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县区级政策措施 > 正文
 索 引 号  lzq/2021-00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强化对疫情重点地区方向来罗返罗人员进行摸排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31
 公开日期  2021-07-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
关于强化对疫情重点地区方向来罗返罗人员进行摸排通知



各街镇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有关部门:

近期,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外溢至多个省份,传播链条继续蔓延,且“德尔塔”毒株病毒载量高,传播力更强,疫情防控风险持续增大。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现就对重点地区方向来罗返罗人员摸排通知如下:

一、疫情重点地区范围

疫情重点地区原则上是指14天内发生本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或公布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域。特殊情形需要进一步明确范围的,根据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研判确定后的另行通知执行。疫情重点地区最后1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14天后,或中、高风险地区降级为低风险区后,相关工作自动终止。

二、摸排随访人员范围

属于以下3种情形的人员,应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并进行随访检测:

(一)中高风险区来人:时刻关注中高风险区划分情况, 中高风险区来罗返罗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

(二)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来人:须持2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后进行1次免费检测。

(三)重点追踪随访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的人员及其他重点人群。(1)密切接触者。实行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3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暴露后第7天、第13天各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应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应同时采集 2 份鼻咽拭子样本,统一检测方法并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上述2次检测原则上由疾控机构和另一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2)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根据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结果确定。一旦其密切接触者检测阳性或经判定具有感染风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其密接的密接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其接触的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后续按密切接触者管理。(3)一般接触者。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暴露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摸排措施和信息上报

(一)加强疫情防控人员力量。各街镇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调整充实疫情防控队伍,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及时关注当前疫情和疫情重点地区,要对收到的所有摸排协查指令第一时间响应,坚持集中推送信息协查与社区(村居)自主摸排相结合,充分发挥街镇、社区(村居)两级网格化防控工作体系优势,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建立健全网格化防控体系,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确保不漏一人。对于摸排的重点人员,要加强与卫健、疾控部门信息沟通,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二)强化信息报送。建立日报告、零报告信息报送制度。各街镇要明确专人统计核实,汇总报送,建立详细台账(附件1、2、3、4)。自8月1日起,每天下午16时前将附件1-4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内网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附件:1、街镇重点地区方向来罗返罗人员汇总表

2、中高风险区方向罗返罗人员统计表

3、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来罗返罗人员统计表

4、重点追踪人员统计表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