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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1-00001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工人文化宫建设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2-28
 公开日期  2020-12-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工人文化宫建设的通知

一、建设的必要性

2017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就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抓好工人文化宫、工人疗养院建设清理整改工作,优化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增强服务能力。2019年4月,按照省总工会下发的《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人文化宫集中整治提升行动的意见》(鲁会[2019]32号)、《山东省县级工人文化宫公益性服务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鲁会[2019]38号)和《临沂市总工会等7部门〈关于推动全市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市、县加快建设工人文化宫。今年,省、市总工会把工人文化宫建设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相关政策要求

(一)服务功能(3+X)即:(1)职工教育培训类:文化知识讲座、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工会业务培训、工会史志和劳模事迹展示等。(2)职工文化活动类:图书阅览(职工书屋)、书画摄影活动、职工文化产品展示等。(3)职工体育类:棋牌、球类、康体活动等。X:职工服务类(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就业创业指导、职工互助保障等),或依据职能自愿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二)补助标准:一类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不超过500万元。二类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4000-5000㎡的不超过400万元。三类工人文化宫(只补助县级文化宫),建筑面积4000㎡以上的补助100万元。

(三)运营管理:工人文化宫应完善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为职工、工会和社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不得出租、承包,不得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四)机构设置:工人文化宫应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的由区财政全额保障,纳入公益二类的由财政给予经费补助。

(五)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应当由政府划拨,工会依法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政府出具土地使用权归工会的证明。

(六)资金保障:当地政府将工人文化宫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三、工作建议

1、罗庄区工人文化宫按照一类标准与区“四馆一中心”统筹规划、统筹建设。

2、建议由区委编办出具调整区职工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对区工人文化宫机构进行明确,同意区职工服务中心加挂区工人文化宫牌子,人员性质和编制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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