根据有关规定,经我单位审核同意,可免除费用。免除费用申请需在《申请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我单位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若申请人认为我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申请人也可向监察机关举报或上级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下载:

 

附件【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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